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产品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规范 JGJ/T 236-2011
6.3.2 给水设备、设施和洁具应包括管道泵、装配式水箱、家用水处理设备、家用水过滤装置和家用热水器,产品基础数据应符合表6.3.2-1~表6.3.2-5的规定。 表6.3.2-1 管道泵基础数据
• 建筑排水用机械式连接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440:2016
4.2.2 排水管道系统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应避免布置在热源附近;当不能避免,并导致管道表面受热温度大于60℃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 立管距家用灶具边净距不得小于0.4m、与家用热水器边净距不得小于0.2m; 3 管道不得敷设在加热设备的上方。
• 建筑给水超薄壁不锈钢塑料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135:2002
4.2.7 管道应远离热源,当热源辐射使管壁温度超过60℃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热措施。管道离家用热水器、煤气灶具与发热点的间距不宜小于4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