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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电站和换流站给水排水设计规程 DL/T 5143-2018
4.6.4 消防管道宜敷设在管沟内。管道敷设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和《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书查看更多•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 245:2008
10.0.6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供水水源、消防水泵房、消防泵、阀组、管网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的相关规定。
本书查看更多•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13
21.0.8 对于本规范第21.0.7条规定的弱电间以外的机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62中有关供配电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空气调节系统、给水排水
本书查看更多• 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3-2010
9.2.1 废水治理工程供排水和消防系统应与生产系统统筹考虑,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及消防设施应符合GB50015、GB50016和GB50222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本书查看更多• 制浆造纸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11-2012
9.2.1 供排水和消防系统应与生产过程统筹考虑,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及消防设施应符合GB50015和GB50016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本书查看更多• [上海市]城市地下综合体设计规范 DG/TJ 08-2166-2015
9.1.1 城市地下综合体应设有通风空调、供电、通信、信号、综合监控及给排水与消防系统,以满足工程安全运行的需要。
本书查看更多• [陕西]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 DBJ 61/T 150-2018
3.0.9 预制装配式综合管廊应同步建设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信、给水、排水、标识及智慧综合管廊系统等附属设施。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工程技术规程 T/CECS 532-2018
2.1.2 附属设施 ancillary facilities 地下综合管廊中除管廊主体结构外的消防、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通风、排水及标识等系统设施的统称。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 GB 51354-2019
5.1.1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与报警、给水排水及标识等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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