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土不木规范为您找到强相关条文约 个, VIP会员无限次阅览
•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243-2011
15.4.1 机房对土建、电气、空调、给排水专业及对消防、安防的要求除应符合《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内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下的空间作为空调静压
本书查看更多• 工业企业干式煤气柜安全技术规范 GB 51066-2014
》MH/T 6012和《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 5001的有关规定。 5 干式柜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技术标准 MH/T 5047-2020
年发布实施了《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MH/T5107-2009)。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和指导全国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提升机场无障碍设施服务保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MH /T5012-2022
机场司委托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编制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近几年在设计、施L工、验收等过程中总结的实践经验,参考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运输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沥青隔离层技术指南 MH/T 5050-2021
为适应民用机场建设发展的需要,规范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沥青隔离层的设计和施工,民航局机场司委托民航机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民用运输机场水泥混凝土道面沥青隔离层技术指南》。 机场水泥混凝土道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 51348-2019
13.2.2 除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规定的建筑或场所外,下列民用建筑或场所的非消防负荷的配电回路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1 民用机场航站楼,一级、二级汽车客运站
本书查看更多•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GB 55037-2022
51080-2015第4.1.5条。 二十七、《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GB 51236-2017第3.2.1、3.3.9、3.3.10、3.4.1、3.4.8、3.5.5、3.5.6、3.5.7条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 105-2008
第五条 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循《民用航空法》及国家和民用航空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定额、指标,贯彻民用航空行业的技术经济政策,以及航空安全、节约
本书查看更多• 通用机场建设规范 MH/T 5026-2012
区技术标准 MH 5008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MH 5013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公约附件十四 机场(卷Ⅰ)直升机场(卷Ⅱ)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MH /T5012-2022
1.0.1为保障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施工质量,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统一工程验收技术要求,实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资源节约、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等目标,制定本规范。
本书查看更多• 航空障碍灯 MH/T 6012-2015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机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 105-2008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机场的航空器噪声影响控制、大气污染及水污染控制以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均应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民用航空行业规章及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技术标准 MH/T 5047-2020
2.0.1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passenger terminal area 民用机场内以旅客航站楼为中心的区域,包括空侧站坪、旅客航站楼、陆侧相邻交通设施所涉及的区域。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GB 51236-2017
2.0.1 民用机场航站楼 civil airport terminal 民用机场内供旅客办理进出港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建筑,包括车道边、登机桥和指廊,以下简称航站楼。
本书查看更多• 绿色航站楼标准 MH/T 5033-2017
内各能耗环节如冷热源及其输配系统、照明、生活热水、商业用电和广告用电等都能实现独立分项计量。为提升能耗管理水平,按照《民用机场能耗监测设备配备规范》(MH/T 5113)要求,配备智能化、具有远程传输及在线校准功能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并建立能耗数据采集系统。
本书查看更多•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
第三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
本书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