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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2-2022
4.1.2 道路交通标志应符合以下原则: a)满足道路使用者需求; b)引起道路使用者关注; c)传递明确、简洁的含义; d)获得道路使用者的遵从; e)给道路使用者的合理反应提供充足的时间。

• 火力发电厂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DL/T 5032-2018
B.0.3 厂区出入口外的引接道路及各种专用道路的引接均应由引接道路干线路基边缘起计算,进入厂区的道路应计算至厂区大门中心止;进入灰场、水源地等的专用道路应计算至其终端止。

•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22-87
第1.0.3条 厂矿道路宜按下列规定划分为厂外道路、厂内道路和露天矿山道路。 一、厂外道路为厂矿企业与公路、城市道路、车站、港口、原料基地、其它厂矿企业等相连接的对外道路;或本厂矿企业(露天矿

•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 45-2015
5.2.4 上跨道路与下穿道路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常规照明时应使下穿道路上设置的灯具在下穿道路上产生的亮度(或照度)和上跨道路两侧的灯具在下穿道路上产生的亮度(或照度)有效地

• 村庄整治技术标准 GB/T 50445-2019
4.4.11 交通标志、标线的形状、规格、图案及颜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 部分:总则》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

•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 GB 51096-2015
4.3.6 风力发电机组施工道路宜与检修道路相结合。施工道路路基宽度应考虑施工吊装设备通行宽度的要求。道路最小圆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转弯处道路外侧不得有障碍物。

• 煤矿瓦斯发电工程设计规范 GB 51134-2015
4.5.2 站区道路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的规定;站区道路布置应满足大件设备运输、安装、检修要求;当站内道路布置有困难时,可借用站区外道路。

•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 CJJ 150-2010
6.4.6 厂内应设道路行车指示,标识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2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5768.3的有关规定执行。

• 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 GB/T 36670-201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的原则、内容、流程、主要方法和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规划道路、现有道路以及改扩建道路的交通组织设计。其他道路的交通组织设计可参照执行。

• [天津市]人行道及人行广场防滑技术标准 DB/T 29-201-2021
2.0.1 城市道路 urban road 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和设施的道路。按照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建筑物和城市居民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 [河北省]城市智慧照明建设技术标准 DB13(J)T 8391-2020
6.3.2 道路照明可根据道路横断面形式、道路宽度及照明要求采用单侧、双侧交错、双侧对称、中心对称和横向悬索等布置方式。道路照明布置灯方式示意图如图6.3.2 所示。 图6.3.2 道路照明布置灯方式示意图

•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 55031-2022
4.3.5 建筑基地内道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内道路与城市道路连接处应设限速设施,道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 2 当机动车道路改变方向时,路边绿化及建筑物应满足行车有效视距要求。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 51038-2015
9.1.8 道路名称信息应当选择下游将要驶入的道路名称作为道路名称信息,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道路名称信息用于快速路入口或者对快速路入口进行预告时,应选择当前或所预告的快速路道路

•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124-2009
第二十三条 填埋场场内的运输道路根据其功能、使用年限和交通运输量分为主要道路和辅助道路、临时性道路和永久性道路,均应满足填埋作业、维护、管理、生活和其他辅助工作的要求。 道路

•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22-87
第2.3.1条 厂内道路宜划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道、车间引道和人行道。 一、主干道为连接厂区主要出入口的道路,或交通运输繁忙的全厂性主要道路。 二、次干道为连接厂区次要出入口的道路,或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
4.3.4 无信号交叉口可分为次要道路停车让行、全部道路停车让行和环形交叉口三种形式。次要道路停车让行交叉口通行能力应保证次要道路上车辆可利用的穿越空档能满足次要道路上交通需求。

• 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DL/T 5452-2012
6.1.5 道路及场地处理: 1 站外道路的路径规划、引接、坡度及道路技术等级标准。 2 站内道路的布置原则(道路型式的选择和路面宽度、转弯半径及路面等级的确定)。 3 站区场地及屋外配电装置场地地面的处理。

•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 JTG D40-2011
5.4.1 两条道路正交时,各条道路宜保持本身纵缝的连贯,而相交路段内各条道路的横缝位置应按相对道路的纵缝间距作相应变动,保证两条道路的纵横缝垂直相交,互不错位。两条道路斜交时,主要道路宜保持纵缝

• 烟气脱硫工艺设计标准 GB 51284-2018
大于80mm;当不设置破碎装置时,石灰石块规格不宜大于20mm; 2)粒度符合要求的块状石灰石,经石灰石湿式球磨机磨制成石灰石浆液,或经石灰石干式磨机磨制成石灰石粉,其粒度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加水搅拌制成石灰石浆液。 4石灰石浆液浓度宜为25%~30%。

• 水运工程结构防腐蚀施工规范 JTS/T 209-2020
A.0.5 混凝土表面涂层小区施工试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0.5.1 凝土表面处理应采用打磨机或高压水除去混凝土表面的一切不牢附着物,表面油污可用适当溶剂或清洁剂清除干净

•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规范 GB 50560-2010
6.4.2 废料的回收宜符合以下规定: 1 陶瓷砖生坯废料宜及时回收,并入专门化浆池化浆或入球磨机化浆,所得泥浆按比例掺入到球磨泥浆中制粉。 2 卫生陶瓷废坯料宜及时回收,入专门化浆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04
产出量计算,水泥磨以水泥产出量计算,煤磨以产生的煤粉计算,烘干机、烘干磨以产生的干物料计算。对于窑磨一体机,在窑磨联合运转时,以磨机产生的物料量计算,在水泥窑单独运转时,以水泥窑产出的熟料量计算。

• 火炸药生产厂房设计规范 GB 51009-2014
确定。下列工艺设备内部应设置消防给水设施: 1 铵油炸药生产的轮碾机、凉药机。 2 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的轮碾机、粉碎机、混药机、凉药机。 3 黑火药生产的三成分球磨机。 4 粉状炸药螺旋输送设备。

• [北京市]自流平地面施工技术规范 DB11/T 511-2007
4.4.2 基层处理 1 基层不平整宜用打磨机打磨处理,大面积工程可选用铣铇机、抛丸机打磨处理,露出坚固的表面。再用吸尘器吸尘和用水冲洗,若有油污可用化学法清洗除污。基层表面不得有蜂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