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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立体绿化技术规程 DG/TJ 08-75-2014
7.2.2 绿化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充分利用原有绿地条件进行棚架绿化设计。如无适宜立地条件,可采用种植箱种植,其高度应不小于60cm,长度、宽度不小于50cm,底部应设排水孔

• [北京市]园林绿地工程建设规范 DB11/T 1175-2015
;胸径13cm~15cm的落叶乔木、高度5m~6m的常绿乔木占乔木总株数的70%~80%,主要乔木带冠栽植;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的株数比1:3左右,灌木种植面积占绿化面积的比例一般不小于35%,宿根花卉种植面积占绿化面积的比例一般不小于10%。 b)灌溉以喷灌为主,根据需要设置微喷或滴灌。

• [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52/T065-2017
4.2.15合理选择绿化方式,合理配置绿化植物,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绿化植物以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为主,乡土植物占总植物数量的比率≥70%,得1.5分; 2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

• [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 技术规程 DB 29-68-2004
走,将种植土置于坑旁待用。 3.拆除箱板,在根的切口涂抹生长保护剂。 4.将事先准备种植土,掺适量有机肥均匀拌合,填入树穴,每填30cm夯实一次,栽植深浅应与原土痕平,栽植时应栽正扶直,做好水圈及支撑,第一次浇水,必须浇足浇透,第二天封坑。 5.新栽植坑地下水位过高,在栽植前应做排水设施,不得积水烂根。

• 村庄整治技术标准 GB/T 50445-2019
下列措施: 1 生态护坡:挡水护坡不宜采用块石、水泥护砌等工程硬化方式,宜在土堤基础上采用草坪、茅草等植物进行生态护坡; 2 水生植物:水深低于1.5 m的水体,宜种植挺水、浮叶植物;水深大于1.5

•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550-2010
W.2.2 现场破坏性检验的抽样,应选择易修复和易补种的位置,取每一检验批锚固件总数的1‰,且不少于5件进行检验。若锚固件为植筋,且种植的数量不超过100件时,可仅取3件进行检验。仲裁性检验的取样数量应加倍。

•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 JGJ/T 328-2014
3.2.1 厂区内的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宜分区布置,可采取下列隔离措施降低生产区对生活区和办公区环境的影响: 1 可设置围墙和声屏障,或种植乔木和灌木来减弱或阻止粉尘和噪声传播; 2 可设置绿化带来规范引导人员和车辆流动。

• 生态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CECS 361:2013
6.2.8 检验与计量单位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态混凝土体积宜以m3为单位; 2 营养土工布面积宜以m2为单位; 3 绿化种植面积宜以m2为单位; 4 坡面平整等有关作业,均宜以m2为单位。

• 灌区规划规范 GB/T 50509-2009
9.0.3 灌区规划应根据灌区所在区域的气候、地形、地貌、土壤类型、工程布置、种植结构、耕作方式等因素,分析灌区水土流失规律及灌区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初步提出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和措施,估算水土保持投资。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8.3.1 为防止固体废物直接暴露和雨水渗入堆体内,封场时表面应覆土二层,第一层为阻隔层,覆20 cm~45 cm厚的粘土,并压实,防止雨水渗入固体废物堆体内;第二层为覆盖层,覆天然土壤,以利植物生长,其厚度视栽种植物种类而定。

• [北京市]种植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DB 11/366―2006
12.1.1 种植屋面防水工程施工中应对防水层及耐根穿刺层分别进行质量验收。防水层经蓄水或淋水试验无渗漏,并经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耐根穿刺层的施工及验收。

• 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2013
7.1.3 种植屋面工程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 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367-2013
15.1.4 种植用的钢筋或螺杆,应采用质量和规格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钢材制作。当采用进口带肋钢筋时,除应按现行专门标准检验其性能外,尚应要求其相对肋面积Ar符合大于等于0.055且小于等于0.08的规定。

• [天津市]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DB/T 29-80-2010
8.1.1栽植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栽植土pH应为6.5 ~ 8.5之间。 2可溶性盐总量不得大于0.3% 。 3土壤容重应在1. 2~ 1.3g/cm 3 ,土质应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不得含胶泥块及草根杂物等。 4名贵树木种植应根据其习性,采取特殊的改土措施。

•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414-2018
11.1.7 边坡植物种植的密度、数量、株距、行距、树穴的直径和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面积抽样检验5%;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 10414-2018
4.6.9 喷混植生制作基材所用的种植土、养生材料的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进场时进行验收。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进场批检验1次。 检验方法:观察、查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 模块化雨水储水设施技术标准 CJJ/T 311-2020
4.1.3 当收集硬化屋面、硬化广场和道路等径流雨水时,应设置进入储水池之前去除水中悬浮物(SS)的预处理设施;当收集绿地、种植屋面、渗透地面等入渗雨水时,可不设置去除固体悬浮物(SS)的预处理设施,只设配水井。

• [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GJ32/J 173-2014
5.4.6 场地热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宜采用浅色、反射率为0.3~0.5的材料,屋面宜采用反射率为0.3~0.6的材料,建筑物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 2 停车场、人行道和广场应种植高大乔木提供遮阳。 3 应合理设置设备散热方式和位置,避免造成热污染。

• 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 GB 50399-2006
14.2.7 新建、改扩建矿井一般不应设永久排矸场。当需设置临时排矸场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0.1.1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条件时,应利用塌陷区、沟谷、洼地等作为矸石排弃场。 2 排矸场应设置拦渣、排水、防扬尘设施。 3 排矸场周围应种植树木,形成隔尘绿化带。

• 灌区改造技术标准 GB/T 50599-2020
8.5.8采用地面灌溉方式的旱作物种植区,应根据地形、作物种类及农业机械化作业要求,依据当地已有试验成果,确定灌水沟畦各项技术要素。缺少试验资料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的有关规定确定。

• 村庄整治技术标准 GB/T 50445-2019
2.0.4 人工湿地artificial wetland,constructed wetland 利用土地对污水进行自然处理的一种方法。用人工筑成水池或沟槽,种植芦苇类维管束植物或根系发达的水生植物,污水以推流方式在布满生物膜的介质表面与溶解氧进行充分接触,使水得到净化。

•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 50288-2018
17.1.1 田间工程应根据水源、水质、地形、土壤、气象和作物种植结构等条件,选择地面灌溉、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和微灌及其组合的灌溉方式。现代设施农业或有条件地区,应选用喷灌、微灌或其他灌溉方式。

• 农用地定级规程 GB/T 28405-2012
5.3.2 农用地利用资料 主要农用地种植农作物的面积、单产、总产的统计资料、样点土地利用条件、农业生产实测资料、农用地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利用集约度、利用现状、利用方式和农业技术实验资料等。

•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GB 50728-2011
4.3.2 以素砌体为基材,粘贴钢板、纤维复合材及种植带肋钢筋、全螺纹螺杆和化学锚栓用的结构胶,其基本性能的安全性鉴定应分别按以混凝土为基材相应用途的B级胶的规定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