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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A 767-2008
5.1.2 消防控制室应能用同一界面显示建(构)筑物周边消防车道、消防登高车操作场地、消防水源位置,以及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面积、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情况。

• [广西]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 DB45/T973-2014 DB45/T 973-2014
4.2.2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应设置消防登高面,并能够在每层设置供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抢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界面。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且登高面范围内应有能直接进入建筑内部的安全出口。

• 住宅性能评定标准 GB/T 50362-2022
7.3.5 灭火救援(5 分)的评定内容应包括:消防车道,消防登高场地,消防电梯。 评定方法:审查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备案凭证、设计文件及现场核查。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 版)
2.1.4 住宅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尽头式消防车道与环形消防车道距离大于18m时,应设置消防回车场地。(附图2.1.4) 附图2.1.4 尽头式的消防回车场地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
7.2.1 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建筑,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

•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J 26-2017
8.6.3 高层住宅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或底层门厅的进深不应大于4.00m。住宅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的范围内必须

•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J 26-2017
8.6.5 住宅部分通过裙房屋面疏散且裙房屋面用作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时,裙房屋面板荷载计算应能承受重型消防车的压力,且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 [2018]
第十一条 建筑高层主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场地的长度不应小于建筑周长的1/3且不应小于一个长边的长度,并应至少布置在两个方向上,每个方向上均应连续布置; 2在建筑的第一个和

• [广西]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第1部分:南宁市民用建筑 DB45/T973-2014 DB45/T 973-2014
4.2.3高层建筑应至少沿建筑的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度的底边设置不少于一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高度不应大于5m,进深不应大于4m。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符合下列

• [辽宁省]建筑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DB21/T 2116-2013
8.1 建、构筑物四周设置的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停放其他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 50229-2019
4.0.4 主厂房应至少在固定端和扩建端各布置一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在汽机房长边墙外侧每两台机组之间应布置一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厂内其他建筑物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 版)
2.1.10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原则上应设置在用地红线内,如设置在红线外时,应征得主管部门的书面认可(可为规划、建设、城管、交通、绿化等部门),还应确保登高场地范围无高大乔木行道树及架空线路等影响登高操作的障碍物。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XF/T 3019-2023
8.1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四周及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通道不应搭建建(构)筑物,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施划标志和标线,设置警示牌。不准许在消防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XF/T 3019-2023
8.6 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取水口、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

•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 [2019]
第二十九条 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四周不得违章搭建建筑,不得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禁止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禁止在消防车道上方、登高操作面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树木等障碍物。

• [江苏省]地方标准住宅设计标准 DB 32/3920-2020
8.6.3 高层住宅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00 m。住宅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的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 GA 1290-2016
B.5.1 消防车道 B.5.1.1 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高度、沿街长度、规模等参数,审查消防车道、消防车作业场地及登高面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B.5.1.2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 版)
2.1.7 建筑物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含高层住宅和建筑高度50m以下公共建筑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两侧15m范围),应设置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入口可为通往楼梯间的门厅、走道。

• [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综合利用防火设计标准 DBJ/T 13-433-2023
4.3.2 上盖地坪应独立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规定,消防车道的路面、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应分别满足上盖建筑救援所需消防车满载时的承重要求。 连接上盖地坪与市政道路的消防车道(坡道)宜采用双车道,净宽不应小于 7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