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GB 50838-2015
6.3.8 雨水、污水管道的检查及清通设施应满足管道安装、检修、运行和维护的要求。重力流管道并应考虑外部排水系统水位变化、冲击负荷等情况对综合管廊内管道运行安全的影响。
• 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GB 50399-2006
14.2.1 矿井井下排水的处理、利用和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下排水应根据其水量、水质和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处理工艺。对处理后的井下排水应合理利用。 2 对于需要排到外部排水系统的井下排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工程技术规程 T/CECS 532-2018
5.3.2 重力流排水管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评估外部排水系统水位变化、冲击负荷等对管廊内排水管(渠)运行安全的影响,并对排水管的设计进行复核; 2 纳入综合管廊的雨水管(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