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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井下排水泵站及排水管路设计规范 GB/T 50451-2017
5.1.1 主排水泵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排水泵站宜布置在敷设排水管路的井筒附近,且与主变电所联合布置。当泵站与变电所为串联通风时,应将主排水泵站布置在变电所的上风侧,泵站与变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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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井筒内布置的悬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吊设施的选择和布置,应满足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施工阶段的要求; 2 井口及井筒内设置的固定梁以及各种悬吊设施的外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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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3 临时排水管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井巷施工不同阶段的最大涌水量确定管径和管路数量;当条件允许时,应利用永久排水管路。 2 排水管路在井筒内布置时,应考虑与提升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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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3 壁后充填结束后,应测出井筒的偏斜值和方位,并绘出井筒的中心坐标。井筒排水后,应复测井筒的偏斜值和方位,并绘制井筒纵、横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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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管子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子道净断面应满足安装、维护排水管路的要求;当管子道兼作运送设备的通道时,还应满足运送最大设备的要求。 2 当管子道作为主排水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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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矿井正常排水系统主排水泵站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排水泵站宜与主变电所联合布置,并宜靠近敷设排水管路的井筒。硐室与井筒垂直距离不宜小于20m。 2 主排水泵站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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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井下主排水泵硐室,主变电所及管子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主排水泵硐室与主变电所应联合布置,并应靠近敷设排水管路的井筒。 2 与井底车场巷道连接的通道中应设易于关闭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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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应低于井底车场巷道轨面4m~5m,泵房联络道底板的最高点应高出其入口处巷道底板0.5m。 3 水泵硐室宜靠近井筒敷设排水管道的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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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主排水泵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排水泵房与主变电所宜联合布置,并宜靠近敷设排水管路的井筒;硐室与井筒净岩柱不宜小于15m; 2 主排水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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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二期水泵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式中:Qb——水泵的计算流量(m3/h); Qc——井筒正常涌水量(m3/h); Hb——泵的计算扬程(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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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 主排水泵房管子道宜布置在主排水泵房端部,倾角不宜大于30°,其断面应满足敷设排水管道和作为主排水泵房安全出口的要求,管子道与立井井筒连接时必须有通往梯子间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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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塑料排水检查井 plastics manhole and inspection chamber for sewerage 以高分子聚合物为主要基材制成的用于埋地排水管道的连接、清通、检查的井状构筑物。通常采用组合结构,由井底座、井筒、井盖等组成,简称“检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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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 车行道下检查井沉降控制设计应采用以下措施,做法参见附件图集: 1 并筒高度H<0.8 m时,应采用自调式检查并盖防沉降措施。 2 0.8 m≤井筒高度H<1.5 m时,应采取卸载板+自调式检查并盖防沉降措施; 3 并筒高度H≥1.5 m时,应采用分离式+自调式检查井盖防沉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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