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土不木规范精选词库 -> 附加阳光间
• 村镇传统住宅设计规范 CECS 360:2013
7.3.5附加阳光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加阳光间与采暖房间之间公共墙上的开孔位置应有利于空气热循环,并能方便开启和关闭严密,开孔率宜大于15%。 2建筑设计应尽量增大附加阳光间的集热面积,并应设置通风换气窗和夜间保温设施。
•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 JGJ/T 267-2012
4.5.3 直接受益窗、附加阳光间应设置夏季遮阳和避免眩光的装置。
•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 JGJ/T 267-2012
5.2.5 附加阳光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加阳光间应设置在南向或南偏东至南偏西夹角不大于30°范围内的墙外侧; 2 附加阳光间与采暖房间之间公共墙上的开孔位置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