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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GB 51143-2015
4.1.2 防风避难场所应选择避难建筑。防洪避难场所可根据淹没水深度、人口密度等条件,通过经济技术比较选用避洪房屋、安全堤防、安全庄台和避水台等形式。

• 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GB 51286-2018
4.1.5桥位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满足城市防洪要求。通航河流上桥梁的桥位选择应满足相应航道筹级的通航要求及航运条件下桥梁的安全性要求。

•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B 50487-2008
4.10.6 流域防洪规划各方案的工程地质条件应按水库、堤防、河道整治等分别编写,内容包括基本地质条件及主要工程地质问题初步分析。

•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 51263-2017
6.3.2 地面线路轨面高程应根据道路条件、排水方向、雨水口方位等因素进行设计,必要时可改造城市排水系统。地面线路的防淹、防洪标准不应低于所沿道路。

• 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 JTS 110-4-2008
3.14.4 防洪的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3.14.4.1 防洪标准应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14.4.2 汇流面积、暴雨公式和泄洪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港区周围

•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 GB/T 50876-2013
3.4.1 泄水建筑物安全检测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过水能力和防洪能力复核。 2 结构安全性。 3 泄洪安全性。 4 质量分析。

• 古建筑修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159-2008
3.2.2 在文物建筑附近回填土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掩埋文物建筑台明附近的原有室外地面标高。 2 不得影响原有建筑的正常排水及防洪系统。

•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805-2012
8.2.1 治涝工程布局,应根据城市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涝灾成因、治理现状和市政建设发展要求,与防洪(潮)工程总体布局综合分析,统筹规划,截、排、蓄综合治理。

• 焦化安全规程 GB 12710-2008
3.1 设计水位designed water level 根据防护对象的重要程度和洪灾损失情况,确定适当的防洪标准,并推算出该标准时的最高水位为设计水位。

•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805-2012
9.5.2 当地基为软弱土或持力层范围内有软弱夹层时,应进行整体稳定验算。对建在复杂地基上的防洪闸的整体稳定计算,应进行专门研究。

• 220kV~750kV 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 DL/T 5218-2012
4.1.1 变电站的总体规划应与当地的城镇规划或工业区规划相协调,宜充分利用就近的交通、给排水及防洪等公用设施。

•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 GB 50025-2018
10.2.4 每年雨季前和每次暴雨后,对防洪沟、缓洪调节池、排水沟、雨水明沟及雨水收集口等,应进行详细检查,清除淤积物,整理沟堤,保持排水畅通。

•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 55020-2021
4.5.17 连接建筑出入口的下沉地面、下沉广场、下沉庭院及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整体下沉的建筑小区,应采取土建措施禁止防洪水位以下的客水进入这些下沉区域。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338-2018
A.3.1 水源地基础信息。水源名称、水源类型(如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取水口位置及附近的设施,包括水工建筑物、防洪堤工程、水上交通运输及航道分布等。

• 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设计规范 GB/T 51077-2015
4.3.1 电池更换站的站区场地设计标高应高于重现期频率为2%的历史最高内涝水位,且宜高于重现期频率为2%的洪水水位,或与地区、工业企业的防洪、防涝标准一致。

•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6-2013
9.2.8 防洪墙的抗滑和抗倾覆稳定安全系数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有关规定。其安全系数不应小于本规范表3.2.5和表3.2.7规定的数值。

• 露天煤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75-2014
7.2.4 当防洪堤采用土工合成加筋材料填筑加筋土堤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第7.2.3条的规定外,加筋工程质量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表7.2.4 加筋工程质量要求表7.2.4 加筋工程质量要求

• 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 GB 51174-2017
4.2.6 内河内湖调蓄工程的平面布置应根据其功能定位、地形地貌、周边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排水防涝、防洪和水系规划、景观要求等因素确定。

• [甘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程 DB62/T 3247-2023
6.6.2 综合管廊的人员出入口、逃生口、吊装口、进风口、排风口等露出地面的构筑物应满足城市防洪要求,并应采取防止地面水倒灌及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 [甘肃]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技术规程 DB62/T 25-3108-2016
7.1.3 原场地地基处理设计和施工前应综合考虑场地排水、截水、防洪等措施,施工中应对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并进行环境和水质监测。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工程技术标准 CJJ/T 306-2020
4.4.20车辆基地线路路肩高程应根据城市竖向规划、内涝水位、土石方填挖平衡,以及周边接驳等因素确定,并应满足防洪评估报告要求。

•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2016年修订版]
3.1.3 当道路为货运、防洪、消防、旅游等专用道路使用时,除应满足相应道路等级的技术要求外,还应满足专用道路及通行车辆的特殊要求。

• 气象设施工程术语标准 GB/T 51458-2024
3.3.98 水利气象观测站 water conservancy meteorologicalobservation station 为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抗旱、减灾等,而开展长期水利气象观测的气象观测站,包括设备安装基础、供电等。

• 防洪标准 GB 50201-2014
11.3.2 当山区、丘陵区的水库枢纽工程挡水建筑物的挡水高度低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小于10m时,其防洪标准宜按平原区、滨海区的规定确定;当平原区、滨海区的水库枢纽工程挡水建筑物的挡水高度高于15m,且上下游最大水头差大于10m时,其防洪标准宜按山区、丘陵区的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