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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规范 GB/T 50958-2013
12.4.8 排水口的布置应符合厂区的总体布置,应有利于减少排水对环境或取水的影响。 计频率标准。 当推算的波高大于浅水极限波高时,应采用极限波高。

•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GA 1131-2014
10.5 仓储场所应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的消防用水。对吸水口、吸水管等取水设备应采取防止杂物堵塞的措施。

• [广西]建设工程消防检测规程 DB45/T 989-2014
) 消防水池应设自动补水措施,补水管管径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d)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深度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取水口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m,并不宜大于100

• 铁路工程制图标准 TB/T 10058-2015
及检查井一览表的里程标注、附属构筑物编号等应与管道平面图一致。 7 给排水管道平面图应绘制取水构筑物的图形符号,并采用引出线标注取水口形式或水源井直径、深度、结构材料、主要技术特征

• [新疆]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 DB65/T 3119-2010
6.3.2 消防供水 6.3.2.1 消防水池 a)消防水池应设置标明设计容量的识别类标识。 b)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应设置永久性固定的识别类和“严禁埋压圈

• [北京市]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规程 DB 11/1354-2016
的有效吸程内(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Om): b)复核洪水位时取水口是否仍具备吸水条件,以及供取水的消防车道、回车场地的通过性; c)查看天然水源安全取水的措施,是否有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HJ 338-2018
定期开展跟踪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 整。 (2)应急响应时间法 以应急响应时间内,污染物到取水口的流程距离作为保护区的长度的一种计算方法。适用于河流型水源及湖泊、水库型水源入湖(库

• 微机控制变频调速给水设备 CJ/T 352-2010
7.2.5 卫生性能试验 在设备的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取水样进行水质检验,核对进水口水质和出水口水质是否存在差异和变化,其结果应符合6.1.7的规定。 对于生活饮用水的设备,按照GB/T 17219的规定进行卫生性能试验,其结果应符合6.1.7的规定。

•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2002]
、大型停车场布局;城市取水口及其保护区范围、给水和排水主管网的布局;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 小水电水能设计规程 SL 76-2009
水电站的保证出力计算,可根据取水口处多年(规模在5MW以下的小水电站可采用丰、平、枯3个或3个以上典型年)的日平均流量系列绘制日流量历时曲线或日流量保证率曲线;按各种流量时的相应水头和选择的出力系数,计算出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1]
输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的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五)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或者未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或者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 含藻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 CJJ 32-2011
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取水口位置选择;4含藻水给水处理;5应急处理。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术语、预处理、混凝

• 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T 50596-2010
,窖顶部采用砂浆抹面结构时,顶拱的矢跨比不宜小于0.5。 6 水窖窖台高出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0cm,取水口直径宜为60cm~100cm。

•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 50841-2013
。 3)坝体引水工程(含发电、灌溉、工业及生活取水口工程)可分为进水闸室段工程、引水段工程、厂坝联结段工程。 4)压力管道工程可分为进水闸室段工程、调压井工程、压力管道段工程、回填与

• 河流悬移质泥沙测验规范 GB/T 50159-2015
2.3.3 采用积时式采样器进行选点法采样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仪器进水口正对流向。 2 仪器舱内外的静水压力相平衡后再采样。 3 仪器取得水样容积与标称容积之比应小于0.9,否则所取水样应作废重取。

•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 GB 50049-2011
18.2.10 当采用直流、混合供水系统时,取、排水口的位置和形式应根据水源特点、温排水扩散对取水温度的影响、泥沙冲淤和工程施工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必要时应进行数模计算或模型试验确定。

• 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1部分:消防气压给水设备 GB 27898.1-2011
5.12.7 倒流防止器 5.12.7.1 从市政管网取水的设备,进水口端应安装倒流防止器。 5.12.7.2 倒流防止器应能在线检查和维护。检查周期和维护方法应在《操作指导书》中规定。 5.12.7.3 倒流防止器的性能应符合CJ/T 160的要求。

• 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工程设计规范 GB 51156-2015
4.1.28 海水取水、排水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海水取、排水区宜靠近护岸布置,具体位置尚应结合海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综合确定; 2 海水排放沟(涵)的布置应根据取、排水口的位置确定,宜短捷。

•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勘察标准 CJJ/T 291-2019
8.3.3抽水井和回灌井应进行取水量和回灌量监测,抽水井应在水泵出口安装水表或流量计,回灌井在水井进水口位置安装水表或流量计,抽灌互用井则应分别在相应位置安装两套水表或流量计。水表或流量计均应设置于水井的井室内。

• 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CJJ 140—2010
11.3.7 水质检测项目至少应包括:色度、浊度、嗅味、肉眼可见物、pH值、大肠杆菌、细菌总数、余氯,水质检测取水点宜设在水池(箱)出水口,水质检测记录应存档备案。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 [上海市]城镇排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t第二部分:构筑物工程) DG/TJ 08-2110-2012
15.8.2 采样取水系统采样点设在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口或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并将水样无变质地输送至监测用房。 检验方法:校对设计,检查施工记录,观察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