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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JTG C20—2011
4.1.3 遥感解译及踏勘调查应沿拟定的路线及其两侧的带状范围进行,工程地质调查的比例尺为1:50000~1:100000,调查宽度应满足路线走廊及通道方案比选的需要。

• 公路软土地基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细则 JTG/T D31-02-2013
3.3.1 工可勘察应掌握路线走廊带内对工程规模有较大影响的软土分布,了解其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勘察成果应满足工可路线方案研究的需要。

•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 F90-2015
5.8.6 工程船舶甲板、通道和作业场所应根据需要设有防滑装置。施工船舶楼梯、走廊等应保持通畅,梯口、应急场所应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 50353-2013
3.0.14 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 242-2011
8.4.1 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电箱宜暗装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不应低于1.6m。

• [北京市]新建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标准 DB11/T 774-2010
2.0.2 共用部位Common parts of property 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668—2011
5.5.23 旅馆的门厅、电梯大堂和客房层走廊等场所,采用夜间降低照度的自动控制装置。 评价方法:检查设计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

•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472-2008
12.2.1 洁净室(区)的主要生产用房间一般照明的照度值宜为300~500 lx;辅助工作室、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用室、气闸室、走廊等的照度值宜为200~300 lx。

•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0849-2014
9.3.3 对于负压病房的空调设备,应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并应监视污染区及半污染区的压差。与负压病房相邻、相通的缓冲走廊压差应保持5Pa~10Pa。

•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0849-2014
5.5.9 呼吸道传染病病区,在医务人员走廊与病房之间应设置缓冲前室,并应设置非手动式或自动感应龙头洗手池,过道墙上应设置双门密闭式传递窗。

•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 50293-2014
7.3.2 当66kV~220kV变电站的二次侧35kV或10(20)kV出线走廊受到限制,或者35kV或10(20)kV配电装置间隔不足,且无扩建余地时,宜规划建设开关站。

•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 50293-2014
1.0.3 城市电力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预测城市电力负荷,确定城市供电电源、城市电网布局框架、城市重要电力设施和走廊的位置和用地。

• [安徽省]金融建筑智能化系统技术规范 DB34/T 1470-2011
6.5.2 巡更站点应设置在建筑物园区,出入口、电梯前室、停车场、重点防范部位、主要通道及走廊等其它需要设置巡更站点的地方。

• 建筑轻质条板隔墙技术规程 JGJ/T 157-2014
6.1.3 条板隔墙的检验批应以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m2为一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 中小套型住宅厨房和卫生间工程技术规程 CECS 284:2010
2.0.4 壁柜型厨房 kitchen with wall cabinet 壁柜型厨房类似壁柜,适用于最小套型住宅,一般布置在走廊、过道的一侧或起居室一端,属开放式厨房的一种。

• 既有建筑评定与改造技术规程 T/CECS 497-2017
M.0.5 对公共建筑,应将人流密集的大厅、门厅、电梯口、走廊、卫生间等作为检测区域,每个检测区域宜根据测试条件随机抽取3 个~5 个测区。

• [北京]住宅工程质量品质提升技术标准 DB11/T 2293-2024
8.2.5 木地板的板面铺设的方向应正确,条形木地板宜顺光方向铺设,走廊、过道宜顺行走的方向铺设。木地板面层四周应预留 8mm~10mm空隙。

•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标准 JGJ/T 454-2019
20.3.1 机房内空气调节系统性能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空气温度; 2 空气相对湿度; 3 空气含尘浓度; 4 风速和风量; 5 机房与走廊静压差。

• 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技术标准 MH/T 5047-2020
3.13.2通道、走廊的墙面在距地面2.5m高度范围内应尽量避免有突出物体。若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物体突出大于100mm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 [浙江]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 33/1092-2021
5.2.25 下列场所宜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 1 学校、医院、旅馆、办公楼建筑的走廊及门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2 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大型建筑的人员密集场所。

•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 GB/T 51328-2018
9.4.1 城市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与有轨电车宜布设在城市的中客流和普通客流走廊上,并与城市的公共汽电车系统、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良好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