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土不木规范精选词库 -> 穿插枋
•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159-2008
4.6.3 枋类构件制作,除应符合本章第4.6.2条的有关规定外,北方地区的作法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插枋跨空枋等拉结枋,端头作透榫时,应作大进小出榫,榫厚为檐柱径的1/5~1/4。其中半榫
•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标准 GB/T 50165-2020
7.3.8 木构架中,下列部位的榫卯连接构造较为薄弱,在整体加固时,应根据结构构造的具体情况,采用连接锚固和补强措施: 1 柱与额枋连接处; 2 檩端连接处; 3 有外廊或周围廊的木构架中,抱头梁或穿插枋与金柱的连接处; 4 其他用半银锭榫连接的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