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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年版)
3.7.3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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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本书查看更多•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2014
6.0.7 与住宅地下室相连通的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人员疏散可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间时,应在汽车库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之间设置连通走道,走道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汽车库开向该走道的门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本书查看更多•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GB 50751-2012
4.6.6 医用气体汇流排间不应与医用空气压缩机、真空汇或医用分子筛制氧机设置在同一房间内。输送氧气含量超过23.5%的医用气体汇流排间,当供气量不超过60m3/h时,可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建筑内,但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建筑物的其他部分隔开。
本书查看更多•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 DGJ 08-20-2013
5.6.4 居住区域内地下汽车库的楼梯可借用住宅的楼梯,当地下汽车库不能直接进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时,应在地下汽车库与住宅部分的疏散楼梯之间设置连通走道,走道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隔墙分隔,且汽车库开向走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本书查看更多• 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 GB 50673-2011
3.8.6 生产建(构)筑物侧墙外5m以内布置油浸变压器或可燃介质电容器等电气设备时,该墙在设备总高度加3m的水平线以下及设备外廓两侧各3m的范围内,不应设有门窗、洞口;建筑物外墙距设备外廓5m~10m时,在上述范围内的外墙可设甲级防火门,设备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h。
本书查看更多• 锦纶工厂设计规范 GB 50639-2010
11.5.6 设在生产厂房内的热媒间、热媒储槽收集间、熔体过滤芯异丙醇检验间、锦纶工业丝浸胶车间的胶料调配间及甲醛水溶液储存间等应靠外墙布置,并应将其与生产厂房其他部分之间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的楼板隔开,隔墙上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地面应采用不发生火花的材料。
本书查看更多• 印制电路板工厂设计规范 GB 51127-2015
应采用实体墙与其他区域分隔开;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要求; 3 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设置门槛;门槛的高度应满足热媒油间的最大泄漏容积。
本书查看更多•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DL/T 5094-2012
4.1.17 当汽机房侧墙外5m以内布置有变压器时,在变压器外轮廓投影范围外侧各3m内的汽机房外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通风孔;当汽机房侧墙外5m~10m范围内布置有变压器时,在上述外墙上可设甲级防火门。变压器高度以上可设防火窗,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9h。
本书查看更多•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JGJ 57-2016
设防护冷却水幕系统。 3 按本规范第8.1.1条、第8.1.4条规定应设置防火幕和甲级防火门确有困难时,应设置防火分隔水幕;当运景洞口设置特级防火卷帘或防火幕有困难时,宜设防火分隔水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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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中央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中央控制室隔开,并应设置至少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中央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
本书查看更多• 通信建筑工程设计规范 YD 5003-2014
7.15.5 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建筑内时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储油间应设置防止事故时油品外溢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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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 楼宇式分布式供能站原动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隔墙和1h的楼板与其他房间隔开,所用门必须采用甲级防火门。电子设备间、蓄电池间、制冷站、供热站的隔墙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隔墙和楼板与其他房间或走廊分隔。
本书查看更多• 水力发电厂机电设计规范 DL/T 5186-2004
7.4.6 布置在地下或坝体内的主变压器室,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并应设有独立的事故通风系统。防火隔墙应封闭到顶,门采用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且不应直接开向主厂房或正对进厂交通道。 地下主变压器廊道应设有两个安全出口。
本书查看更多• 电子工厂化学品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781-2012
6.1.4 易燃易爆溶剂化学品和氧化性化学品储存、分配间与其他房间之间,应采用3.0h实体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实体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当设置双门斗相通时,门应错位布置,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机场航站楼设计防火规范 GB 51236-2017
3.3.4 航站楼主楼与指廊的连接处宜设置防火墙、甲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卷帘。当航站楼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且公共区内的商业服务设施、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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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3 柴油发电机房宜独立设置,柴油储罐或油箱应布置在柴油发电机房外。当柴油发电机房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布置在建筑的首层,并应设置单独安全出口; 2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本书查看更多•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工程技术标准 CJJ/T 306-2020
8.1.11酸性蓄电池充电间应独立设置。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靠外墙单层设置,并应采用防火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充电间与相邻的值班室和配电室之间不应设置直通的门窗,当必需设置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且正对室外侧的墙体、楼板应设置泄压泄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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