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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
4.7.3 设计说明和施工说明。 1 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 ①摘述设计任务书和其他依据性资料中与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本书查看更多•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S 146—2012
E.0.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有关规定”或“应按……执行”。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 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
本书查看更多• 绿色数据中心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年]
热效率提高2%以上,得3分。 评价总分值:19分 【条文说明】 本条适用于各类数据中心建筑的设计阶段和运行阶段评价。项目中无条文所列设备时,其对应分值不参评。 国家标准
本书查看更多• 广播电影电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Y 5060-2008
,适当增加了部分乙类建筑;增加了部分条文说明的内容,以方便使用者理解本标准。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授权负责本标准具体解释的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
本书查看更多• [河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 DB13(J) 185-2020(2021 年版)
年版)》(DB13(J)185-2020)自2021 年7 月1 日起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 年6 月23日 局部修订说明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
本书查看更多•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2023 年版)
局部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 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
本书查看更多• 特种气体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 50646-2020
。 4.将第11章“特种气体系统验收”的部分内容纳入该章节的条文说明。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本书查看更多•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 50160-2008(2018年版)
、4.2.12、5.3.4、5.6.1、6.2.6(1、2、3、4)、6.3.2(1、2、4)、6.4.1(2、3)、6.4.2(6)、8.3.8、8.7.2(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本书查看更多• [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 DBJ 50-071-2010
、6.5.6、6.5.7、6.5.8、6.5.9条为强制性条文,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和备案,必须严格执行。 原《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DBJ50-071-200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
本书查看更多• [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 DBJ 50-102-2010
、6.0.7、6.0.8、6.0.9、6.0.1O、6.0.11、6.0.12条为强制性条文,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和备案,必须严格执行。 原《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5O/5024
本书查看更多•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建标[2004]20号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对有强制性条文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在批准发布前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没有强制性条文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在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书查看更多• 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 JGJ/T 198-2010
5.2.2 施工企业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和全文强制性标准应落实到每个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都应掌握相关强制性条文和全文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并应掌握控制的措施、工程质量指标和判定工程质量的方法。
本书查看更多•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本书查看更多•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SL 288-2014
4.3.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符合性审核制度。监理机构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度汛方案和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时,应对其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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