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土不木规范为您找到强相关条文约 个, VIP会员无限次阅览
• [河北]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 DB13(J) T 8335-2019
4.2.2 通往社区养老设施的主要步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步行道路有效宽度不宜小于1.50 m,纵坡不宜大于2.50%;步行道路有高差时,应设无障碍坡道。 2 步行道路铺地应平整、防滑、不积水,材质种类宜统一。 3 步行道路附近宜设置配备座椅的休息区和轮椅、助行器的停留区。
本书查看更多• [北京]站城一体化工程规划设计标准 DB11/T 2129-2023
A.2.4 结合本标准4.3.2 中对于构建连续、舒适、安全的步行网络的相关要求,应在评估中计算站城一体化工程步行5min可达性,宜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WA5min―步行5min可达性; S5min―步行5min可达范围面积; S400―400m半径基地面积 依照80m/min步速计算可达距离。
本书查看更多• [广西]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DBJ/T 45-012-2013
8.0.4 步行范围应根据实际情况在500m内取值,对于城市中心区等公共交通覆盖率较高的区域,宜取步行范围的低值;对于城市外围区,宜取步行范围的高值。对配置公共自行车的项目,按实际接驳距离计算。
本书查看更多•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14-2021
9.0.8 绿道游径应结合现状地形,避免大填大挖;绿道游径中自行车道和步行骑行综合道的设置宽度应符合表9.0.8的规定。 表9.0.8 绿道游径中自行车道和步行骑行综合道的设置宽度(m)表9.0.8 绿道游径中自行车道和步行骑行综合道的设置宽度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 GB/T 51328-2018
10.1.4 城市宜根据用地布局,设置步行与非机动车专用道路,并提高步行与非机动车交通系统的通达性。河流和山体分隔的城市分区之间,应保障步行与非机动车交通的基本连接。
本书查看更多• [北京]站城一体化工程规划设计标准 DB11/T 2129-2023
4.3.2 构建连续、舒适、安全的步行网络,步行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全天候通行、应急疏散等要求,宜设置风雨连廊、夜间照明等设施; 2步行系统应提供无障碍出行条件; 3 公共建筑与轨道交通的出入口及通道宜共享共用。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 GB/T 51328-2018
10.2.6 城市应结合各类绿地、广场和公共交通设施设置连续的步行空间;当不同地形标高的人行系统衔接困难时,应设置步行专用的人行梯道、扶梯、电梯等连接设施。
本书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2-2022
6.26 行人标志(示35) 表示该段道路仅供行人步行,任何车辆不准进入,见图118。设在步行街两端起点处。有时段规定时,应用辅助标志说明。 图118 行人(示35)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标准 GB/T 51439-2021
4.2.3不同分区步行交通网络、自行车交通网络的最小密度与最大间距应各自满足表4.2.3的要求。表4.2.3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密度与间距要求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 GB/T 51328-2018
10.2.1 步行交通是城市最基本的出行方式。除城市快速路主路外,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其他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内均应优先布置步行交通空间。
本书查看更多• 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415-2018
17.7.9 人行道步行板及吊篮步行板应铺装平稳、板面平整、无明显损伤,排列均匀,嵌缝基本密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本书查看更多• 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392-2016
8.2.9 商店建筑的室外广告照明灯具及节日彩灯、商业街道照明、橱窗照明、营业厅内的重点照明和室内公共部位照明的灯具宜选用LED等节能光源。
本书查看更多• [重庆]大型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DBJ 50-054-2013
5.2.1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时,应划分防烟分区,以下场所的防烟分区面积不应超过500m2: 1 室内净高不大于6.0m的营业房间: 2 室内商业街。
本书查看更多• [河北]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DB13(J)/T 8349-2020
10.2.7 废物箱保洁作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废物箱应保持干净,表面无污物、容器内无满溢,周围无撒落存留垃圾; 2 宜每日8:00~22:00 进行巡回清掏,日产日清,主要商业街道应随脏随擦。
本书查看更多• [河北省]城市智慧照明建设技术标准 DB13(J)T 8391-2020
7.3.9 市政公共设施、广场、商业街等场所的景观照明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并应与其功能照明相结合。
本书查看更多• [天津市]城市夜景照明工程技术标准 DB/T 29-71-2021
1.0.3 建筑物、构筑物、特殊景观元素、公园、自然风景区、广场、商业街、广告及标识等景观的夜景照明工程设计应纳入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总体规划。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 163-2008
5.4.3 商业广场的照明应和商业街建筑、入口、橱窗、广告标识、道路、广场中的绿化、小品及娱乐设施的照明统一规划,相互协调,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的相关规定。
本书查看更多• [上海市]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 DGJ 08-103-2003
5 . 1 . 1 市区主干路和次干路、居住区附近的公共电车、公共汽车的首末站和市、区商业街的公共电车、公共汽车的中途站应设盲道。
本书查看更多•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GJ32/J 173-2014
6.6.1 应根据各城市主导风向,结合日照和采光要求,进行自然通风优化设计。建筑主要人员出入口和室外商业街宜避开冬季主导风向。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容貌标准 GB 50449-2008
8.0.2 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及功能分区,进行亮度等级划分,合理控制分区亮度,突出商业街区、城市广场等人流集中的公共区域、标志性建(构)筑物及主要景点等的景观照明。
本书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