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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 50684-2011
产人员频繁活动的场所; 5 有良好水、电、气和交通运输条件; 6 不受洪涝影响,防洪标准应与厂区相同; 7 场区面积有扩建的可能。

• 尾矿设施设计规范 GB 50863-2013
尾矿库防洪标准要求; 4 投产初期需利用尾矿库调蓄生产供水时,应贮存所需的调蓄水量; 5 在冰冻地区应满足冰下排矿的要求; 6 新建上游式尾矿坝初期坝高与总坝高之比值宜采用1/8~1/4。

• 煤矿建设安全规范 AQ 1083-2011
7.4.3 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泥、防洪和排水设施。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必须在排土之前用盲沟等方法将水疏出。排土场应保持平整,不应有积水。排土场最终边坡,在边坡验算稳定的前提下,应按水土保持和土地复垦工程的需要进行修正。

• 灌区规划规范 GB/T 50509-2009
、断面较匀称的顺直河段,或位于主流靠岸、河道冲淤变化较小的弯道段凹岸顶点下游处。 4 在弯道段河势不稳定的情况下,应采取必要的防洪护岸措施。

• 小型水力发电站设计规范 GB 50071-2014
5.6.3 地面式厂房的位置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结合枢纽总体布置、厂房型式、防洪、通风、采光等要求,通过方案比较确定。当压力管道采用明管时,宜将厂房避开事故水流的主冲方向或采取其他防冲措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防洪法未作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2003年]
第十四条 大坝安全评价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 大坝安全评价过程中,应根据需要补充地质勘探与土工试验,补充混凝土与金属结构检测,对重要工程隐患进行探测等。

•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6-2013
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城市防洪堤、重点险工险段的堤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确定。 表13.2.2 护堤地宽度 工程级别 1 2、3 4、5 护堤地宽度(m) 30~20 20~10 10~5表13.2.2 护堤地宽度

•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2006年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

•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 50215-2015
10.3.3 防洪设计高程应按设计洪水的计算水位(包括壅水和风浪袭击高度)加安全高度确定。安全高度,在平原地区应采用0.5m,山区应采用1.0m。井口的设计高程应以校核标准检验,并应按计算和校核检验的大值确定。处于内涝地区的工业场地,防涝设计高程应按规定重现期的计算内涝水位加安全高度确定。

•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 50215-2015
10.3.6 工业场地竖向设计应与总平面布置同时进行。竖向设计应在保证场地防洪排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形和结合地质条件,并应满足生产联系、场内外运输、地面排水、管线敷设和煤炭器材装卸作业对高程的要求。竖向设计应减少场地平整土(石)方量和建(构)筑物基础、挡墙及护坡工程量。

•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 83-2016
工程管线敷设的高程要求; 4 建筑布置及景观塑造的要求; 5 城市排水防涝、防洪以及安全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 6 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7 周边地区的竖向衔接要求。

•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 83-2016
6.0.1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应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及降水量等因素,并与排水防涝、城市防洪规划及水系规划相协调;依据风险评估的结论选择合理的场地排水方式及排水方向,重视与低影响开发设施和超标径流雨水排放设施相结合,并与竖向总体方案相适应。

• [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 DB34/T 5011-2015
4.8.6水体 1尽量保留村中现有的河、沟、渠、溪、塘等水体,并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疏通,改善水质环境,发挥其防洪、排涝、灌溉、生态等多种功能。 2滨水驳岸以自然驳岸为主,尽量随岸线自然走向,宜采用自然

• 卷烟厂设计规范 YC/T 9-2015
参考文献 [1]GB 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2]GB 50201-2014 防洪标准 [3]GB/T 17094-1997 室内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

• [四川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J51/T 037-2015
5.2.4 在场地用地选择及用地布局时应同时进行用地竖向规划,场地的竖向规划应综合考虑场地现状地形,各项工程建设场地,工程管线敷设的高程,以及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广场的技术要求,用地地面排水及城市防洪、排涝,场地土石方平衡等各项要求。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 50337-2018
6.3.1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设置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外、地质情况较为稳定、符合防洪要求、取土条件方便、具备运输条件、人口密度低、土地及地下水利用价值低的地区,并不得设置在水源保护区、地下蕴矿区及影响城市安全的区域内,距农村居民点及人畜供水点不应小于0.5km。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 GB 51220-2017
4.0.2最终封场工程的工程内容应包括: 1垃圾堆体整形、覆盖工程、地下水污染控制工程(当地下水受到填埋场污染时); 2当原系统不完善时,工程内容应包括填埋气体收集和处理与利用工程、渗沥液导排与处理工程、防洪与雨水导排工程; 3垃圾堆体绿化、环境与安全监测、封场后维护与场地再利用等。

•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GB/T 50876-2013
符合防洪标准; 厂区边坡稳定,无威胁厂房安全的潜在地质灾害; 结构稳定,无破损、变形和漏水现象; 排水、通风、照明、消防和采光等设施齐全完好。 2)出现或存

• 工程泥沙设计标准 GB/T 51280-2018
5.3.3防洪兴利为主的水库泥沙调度方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以保持有效库容为泥沙调度目标的水库,宜在汛期或汛期某一时段控制库水位排沙,也可按分级流量设置库水位排沙,或敞泄排沙; 2以引水防沙为

• 灌区改造技术标准 GB/T 50599-2020
6.2.2灌区内需改造的蓄水、引水、提水、输水和排水工程的工程等别、相应建筑物级别和洪水设计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的有关规定。

• 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27-2022
2.1.1 排水工程相关专业规划应在评估系统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城乡发展趋势,根据排水安全和水环境目标编制并定期更新;还应和水资源、供水、水系、防洪等规划,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以及城镇竖向、道路交通、园林绿地、地下空间、管线综合、防灾等其他专业规划相互衔接。

•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GB/T 51327-2018
采用一定的物理参数和重要性类别来表达。如抗震采用设计地震动参数与抗震设防类别;抗风采用基本风压;抗雪采用基本雪压;防洪采用根据不同防护对象重要性的一定重现期的洪峰流量或水位等。

• 公路水下隧道设计规范 JTG/T 3371-2022
12.1.1 隧道排水系统设计应考虑工程区域降雨特征、洞口地形条件与汇水面积、隧道渗水量以及洞口防洪等因素,应遵循“管路通畅、设备可靠、能有效排除洞内外积水”的设计原则,应形成洞内外完善通畅的排水通道,应配足设备保证抽排能力,防止水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