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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规范 GB/T 50958-2013
12.2.2 采用地表水作为水源时,取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天然河道作为水源时,应对取水河流的水文特性进行全面分析,并应按保证率不低于97%的最小流量扣除取水口上游必保的工农业

•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 51174-2017
5.4.3 当雨水调蓄工程出水用于雨水回用时,应逐段检查雨水供水系统上的水池、水表、阀门、给水栓、取水口等,并应检查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 铝合金及不锈钢闸门 CJ/T 257-2014
3.1 闸门 sluice gate 给水、排水等水工构筑物中的开放式取水口、水池、渠道等场合使用的,通过手动、电动、液动或气动等方式驱动,用来切断或接通水流、调节水量和水位的设备。

•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GB 50925-2013
7.1.3 港口选址应符合城市环境要求,与水厂、水库取水口和水源保护区保持安全距离。危险品码头选址应符合城市安全要求。大型港口的集疏运通道应区域共享。

•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157-2013
28.3.11 在地下车站出入口或新风亭的口部等处明显位置应设水泵接合器,并应在距水泵接合器15m~40m范围内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

•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58-2009
4.1.1 在水源保护区或地表水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100m范围内(有潮汐的河道可适当扩大),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定期进行巡视。

• [广西]农村生态建筑设计规范 DBJ/T 45-013-2013
4 . 6 . 2 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修建渗水的厕所、化粪池和渗水坑,现有公共设施应进行污水防渗处理,取水口应尽量距离这些设施500m以上。

•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00-2016
11.2.2 验收时应逐段检查雨水供水系统上的水池(箱)、水表、阀门、给水栓、取水口等,落实防止误接、误用、误饮的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20 版)
5.1.11 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加压供水时,如距离建筑外缘5~150m范围内设有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可不设取水口。

•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 JTG/T D33-2012
8.6.2 水环境敏感路段应收集沿线地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水源地分布和相关规划等资料,调查公路中心两侧各200m范围内的水资源分布和水体功能。当存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取水口时,调查范围应延伸至取水口上游1000m以外、下游100m以外。

• [河北]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13(J) 8526-2023
7.4.4 非传统水源利用过程中,必须采取确保使用安全的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非传统水源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 2 水池(箱)、阀门、水表及给水栓、取水口均应有明显的非传统水源的标志; 3 采用非传统水源的公共场所的给水栓及绿化的取水口应设带锁装置。

•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 50013-2018
11.3.3 采用粉末活性炭吸附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取水口距水厂有较长输水管道或渠道时,粉末活性炭的投加设施宜设在取水口处; 2 不具备上述条件时,粉末活性炭的投加点应设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338-2018
A.8.4 流动源 流动源应重点调查地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客货运码头分布、等级和前三年吞吐量及主要货种、水上交通运输量、运输物质类别、航道及航道保护范围等;对地表水源取水口周边或上游有跨河大桥、地下水水源地周边陆地道路的交通运输情况,需补充调查如运输物质种类、车载重量、行驶路线等信息。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338-2018
A.6.1 水源地自然特征 A.6.1.1 地表水水源取水口及所在水域、地下水取水井或井群的地理位置和经纬度。 A.6.1.2 河流、湖库流域边界,河流、湖库的长度、面积、库容、水下地形 A.6.1.3 河流、湖泊(水库)地表水体特征、规模、类型及地下水源地的水文地质特征。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338-2018
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半径不小于300m范围内的区域。 6.2.1.3 大中型湖泊、大型水库保护区范围为取水口半径不小于500m范围内的区域。

•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GB 6249—2011
8.1.3 核动力厂液态流出物总排放口的位置应根据下游取水、热排放和放射性核素排放等因素的影响进行充分的论证,并应避开集中式取水口及水生生物的产卵场、洄游路线、养殖场等环境敏感区。

•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 GB 50013-2018
11.3.6 存在难于吸附或氧化去除的卤代烃类等挥发性污染物等的水源,可采用曝气吹脱技术。曝气吹脱技术可通过在取水口至水厂的取水、输水管(渠道)或调蓄设施设置应急曝气装置实施。曝气装置宜由鼓风机、输气管道和布气装置组成。

• 建筑与工业给水排水系统安全评价标准 GB/T 51188-2016
5.2.14 利用海水作为直排冷却水时,应考虑海域内海流流向和温跃层的影响。当取水口海域有温跃层时,宜采用深层取水方式。温跃层的温度不应影响海洋生物的生长,且不宜升高0.5℃以上。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GB 50720-2011
5.3.11 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m~40m。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取水的,经审批机关审查合格,发给取水许可证。 审批机关应当将发放取水许可证的情况及时通知取水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定期对取水许可证的发放情况予以公告。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 50229-2019
11.5.10 当地下变电站室内设置水消防系统时,应设置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与供消防车取水的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距离宜为15m~40m。水泵接合器应有永久性的明显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