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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化种植土壤 CJ/T 340-2016
。 表4 绿化种植土壤重金属含量的技术要求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4.2.5.2 当绿地可能存在除表4中8种重金属之外的潜在污染时,应根据HJ/T 350-2007的规定开展其他污染物的检测。表4 绿化种植土壤重金属含量的技术要求

• 住宅健康性能评价体系[2013年]
: 1)合理布置住区公共空间内的建筑、景观及其他设施,避免视线阻挡或空间死角。 2)组团空间的绿化整齐有序,不种植高大的乔木。边界宜采用虚实结合的隔断。 3 在

•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 51018-2014
,挖深区可蓄水养鱼、种藕或进行其他利用,垫高区进行农业开发利用。 2 采空塌陷区裂缝(漏斗)治理宜采取填充措施,填平后恢复植被或种植农作物。 3 积水塌陷盆地可有计划地改造为水域,供养殖或其他用途。漏水盆地应因地制宜进行整治,恢复为林地、草地和梯田等。

•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 51018-2014
。 2 治理措施应以梯田、雨水集蓄利用、沟道治理工程、经济林果种植以及林草措施为主。 3 梯田应以石坎梯田为主,并与特色经济林果工程结合,注重山区沟道小泉、小水和雨水集蓄利用,配套节水型灌溉措施。 4 水源地应配置水源涵养林以及面源污染控制措施。

•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 51018-2014
及坡面水系工程、田间道路、塘坝、经济林果种植、林草措施、高效复合农林业建设、封育及配套措施为主。 3 梯田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土坎与石坎梯田,配置“以排为主、蓄排结合”的蓄排水工程,特色经济林果宜配置灌溉设施。

• 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 CECS 285:2011
河流,断面可采用台阶形式,并结合不同台阶水位滞留时间的长短种植合适的湿生植物。 3 在不影响防洪的前提下,可在河(溪)流的上游设堰挡水,形成乡村景观水域。相关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河道管理条例。 4 河(溪)流景观的整治应采用生态驳岸。

•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 51047-2014
; 3 应选择易成活、移植、病虫害少和养护管理方便的植物; 4 应选择树木形态美观、挺拔的植物; 5 不应种植易散发花粉、有异味或对药品生产产生不良影响的植物; 6 应选用当地树种作为骨干树种,选择苗木来源方便的乡土植物。

•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75-97
3.2.1 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1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3.2.1.2 主、次干路

• 预应力混凝土异型预制桩技术规程 JGJ/T 405-2017
与被保护对象间开挖缓冲沟,根据挤土情况可反复在缓冲沟内采用螺杆取土; 3 全部或部分桩采用引孔沉桩; 4 在饱和软土地区设置砂井或塑料排水板,以消除部分孔隙水压力; 5 采用种植法、中掘法等方法施工; 6 控制沉桩的速率; 7 对被保护建筑物进行加固处理。

•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17
4.4.4 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卫生防护用地,新建污水处理厂卫生防护距离,在没有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前,根据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可按表4.4.4控制。卫生防护距离内宜种植高大乔木,不得安排住宅、学校

• [北京市]集雨型绿地工程设计规范 DB11/T 1436-2017
; -蓄水深度不宜小于0.6m; -边坡坡度大于35%时应设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应设置警示标识; -除长期积存的水量外,调蓄水量排空时间不应大于24h,排空方式宜采用重力流自然排空,必要时可用水泵强排; -宜选择草坡驳岸、土石笼驳岸、木桩驳岸等生态驳岸; -宜种植耐旱耐涝植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
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进行治理,并可以将所种植的林、草委托他人管护或者交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管护。

• 天然气管道运行规范 SY/T 5922-2012
损,明管无锈蚀。 c)标志桩、测试桩、里程桩无缺损。 d)护堤、护坡、护岸、堡坎无垮塌。 e)管道两侧各5m线路带内禁止种植深根植物,禁止取土、采石和构建其他建筑物等。 f)管道两侧各50m线路带内禁止开山、爆破、修筑大型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 种植屋面用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GB/T 35468一2017
底部应安装透明的底板,以便在试验过程中无需取出种植土层即可观察植物根的穿刺情况。为了预防在潮湿层里生长藻类,箱底应遮光〔如箔)。 为了供给潮湿层水分,箱体下部需安装直径为35mm的注水管,注水管顶端需向上倾斜(见图A.1)。

•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2005-2010
11.2.2 人工湿地植物管理维护可采用以下措施: a)人工湿地栽种植物后即须充水,为促进植物根系发育,初期应进行水位调节; b)植物系统建立后,应保证连续提供污水,保证水生植物

• [上海市]立体绿化技术规程 DG/TJ 08-75-2014
4.2.5 排(蓄)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与原屋顶排水系统匹配,不得改变原屋顶排水系统;种植池、花台等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排水孔,应在排水口位置设置观察井;灌溉设计应优先选择自动

• 公园设计规范 GB 51192-2016
,其中专类动物园面积宜大于5hm2; 2 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环境条件,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展览区和科研实验区;面积宜大于40hm2,其中专类植物园面积宜大于2hm2; 3

• [广西] 绿色建筑设计规范 DBJ/T 45-001-2011
偏西30 ° 范围的卧室、客厅、书房等主要用房,其外窗应设计外遮阳。宜利用建筑本体自遮阳和建筑之间相互遮阳。遮阳设计宜考虑住户间的安全防护和空调室外机的设置。阳台宜考虑适合种植的构造措施,利用植物的遮蔽减少阳光对墙面的直晒。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2011
室内侧墙排水按混凝土侧墙→粘贴塑料排水板(支点向墙面)→钢丝网固定→水泥砂浆面层等顺序进行; 3 种植顶板排水按混凝土顶板→找坡层→防水层→混凝土保护层→铺设塑料排水板(支点向上)→铺设

•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 55021-2021
6.9.1 当结构加固采用植筋技术进行锚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种植全螺纹螺杆技术等植筋技术,新增构件为悬挑结构构件时,其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5;当新增构件为其

• [河北]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DB13(J) T 8310-2019
性能检测报告,现场观察检查绿化灌溉系统的安装情况和利用范围。核查无须永久灌溉植物占绿化面积的比例及植物耐旱证明文件(种植永久灌溉植物需验收)。完成《节水器具和非传统水源利用参数验收记录表》(见附录A)的相关内容。

• [河北]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DB13(J)/T 8349-2020
6.2.11 立体绿化(含边坡绿化)的植物应选择生长特性和观赏价值稳定、综合性较强的低矮灌木、地被,优先选用抗性强、耐干早、耐薄、根系发达的植物。 立体绿化应长势丰满,种植植物(除落叶期)枯枝枯叶

• [北京市]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规范 DB11/T 1315-2015
4.1.9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材料的构造、铺装应符合设计要求;道路两侧和场地内部植物的种植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型透水铺装材料的选择、铺设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应

•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GB 50728-2011
K.2.3 植筋用的混凝土块体应按种植15根φ25带肋钢筋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块体尺寸:其长度、宽度和高度应分别不小于1260mm、1060mm和250mm。 2 块体混凝土强度等级

• [江苏省]地方标准住宅设计标准 DB 32/3920-2020
道路绿化配置应兼顾生态、防护、遮阴和景观功能,并根据道路的等级区别设计。 3 植物配置不应影响住区道路交叉口的行车视线安全。 4 地面停车场宜结合停车位间隔种植具有遮阴功能的植物,并满足停车位高度要求。 5 乔木配置不宜影响住户的采光、通风与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