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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DB 11/994-2013
3.7.4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设计应根据平时使用功能,符合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不得作为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的库房。 2平时经常有人员活动的人防工程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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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消防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排水设计应根据地区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的总体规划综合利用; 2 给排水设计应采取循环用水、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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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雨水系统设计应与总体设计同步进行,综合考虑周边场地竖向与市政给排水条件等,与功能分区、竖向设计、园路系统设计、种植设计、电气设计等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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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平战结合的人防医疗工程平时使用系统设计,应根据其平时功能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且应同时确保战时工程防护功能;战时使用系统设计应满足国家现行人防工程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应方便平时使用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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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人防医疗工程的床位数和人员数应按表3.1.4确定;防护区有效面积宜按表3.1.4确定。掘开式人防医疗工程可按一个防护单元设计,但其防护区的最大建筑面积应符合表3.1.4的规定。 表
本书查看更多•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0年]
第十四条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履行下列监督责任: (一)对竣工验收的组织、程序、内容进行监督; (二)审查施工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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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8 建筑设备控制原理图。 1 建筑电气设备控制原理图,有标准图集的可直接标注图集方案号或者页次。 1)控制原理图应注明设备明细表; 2)选用标准图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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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初步设计模型,应包括下列模型单元或其组合: 1 建筑小区(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布置(仅有单体设计时,无此项内容); 2 建筑室内首层(管道进出户层)、主要标准层、管道或设备复杂层的给排水系统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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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城市综合体人防工程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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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兼顾人防工程结构在确定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和永久荷载标准值后,其承载力设计应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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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兼顾人防工程底板设计可不考虑常规武器地面爆炸作用,但底板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5.5节规定的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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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给排水管道整治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给水管道、污水管道不应外露,废水管道不宜外露。 2对锈蚀、堵塞、不满足现行标准规定的工作压力要求、超期服役的给排水管道,应进行拆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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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人防荷载、地震荷载应分别按《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铁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111的规定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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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4 各检修作业区及检修测试间应根据具体工艺要求设计配套空调通风、动力、照明、给排水及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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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基础资料汇编等。 规划说明书应对规划文本和图集作出说明与解释,根据各地需要,可开展地下空间资源评估、城市人防总体防护体系研究、地下空间综合利用连通工程研究及其它对规划有重大影响的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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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3 坚持“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给排水系统设计应符介现行困家标准《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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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 维修设施可按承担线路、路基、桥涵、隧道、牵引供电、电力、给排水、通信、信号、信息、房屋建筑等设施的检测、养护和维修工作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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