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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 51327-2018
C.0.1 城市规划应划定防灾设施用地界线,并针对不同类型重点防灾管控对象,制定分类管控要求、划定规划风险控制区或划定防灾控制界线等方式相结合的规划管控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划管控措施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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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应确定城市灾害综合防御目标,明确城市防灾体系建设目标和任务,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防灾体系建设目标应明确规划期内城市重大工程抗灾设防、抗灾能力改善、灾害风险控制、防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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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应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相关专业的规划,提出规划布局和防灾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划时应分析城市需提供应急功能保障的各类设施等应急功能保障对象,确定应急供水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 50413-2007
4.2.1 城市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分区应结合工作区地质地貌成因环境和典型勘察钻孔资料,根据表4.2.1所列地质和岩土特性进行。对于一类和二类规划工作区亦可根据实测钻孔和工程地质资料按《建筑抗震
本书查看更多•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 50788-2012
2.0.2 城镇给水、排水规划,应以区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应与水资源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防灾规划等相协调。城镇排水规划与城镇给水规划应相互协调。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2016
1.0.3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应近远期结合,考虑远景发展的需要,并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与城市用地、城市交通、城市景观、综合防灾和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等规划相协调。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 50413-2007
1. 0.5 按照本标准进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达到以下基本防御目标: 1 当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建设工程一般不发生破坏; 2 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城市
本书查看更多• [安徽省]农村房屋抗震技术规程 DB34/T 922-2009
1.0.6 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对做过抗震防灾规划的地区,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注:本规程一般略去“抗震设防烈度”字样,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简称为“6度、7度”。
本书查看更多• [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2016] [2016]
(一)科学优化选址。新建工程选址要符合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并优先选择抗震有利地段,避让地震活动断裂带和地质灾害危险易发区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本地区软弱土、液化土层分布和崩塌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第三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的原则。 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GB 51080-2015
1.0.6 城市消防规划应与相关规划协调。公共消防设施应实现资源共享,可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防灾设施,并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应与城市供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本书查看更多• 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 JGJ 161-2008
1.0.6 一般情况下,抗震设防烈度可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地震基本烈度;已编制抗震防灾规划的村镇,可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本书查看更多•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 50223-2008
4.0.5 20万人口以上的城镇和县及县级市防灾应急指挥中心的主要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不应低于重点设防类。 工矿企业的防灾应急指挥系统建筑,可比照城市防灾应急指挥系统建筑示例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GB 50413-2007
8.2.2 城市规划新增建设区域或对老城区进行较大面积改造时,应对避震疏散场所用地和避震疏散通道提出规划要求。新建城区应根据需要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防灾据点和防灾公园。
本书查看更多• [安徽省]城市地下空间暨人防工程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导则 DB34/T 5038-2015
5.2.4协调城市公共交通、综合防灾减灾、市政公用设施、医疗卫生、商业网点等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各类功能地下空间设施规划指标、建设标准、规划布局等内容。
本书查看更多• [上海市]城市地下综合体设计规范 DG/TJ 08-2166-2015
1.0.3 城市地下综合体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原则,符合本市城市规划的要求,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抗风雪、抗雷击及防空等防灾安全措施。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规范 GB/T 50831-2012
2.0.27 综合防灾资料应包括地质灾害、防洪、消防、抗震、人防、气象灾害等资料,应由国土、水利、消防、气象、地震、人防、规划、建设等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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