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土不木规范精选词库 -> 休养城市
•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GB/T 50298-2018
2.0.17 旅游服务设施 tourism facilities 风景区内因旅行、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文化、休养及其他服务需要而设置的各项设施的统称。简称旅游设施。
•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3.5.3 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医院、疗养院、休养所、老年人居住建筑(包括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等)等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不小于35%。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 版)
1.4.2 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的月子护理中心,应按照旅馆建筑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但疏散距离应按医疗建筑的病房部分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