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CECS 230:2008
7.3.3 抗震设计时,钢骨混凝土柱节点核心区的剪力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二级钢骨混凝土柱 特一级钢骨混凝土柱、一级框架结构及9度时尚应符合 式中 Vj——节点核心区的剪力
• [上海市]地下连续墙施工规程 DG/TJ 08-2073-2010
8.1.2 钢筋笼加工场地和制作平台应平整,分节制作的钢筋笼在同胎制作时应试拼装,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主筋接头搭接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搭接位置应错开50%。三级钢及Φ25以上的二级钢应采用机械连接。
• 钢管混凝土叠合柱结构技术规程 CECS 188:2005
7.0.9 抗震设计时,特一、一和二级钢管混凝土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轴压比不宜超过表7.0.9的规定限值。该轴压比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n——钢管混凝土剪力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