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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复合稳定土应用技术标准 T/CECS G:D31-01-2017
7.4.1 道路复合稳定土完工后,达到养生龄期或上一层次铺筑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完工后的外形尺寸和质量两方面。

• 氯碱生产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 51230-2017
8.1.2 污水处理装置内道路、平面布置间距、建(构)筑物耐火等级、火灾分类及爆炸危险分区、消火栓布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执行。

•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 36-2016
5.2.1 沥青路面在建成使用后应适时进行预防性养护。预防性养护措施应满足路面技术状况、交通量、道路等级等技术要求,材料应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 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CJJ 36-2016
9.2.4 路基翻浆、沉陷应根据交通状况、含水情况、道路变形破坏程度,使用砂砾或水稳性能良好的材料,采取换土回填、挤密、化学加固等相应技术手段对病害进行处治。

•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 GB/T 51224-2017
3.2.2乡村道路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应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外廓尺寸应符合表3.2.2的规定。表3.2.2 非机动车设计车辆及外轮廓尺寸

• 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CECS 165:2004
5.0.1 通信塑料管道路由的确定应遵循合理、稳定、经济可行的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避免在规划不定,尚未定型,或虽已成型但土壤未沉实的道路上,以及流砂、翻浆地带上建设。 2

•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规范 GB 50560-2010
5.3.13 当人流较多的道路与作业繁忙的铁路线路或车流特别大的主干道交叉,在总平面布置图中确实不能避免时,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

• 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 CJJ/T 261-2017
6.3.1控制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照明自动控制系统技术规范》CJJ/T227及《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的规定。

• 城市照明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程 CJJ/T 261-2017
B.2.2灯杆间距不大于30m,且车道数为3的单侧布灯道路,其测试点应按三车道布点示意图(图B.2.2)布置,每个车道布 3排点,每排10个,整幅路面共90个测试点。

• [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 DGJ32/TJ 169-2014
2.0.8 单位绿地率 ratio of companies attached green space 单位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单位用地总面积的比率(%)。绿地包括:单位附属公园、游园、道路及建筑旁的绿地、苗圃、花圃等。

• 建筑中水设计标准 GB 50336-2018
5.5.5 绿化、道路及广场浇洒、车库地面冲洗、车辆冲洗等各项最高日用水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标准 GB/T 51358-2019
6.0.10 城市地下空间的风井、冷却塔、采光竖井、地面出入口等附属设施宜结合相邻建筑物、道路绿化带等设置,并应采取措施减少对交通、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 50688-2011(2019年版)
2.1.18 分隔设施 separate facilities 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车辆和行人之间以及逆向交通之间,为规范通行空间设置的构造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