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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2023 年版)
层单 元有防毒要求时,尚应对关闭的防护密闭门采取必要的辅助密闭措施。 3 选用的防护密闭门,其设计压力值应符合本规范第3.2.10 条的相关规定。 (a)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设在上面楼层的做法 (b
本书查看更多• 中低速磁浮交通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CJJ/T 303-2020
12.2.7 光电缆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金属管槽作防护时,应经热镀锌等防腐处理。防护用管槽的两端口处应采取保护措施;光电缆引入室内的引入孔应采用防火材料封堵。 2 当光电缆穿越轨道时
本书查看更多•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
5.3.1 直接接触防护的措施和间接接触防护的措施,除本规范第5.1节和第5.2节规定的防护措施外,亦可采用SELV系统和PELV系统作为防护措施。
本书查看更多• [湖北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DB42/T 553-2009
5.2.3 工程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管理进行约定。总承包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本书查看更多•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JGJ 203-2010
4.1.2 安装在建筑各部位的光伏组件,包括直接构成建筑围护结构的光伏构件,应具有带电警告标识及相应的电气安全防护措施,并应满足该部位的建筑围护、建筑节能、结构安全和电气安全要求。
本书查看更多• 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TB 10501-2016
5.3.4 从受声点防护方面,噪声污染防治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宜采取加强隔声措施或安装隔声门、窗。 2 受铁路噪声污染的敏感建筑物,在经过技术经济论证无法满足其使用功能要求时,可采取功能置换或搬迁措施。
本书查看更多• 建(构)筑物托换技术规程 CECS 295:2011
6.1.9 建筑物遭受洪水、化工污水或盐碱地积水的浸蚀影响安全使用,应同时采用结构托换补强与治理浸蚀环境的措施。对受到洪水、浸蚀的建筑物,必要时可增设防撞坝、防撞墙、防撞墩或涂抹防护剂等保护性措施。
本书查看更多•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 JTS 182—1—2009
6.5.6 渠化枢纽位于洪枯水位变幅较大、洪水位较高的河段,当允许洪水漫溢接岸建筑物或与河岸相连的台地时,应经过论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本书查看更多•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设计规范 TB 10671-2019
4.3.9 在邻近既有线、公路、地下管线或其他建筑物的软土、滑坡、顺层等敏感地段,路基设计应考虑对既有设施的影响,并采取必要防护或监测措施。
本书查看更多•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 50870-2013
8.3.6 对施工现场涉及建筑施工安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设施、机具、吊索具、安全防护用品,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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