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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D通用技术规范 GB/T 17304-2009
:配置控制设计 抽象测试套件 第304部分:用边界表达的机械设计 抽象测试套件 第305部分:用曲面表达的机械设计 抽象测试套件 第307部分:钣金冲模规划和设计 抽象

• 城市生态系统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及计算方法 GB/T 43235-2023
7.3 一级指标算法 一级指标城市生态综合指数(UECI)计算方法见公式(24)。 式中: UECI――城市生态综合指数; UEPIA――城市生态系统格局指数; UESI――城市生态系统结构指数

•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 CJJ/T 312-2021
1.0.2为指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工作体系,规范国家、省级和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风险防控水平,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标准。

• [河北省]城市信息模型应用技术标准 DB13(J) T 8499-2022
4.1.2 城市信息模型应体现城市物质空间对象的空间关系、领域关系和系统关系,见图4.1.2,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间关系应以距离和拓扑关系表达城市信息模型单元的几何特性; 2 领域关系应表

• [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42/T 559-2013
2013年10月1日实施。原《武汉城市圈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DB42/T559-200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出版发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7月4日

• 公园设计规范 GB 51192-2016
道路,连接处应设置纵坡小于或等于2.0%的缓坡段; 5 自行车专用道的坡度宜小于2.5%;当大于或等于2.5%时,纵坡最大坡长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的有关规定。

• [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DBJ52/T065-2017
标准》DBJ-52-49要求,得1.5分; 3)体形系数符合《贵州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52-49要求,得1.5分; 4)楼间距满足项目所在地城市技术管理条例的要求,得1.5分。 2公共建筑经过优化后的窗墙面积比低于0.5,得6分。 评价分值:6分。

• 城际铁路设计规范 TB 10623-2014
12.5.5 接触网供电分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触网供电分段应满足维修天窗的检修条件,同时应符合双向行车及事故抢修的要求。 2 接触网电分相的设置位置应经行车组织检算

• [河北]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DB13(J) T 8331-2019
4.2.3 共用部位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根据房屋使用时间、设计年限和责任范围,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应按计划对共用部位实施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 应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区域日常巡视

• [河北]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DB13(J) T 8331-2019
5.2.3 共用部位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根据房屋使用时间、设计年限和责任范围,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应按计划对共用部位实施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 宜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区域日常巡视

• [河北]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DB13(J) T 8331-2019
3.2.3 共用部位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根据房屋使用时间、设计年限和责任范围,制定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应按计划对共用部位实施维修养护,做好记录。 2 应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区域日常巡视

•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 CJJ 99-2017
3.0.4 根据各类桥梁在城市中的重要性,城市桥梁养护等级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 1 Ⅰ等养护的城市桥梁应为Ⅰ类~Ⅲ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和位于集会中心、繁华地区、重要生产科研区及游览地区

•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51-2015
外边缘不应小于200m。 3 在一、二级地区内的学校、医院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应按三级地区选取设计系数。 4 当一个地区的发展规划足以改变该地区的现有等级时,应按发展规划划分地区等级。

•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 50049-2011
5.0.7 选择发电厂厂址时,应结合灰渣综合利用情况选定贮灰场。贮灰场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贮灰场宜靠近厂区,宜利用厂区附近的山谷、洼地、滩涂、塌陷区、废矿井等建造贮灰场,并宜避免多级

•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 50647-2011
立体交叉路段,应布设路侧护栏; 4)立体交叉范围内主线间或主线与平行集散道间规划成标高不同的断面时,较高一侧主线或集散道边缘应布设路侧护栏; 5)主线设计车速大于60km/h,应布设中央分隔带护栏。

• 水煤浆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60-2016
3.0.1 水煤浆工程厂址选择,应结合地区及企业的建设规划、用户特征、建厂类型、设计生产能力、原料煤或水煤浆来源、运输方式、废弃物处理,并综合供电、供水、交通运输、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和环境保护等因素

•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 1025-2010
7.2.2 可根据上级规划要求和本乡(镇)的土地利用问题,提出初步规划目标;依照调查分析的结果,对初步规划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向上级提出反馈意见与建议。

•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 50442-2008
7.0.1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千人指标床位数应符合表7.0.1的规定。 表7.0.1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千人指标床位数(床/千人)表7.0.1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千人指标床位数(床/千人)

• 水资源规划规范 GB/T 51051-2014
8.4.1 应对各规划水平年比较方案中规划供水工程、节水工程、替代水源工程等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应对各规划水平年需水和供水的增量进行合理性分析。

•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TD/T 1033-2012
6.1.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务院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规范 GB/T 50958-2013
5.0.2 常规岛总体规划应依据电厂规划容量和生产、施工、安全和运输的要求,结合建厂条件,对常规岛及其配套设施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 灌区规划规范 GB/T 50509-2009
1.0.1 为适应编制灌区规划的需要,明确规划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提高灌区规划水平,促进灌区水土资源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制定本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