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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37-2012
7.3.1 立体交叉口应根据相交道路等级、直行及转向(主要是左转)车流行驶特征、非机动车对机动车干扰等分类,主要类型;及交通流行驶特征宜符合表7.3.1的规定,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

• 建材矿山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GB/T 50820-2013
3.2.4 矿山运输道路设计图应包括道路平面图、道路纵断面图、道路横断面图、工程量计算表、道路标准横断面图与路面结构图、平曲线超高和加宽方法图、小桥和涵洞结构图、挡土墙与护坡等防护工程大样图、截水和

• 干法赤泥堆场设计规范 GB 50986-2014
数的20%。 4 运输车辆车厢底部宜设置防粘板。 5 运输道路构造应满足重型车辆长期通行需要,当需要会车时,路面宽度不宜小于8m。不需要会车时,路面宽度不宜小于5m。 6 运输道路

• 轻轨交通设计标准 GB/T 51263-2017
10.2.3 轻轨交通与城市道路或公路两用的桥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上轻轨交通线路应具有独立路权。 2 结构设计可按城市桥梁或公路桥梁适用的现行规范体系进行,荷载取值

• 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 CJJ 169-2012
5.3.2 面层各层的混合料类型应与交通荷载等级以及使用要求相适应,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层应选用优质混合料铺设,并根据道路交通等级选择。 1)轻交通道路,宜选用密级配细型

•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 JTG 3450-2019
法 将道路沿纵向或横向进行等间距划分,并在划分点处做好标记,在划分点上布置测点。 2.2 随机法 按照附录A的规定选取测试区间、测试断面或测点。 2.3 定向法

• [深圳]跨越地铁道路交通防护设施设计标准 SJG 143-2023
机动车道;3 一中间分隔带;4―防护网;5 一路侧护栏;6―中间分隔带护栏;7 一道路中心线 图A.2 仅设机动车道时防护布置(单幅式桥梁) (a)两幅桥无空隙 1―机动车道;2 一人行道;3 一防

•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 50489-2009
9.3.14 厂内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时,应设置道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道口宜设在直线、正交位置。当需要斜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45°,如受地形限制,交叉角可适当减少。 2 道口应避开道岔区和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5768.2-2022
,排列顺序应不变。见图203b)所示指路标志,向右的箭头应在文字的右侧或正下方,向左的箭头应在文字的左侧或正下方。 b)见图203c)、图203d)所示指路标志,箭杆上信息应为交叉道路的编号或名称;指向

• [天津市]人行天桥设计规程 DB/T 29-289-2021
3.3.2 人行天桥的桥下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跨越城市道路的人行天桥桥下最小净高应符合表3.3.2 规定。 表3.3.2 跨越城市道路的人行天桥桥下最小净高 2 人行天桥桥下的非机动车道如有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 51038-2015
14.6.1 立面标记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靠近道路建筑限界的跨线桥等的墩柱立面、隧道洞口端墙立面,应设置立面标记; 2 桥梁或隧道净高受限制时,在其立面及前部限高龙门架上,应设置立面标记; 3 靠近道路建筑限界的其他市政设施构造物立面上,宜设置立面标记。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 51038-2015
13.12.2 禁止掉头(转弯)标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道路几何条件或交通的限制,车辆掉头(转弯)易引起交通阻塞或事故的路段或交叉口处,应设置禁止掉头(转弯)标记; 2

• 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GB 51038-2015
6.13.2 对纵坡坡长大于表6.13.2中限制值的道路等,以及已设置陡坡标志的机非混行道路,应设置禁止非机动车骑行上坡(或下坡)标志。 表6.13.2 禁止非机动车骑行上坡(或下坡)标志设置

•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GB 50029-2014
9.0.14 埋地压缩空气管道穿越铁路、道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顶至铁路轨底的净距不应小于1.2m; 2 管顶至道路路面结构底层的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 3 当

•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CJJ 152-2010
6.2.4 道口两侧应设置平台。自最外侧钢轨外缘到最近竖曲线切点间的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行各类汽车的道口平台不应小于16m,并应满足设计速度的要求。 2 平台纵坡度应小于或等于0.5%。 3 紧接道口平台两端的道路纵坡度不应大于表6.2.4规定的数值。表6.2.4 紧接道口平台两端的道路纵坡度

•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 CJJ 152-2010
3.3.4 立体交叉主线应采用相应道路等级的设计速度。立交匝道设计速度宜为相应道路设计速度的50%~70%,定向匝道、半定向匝道取上限,一般匝道取下限。菱形立交的平面交叉部分可采用平面交叉的设计速度。环形立交的环道设计速度可采用环形平面交叉的设计速度。

• 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 221-2015
8.2.13 城市地下道路弱电系统的设计应由交通监控、环境检测及设备监控、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视频监控、通信、有线广播系统、中央控制管理等子系统设计组成。各弱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并应满足地下道路的监控、防灾和管理要求。

• 城市三维建模技术规范 CJJ/T 157-2010
5.3.1 属性数据应依据城市三维模型的应用需要进行采集,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建筑的名称、权属单位、地上建筑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性质、建筑面积、停车位、建成时间等; 2 交通设施的名称、道路等级

•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22-87
第2.2.17条 一至四级厂外道路纵坡变更处,均应设置竖曲线:辅助道路在相邻两个坡度代数差大于2%时,亦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半径和长度应符合表2.2.17的规定。竖曲线半径应采用大于或等于表列一般

•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 JGJ 123-2012
10.5.1 当地下工程施工对既有建筑、地下管线或道路造成影响时,可采用隔断墙将既有建筑、地下管线或道路隔开或对既有建筑地基进行加固。隔断墙可采用钢板桩、树根桩、深层搅拌桩、注浆加固或地下连续墙等;对既有建筑地基加固,可采用锚杆静压桩、树根桩或注浆加固等方法,加固深度应大于地下工程底面深度。

• 医药工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 51047-2014
7.2.1 地下管线、管沟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按管线的埋深,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由浅至深布置; 2 管线和管沟不应布置在建(构)筑物的基础压力影响范围内; 3 道路路面下可布置检修少或检修时对路面损坏小的管线; 4 直埋式地下管线不应平行重叠敷设。

•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187-2012
7.3.5 铁路、道路的路堤和路堑边坡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GBJ 12和《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的有关规定;建筑地段的挖方和填方边坡的坡度允许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有关规定。

• 灾损建(构)筑物处理技术规范 CECS 269:2010
5.5.4 震损道路的调查及检测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查明路基、边坡、支挡防护工程的位置、范围、规模、形式等,分析震害成因以及对道路的危害程度。 2 地震引起的泥石流,应查明泥石流

• 地热电站设计规范 GB 50791-2013
5.3.4 地热电站的场地排水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场地的排水,可根据具体条件,采用城市型道路雨水口或场地雨水口接入下水系统的主干窨井内,或采用明沟接入公路型道路的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