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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色金属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GB/T 50951-2013
4.17.6 油库及加油站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所在地的供油条件,当地政府对企业油库、加油站的约束规定,项目业主对建设企业油库、加油站的委托内容; 2 油库、加油站的储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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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间,成组布置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c) 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等建设工程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设施以及建设工程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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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桶装油库的建筑面积可根据生产消耗量确定。桶装油库的建筑面积指标可按表11.4.3选择。 表11.4.3 桶装油库的建筑面积指标 仓库名称 储存期(月数) 指标 桶装油库 机油、润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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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石油库的总平面布置,宜按储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辅助作业区和行政管理区分区布置。石油库各区内的主要建(构)筑物或设施,宜按表5.1.1的规定布置。 表5.1.1 石油库各区内的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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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2 一、二、三级石油库的消防值班室应与消防泵房控制室或消防车库合并设置,四、五级石油库的消防值班室可与油库值班室合并设置。消防值班室与油库值班调度室、城镇消防站之间应设直通电话。储罐总容量大于或等于50000m3的石油库的报警信号应在消防值班室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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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漏、积聚的露天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覆土罐组和其他级别石油库的露天场所可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器。 4 一级石油库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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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7.1 消防词汇 第1部分:通用术语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50074—2002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160-20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A621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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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应有良好的通风,库房应设置防爆、防雷设施。 燃油储存其他设施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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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 锅炉房和煤气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锅炉房和煤气站宜相邻布置,并宜共用储煤场、软化水和除渣设施。 2 采取自流回收冷凝水的锅炉房和煤气站的水处理设施与焦油库应位于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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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当采用轻油作为燃气轮机启动点火及稳定燃烧的燃料时,轻油设施设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轻油系统的设计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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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6 燃油锅炉房贮存重油和轻柴油的金属油罐,当其顶板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不装设接闪针,但必须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 当油罐装有呼吸阀和放散管时,其防雷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
本书查看更多•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243-2011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客运为主的民用机场航站楼、交通枢纽站、铁路旅客车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磁浮列车站、港口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建筑电气设计,不适用于飞机库、油库、机车站、行业专用货运站、汽车加油站等的电气设计。
本书查看更多•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 50229-2019
4.0.11 点火油罐区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单独布置; 2 点火油罐区四周应设置1.8m高的围墙;当利用厂区围墙作为点火油罐区的围墙时,该段厂区围墙应为2.5m高的实体围墙; 3 点火油罐区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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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油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燃油的凝点高于当地历年最冷月平均气温时,油罐和燃油管道应设置保温层
本书查看更多• 露天煤矿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 51114-2015
5.1.2 施工准备阶段,应取得外部工程与有关部门的协议。铁路专用线、道路、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热力管线、水源及给排水管路等外部工程应取得与有关单位的协议,爆破材料库、加油站和油库选址位置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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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4 施工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仓库、油库、配电室、木工作业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场所不得动用明火,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2 喷漆、涂漆的场所应通风良好。 3 熬制焊锡、绝缘胶、硫黄、石蜡及沥青防腐剂时,应选择空旷场地,避开地下管线,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本书查看更多•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2014
7.1.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消防泵房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的有关规定。 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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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 矿井建(构)筑物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煤矿地面防雷建(构)筑物的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第一类:地面爆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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