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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2014
6.0.11 Ⅰ、Ⅱ类地上汽车库和停车数量大于100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当采用错层或斜楼板式,坡道为双车道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首层或地下一层至室外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汽车库内其他楼层的汽车疏散坡道可设置1个。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17
10.1.4 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设有2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报警阀组前应设环状供水管道。环状供水管道上设置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17
9.1.3 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喷头同时喷水的总流量确定,且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系统设计流量(L/s); qi——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各喷头节点的流量(L/min); n——最不利点处作用面积内的洒水喷头数。

•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 263:2009
1. 0. 5 当设置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变更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用时,应按本规程重新设计、施工和验收,或改用其他灭火系统。

•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 263:2009
11.0.6 在舞台、演播厅、可兼作演艺用的体育比赛场馆等场所设置的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应增设手动与自动控制的转换装置。当演出及排练时,应将灭火系统转换到手动控制位;在演出及排练结束后,应恢复到自动控制位。

•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 263:2009
14.1.1 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以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 CECS 200:2006
3.0.6 对单、多层一般公共建筑和甲、乙、丙类厂、库房的屋盖承重构件,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且屋盖承重构件离地(楼)面的高度不小于6m时,该屋盖承重构件可不采取其他防火保护措施。

• [上海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DGJ 08-94-2007
6.1.6 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最不利点的静水压力大于1.00MPa时 ,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采取分区给水方式。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后的管网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

• [上海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DGJ 08-94-2007
8.3.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后的管道上严禁设置其他用水设施。且报警阀后的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等配水管道中除信号阀外和末端试水闾外不得设置任何阀门。

• [上海市]民用建筑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 DGJ 08-94-2007
A.0.11 按仓库危险等级设计的仓储式商场(超市)及其他民用建筑中的仓库 ,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中有关仓库喷头布置的规定执行。

•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GB 50174-2017
13.1.1 数据中心防火和灭火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执行。

• 硅集成电路芯片工厂设计规范 GB 50809-2012
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不得小于1.9L/min·m2,风管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满足最远端5个喷头的出水量,单个喷头实际出水量不应小于76L/min,水平风管内喷头距离不得大于6.1m

• 自动水灭火系统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229:2008
1.0.1 为了保障自动水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水、水喷雾、细水雾等灭火系统等)(以下简称系统)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的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 自动水灭火系统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 CECS 229:2008
3.1.1 薄壁不锈钢管管道工程的系统选型、设计基本参数、系统组件、喷头布置、管道设计、水力计算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等相关标准的设计参数执行。

•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GB 51427-2021
4.5.15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宜设高位消防水箱。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可与消火栓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高位消防水箱。

• 精对苯二甲酸工厂设计规范 GB 51205-2016
14.0.4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水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以及其他灭火设施,应根据生产和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和建筑物耐火等级确定。

• 爆破安全规程 GB 6722-2014
8.1.7 地下爆破出现不 良地质或渗水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支护和防水措施;出现严重地压、岩爆、瓦斯突出、温度异常及炮孔喷水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制定安全方案和处理措施。

• [福建省]既有住宅适老化改造工程技术标准 DBJ/T 13-421-2023
9.1.7 居家适老化消防给水系统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消防给水设施进行修和维护; 2 室内消火栓箱内应配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3 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宜配置家用喷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