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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 50295-2016
厂内铁路长度(km); 6 厂内道路及广场调车场用地面积(m2); 7 绿地率(%); 8 挖方量(m3)、填方量(m3)、挡土墙圬工工程量(m3); 9 容积率(%)。

• 机械工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GB/T 50848-2013
经济指标,宜列表表述,其内容应包括工厂征地面积、厂区占地面积、建筑物与构筑物占地面积、露天堆场面积、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系数、道路及广场面积、绿化占地面积、绿地率和土石方工程量。 2

•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 50489-2009
用地面积(m2); 5)露天堆场及操作场用地面积(m2); 6)天桥、栈桥、管线及管廊用地面积(m2); 7)总建筑面积(m2); 8)计算工厂容积率的总建筑物、构筑物面积(m2); 9)厂内铁路线路长度(m

•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GJ32/J 173-2014
,13~18层不大于22m2,19层以上不大于13m2。 2 公共建筑容积率应满足城乡规划要求且不宜小于1.0。 3 应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居住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比率不宜小于5%,公共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不宜小于0.5。

•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指南 2015年
。 3.1.2.3 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设施的,项目类别定性为构筑物工程,其建筑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范围。 3.1.2.4 利用居住区和单位自有用地设置简易式、机械式停车设施可按照机械设备

• 建设领域应用软件测评工作通用规范 CJJ/T 116-2014
5.3.5 城市规划评价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不同阶段城市规划指标定义功能,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交通出入口、停车泊位等,可进行评价指标的新增

• 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 50426-2016
占地面积(m2); 3 总建筑面积(m2); 4 容积率; 5 建筑系数(%); 6 铁路长度(km); 7 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m2); 8 绿化用地

• 镇规划标准 GB 50188-2007
人民政府规定的镇区住宅用地面积标准和容积率指标,以及居住建筑的朝向和日照间距系数; 2 应满足自然通风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的Ⅱ、Ⅲ、Ⅳ气候区,居住建筑的朝向应符合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 通风的要求。

•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 51047-2014
A.2.2 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构)筑物计算面积,应按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m时,该层建筑面积应加倍计算;高度超过8m的装置、容器

• 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 196-2012
、取得价格、使用权类型、使用权面积、独用面积、分摊面积、用地单位、工程项目名称、用地位置、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建设规模、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项目名称、建设地址、规划许可

• [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 DB34/T 1950-2013
特殊控制,红线、黄线、绿线、蓝线、紫线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图示等; 2 表格内容包括用地性质、用地代号、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和用地兼容性等规定性指标,城市设计控制、环境保护

• 旅游规划通则 GB/T 18971-2003
建筑类型。 7.3.3.2 规划分地块,规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并根据各类用地的性质增加其它必要的控制指标。 7.3.3.3 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建筑间距等要求

• [安徽省]县管省级开发区多层标准化厂房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DB34/T 5004-2014
万平方米。可结合开发区存量土地升级改造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 新入驻开发区企业,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单独供地,鼓励进入多层标准化厂房生产: (1)建筑容积率低于1.0,建筑密度低于45%的

• [长春市]建设项目容积率及建筑面积规划管理规定 长规发[2016]35号
第二条 除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计算建筑面积外,以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应按下列规则计算并计入容积率。 (一)地下室、半地下室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报审

•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附录七 术语释义 1.容积率 一般情况下指某一基地范围内,地面以上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总和与基地面积的比值。可以根据规划和管理需要对地下建筑面积计算地下容积率。 2.基地面积 指用于某一项目建设或某一

•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2016年]
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规划条件应当包括: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需要配置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各类规划控制线、建筑界限、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其他要求。

•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八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出让后,拟调整的容积率不符合划拨或出让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应当符合以下程序要求: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版)
; 2.建筑间距的规定; 3.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的规定; 4.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5.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 6.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要求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版)
(3)住宅建筑总面积,平均层数; (4)容积率、建筑密度; (5)住宅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6)绿地率。 9.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二)图纸 1.

• 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2012年]
: (一)违反法定程序干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改,或者擅自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二)违反规定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或者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的; (三)违反规定对违法建设降低标准进行处罚,或者对应当依法拆除的违法建设不予拆除的。

• [河北]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 DB13(J) T 282-2018
4.2.5 区级文化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应符合表4.2.5 的规定。 鼓励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当提高文化设施容积率。不同级别的同类文化设施应避免临近布局,鼓励各类文化设施集中布置,形成城市区级公共文化

•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GB 50180-2018
4.0.2 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应符合表4.0.2的规定。 表4.0.2 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 注:1 住宅用地容积率是居住街坊内,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地上建筑面积之和与

• [河北]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 DB13(J)/T 8349-2020
15.2.3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包括下列情形: 1 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河湖水域、地下工程、轨道交通设施、通信设施或压占城市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 2 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容积率

•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以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它特定区域,在规划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确定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必要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 [河北]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 DB13(J) T 282-2018
4.1.7 市级文化设施配置和建设标准应符合表4.1.7 的规定。 鼓励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当提高文化设施容积率。不同级别的同类文化设施应避免临近布局,鼓励各类文化设施集中布置,形成城市公共文化

•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