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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 HJ 616—2011
对生态系统完整性的影响; ——线型工程的地域分割、阻隔对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影响; ——自然资源利用或生物多样性减少导致的系统组分失调或简化; ——景观破碎和生产力降低导致的系统稳定性降低和恢复能力下降

• 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盆式支座 CJ/T 464-2014
4.3 型号 图1 城市轨道交通桥梁盆式支座型号表示方法 示例1: 普通型、设计竖向承载力1500kN、各向设计水平荷载为竖向设计承载力的10%、支座顶面纵向坡度4‰、常温型固定盆式

•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1151-2016
7.3.2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防雷与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宜采用联合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

•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2011(2019版)
上如重型车辆行驶频繁时,设计汽车荷载应选用城一A级汽车荷载; 2 小城市中的支路上如重型车辆较少时,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城一B级车道荷载的效应乘以0.8 的折减系数,车辆荷载的效应乘以0.7 的折减系数

•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 50795-2012
9.1.2 施工交通运输的规划和设计应取得并分析下列资料: 1 由外部运至现场的各种物资的运输总量及运输方式。 2 分析不同运输方式下的日最大运输量及最大运输密度。 3 场内

• 电磁波暗室工程技术规范 GB 50826-2012
3.0.12 电磁波暗室设计应依据下列基础资料: 1 电磁波暗室建设项目的总体要求。 2 电磁波暗室的组成、规模和特殊要求。 3 暗室内测试系统设备配置和安装布局要求。 4 对暗室内电磁环境和其他非电磁环境的要求。 5 总体规划、建筑物和公用设施的相关情况资料。

•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 51018-2014
、冲沙壕、围埂、排水口等。 3 工程设计所需基本资料应包括:工程所在流域及规划区域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工程区水文气象资料、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保持现状、工程所在流域社会经济资料等。

• 村庄景观环境工程技术规程 CECS 285:2011
4.7.2 防护绿地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绿地应结合道路、河流、农田、林网设置。 2 防护绿地宽度应符合表4.7.2的规定。 表4.7.2 防护绿地宽度 3

• 电力系统安全自动装置设计技术规定 DL/T 5147-2001
5.5.1 同步发电机模型 对于远离故障点的同步发电机,可采用暂态电势恒定模型,靠近故障点的同步发电机或需要特殊研究其行为的同步发电机,宜采用次暂态电势变化模型。 在规划设计阶段或无完整参数时,同步发电机可均采用恒定暂态电势E′d或E′q模型。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2010
6.4.4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有可能产生非电离辐射的设备,应制定非电离辐射防护规划,采取有效的屏蔽、接地、吸收等工程技术措施及自动化或半自动化远距离操作,如预期不能屏蔽的应设计反射性隔离或吸收性隔离措施,使劳动者非电离辐射作业的接触水平符合GBZ2.2的要求。

•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0849-2014
4.2.1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合理进行功能分区,洁污、医患、人车等流线组织应清晰,并应避免院内感染; 2 主要建筑物应有良好朝向,建筑物间距应满足卫生、日照、采光

• 煤炭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GB 50821-2012
3.5.3 绿化设计应因地制宜,并应符合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宜保留施工现场有价值的大乔木及移植珍贵幼树;改建、扩建项目宜保留已有的绿地和树木,不宜随意占用原规划的绿地,当需要占用时,可采用垂直绿化等方法弥补减少的绿地面积。

•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规范 GB/T 50958-2013
11.1.1 电气主接线应满足安全、可靠、简单清晰、调度灵活、操作检修方便以及方便扩建的要求。电气主接线的接线方式应根据审定的核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及远期进出线规划综合确定。当机组台数为2台或以上时,主开关站接线形式宜采用一个半断路器接线,经论证能满足安全要求时,也可采用双母线接线。

• 油气输送管道穿越工程施工规范 GB 50424-2015
6.1.1 穿越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穿越河流等水域时,穿越管段管顶最小埋深不宜小于设计洪水冲刷线和规划疏浚线以下6m,管顶距河床底部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穿越管径的10倍; 2 穿越铁路、公路、堤防建(构)筑物时,穿越管段管顶埋深应符合铁路、公路、水利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1151-2016
3.2.3 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规划设计应满足防护对象的防范要求。本规范中有明确规定的防护对象应按本规范的要求设置防护措施;本规范中未覆盖的防护对象宜按本规范附录A中的规定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防护措施应与其安全风险等级相适应。

•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 GB/T 51255-2017
11.2.1 城区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管阶段,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和参与主体多样化,评价总分值为8分,应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公众参与组织形式多于四种,得4分; 2 公众参与的参与主体包括政府机构、非政府/非营利机构、专业机构和居民,得4分。

• 涂装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AQ/T 5209-201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装作业过程中各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作业在规划、设计和组织生产时,对危险、有害因素的预测和预防,也适用于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应用计算机管理,及涂装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处理和交换。

•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3年]
第六条 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须配置的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以及其他要求。 附图应当包括:地块区位和现状、地块坐标、标高,道路红线坐标、标高、出入口位置,建筑界线以及地块周围地区环境与基础设施条件。

• 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
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 阶段土地复垦计划和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位置、主要措施、投资概算、工程规划设计等。

• [江苏省]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第1部分:基本规定 DB32/T 2334.1-2013
8.2监理单位基本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a)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b)施工图的核查与签发文件: c)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资料,施工准备检查资料: d)工程项目划分资料: e)工程开工令: f)平行

• 绿色住区标准 T/CECS 377-2018
2.0.2 绿色住区 sustainable residential area 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推进城镇人居环境建设的绿色协调发展为方针,通过建设模式创新和技术与管理创新,在规划设计

• 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程 CJJ/T 163-2011
1.0.2本规程适用于规划服务人口在 5000 人以下村庄以及分散农户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生活污水(包括居民厕所、盥洗和厨房排水等)处理及其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本规程不适用于专业养殖户、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及乡镇企业等产生的废水的处理。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涉及资金或者工期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予以调整。

• 煤炭工业露天矿机电设备修理设施设计规范 GB/T 51068-2014
9.0.7 给水排水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水设施及排水处理宜由露天煤矿统一规划;地形复杂时应采用压力分区供水; 2 给水排水设备、管材等应采用高效、节能产品,卫生器具及器材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城市轨道交通 HJ 453—2008
12.1.4 评价范围 a)纵向范围:与工程的设计范围相同。横向范围:综合考虑拟建工程的吸引范围和线路两侧土地规划,取工程征地界外50~300 m,车辆段、停车场、取(弃)土场、临时用地界外50~100 m。 b)当有特殊保护目标时,评价范围应根据现场环境调查和生态保护需要确定。

•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71——755-2001
4.1.3 应研究、实测和建立电网计算中的各种元件、装置及负荷的参数和详细模型。计算分析中应使用合理的模型和参数,以保证满足所要求的精度。规划计算中可采用典型参数和模型,在系统设计和生产运行计算中,应保证模型和参数的一致性,并考虑更详细的模型和参数。

• [天津市]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用房的规划、设计、建设、权属登记和使用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管理项目的正常管理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4号)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