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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 GA 1290-2016
B.3.1 审查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等建筑构件的防火构造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具体审查以下内容: a) 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的设置部位、形式、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本书查看更多•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 [2018]
第九条 在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不燃性实体墙,且在楼板上的高度不应小于0.6m;当采用防火挑檐替代时,防火挑檐的出挑宽度不应小于1.0m、长度不应小于开口的宽度两侧各延
本书查看更多•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 JGJ 289-2012
3.0.7 设置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的粘贴保温板防火隔离带做法宜按表3.0.7执行,并宜选用岩棉带防火隔离带。当防火隔离带做法与表3.0.7不一致时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进行系统防火性能试验外
本书查看更多• [安徽省]现浇石膏墙板内隔墙技术规程 DB34/T 1583-2012
附录A 图集 图一:现浇石膏墙板门窗洞过梁构造的规定 现浇石膏墙板遇门窗洞时,须在门窗洞口顶部设置过梁。结合图集04J114-2《石膏砌块内隔墙》的相关规定,具体做法如图①、②、③。 图二:现浇
本书查看更多• 钢铁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GB/T 51207-2016
出口、疏散楼梯数量、距离及宽度; 4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挑檐、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 5建筑构件的绝热保护; 6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外墙装饰材料、墙体保温材料; 7有爆炸危险厂房和仓库的防爆设计。
本书查看更多• 服装工厂设计规范 GB 50705-2012
1.0m;当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m(高层)时,下窗的上方或每层楼板应设置宽度大于或等于0.8m(多层)和1.0m(高层)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高于或等于0.8m(多层)和1.0m(高层)的不燃烧体裙墙;窗槛墙及防火挑檐的耐火极限在耐火等级为一级时不应低于1.50h,二级时不应低于1.00h。
本书查看更多•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2014
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3 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洞口的上方,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不燃性防火挑檐; 4 汽车库
本书查看更多• 有色金属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630-2010
6.2.5 设置在主厂房内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直通厂房外的大门。当门的上方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防火挑檐时,直通室外的门可不采用防火门。对油浸变压器室通向厂房内的大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常闭);当确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措施。
本书查看更多• 机械工业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GB/T 50848-2013
的内容,应包括类别、名称、设计编号、洞口尺寸、数量和采用的标准图集。 6 恒温、洁净、防火、噪声控制、防爆或泄爆、防辐射、防腐蚀、电磁屏蔽和防振等特殊要求的做法及其建筑构造说明; 7 室内外装修
本书查看更多• [江苏省]地方标准住宅设计标准 DB 32/3920-2020
可不限 地下非机动车库以及地下丙、丁、戊类物品储藏室的自然排烟窗、采光窗与本栋楼上部外墙开口之间应设高度不小于1.2 m的实体墙或挑出宽度不小于1.0 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与其他一、二级耐火等级住宅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6.00m。
本书查看更多• 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872-2014
阀; 2 专用房间、洞室的大门不得直接开向主厂房或正对进厂交通道; 3 专用房间、洞室外墙开口部位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低于1.2m的窗槛墙。
本书查看更多•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 50414-2018
5.2.5 封闭式液压站和润滑站(库)直接开向疏散方向的门,应采用常闭式甲级防火门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当上述场所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且其直接开向厂房外的门不采用防火门时,门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m的窗槛墙。
本书查看更多• [浙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 DB33/T 1152-2018
9.4.2 其它有防火分隔要求的部位测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防火墙两侧及转角洞口间距; 2 建筑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的实体墙或防火玻璃的高度; 3 防火挑檐的长度和宽度; 4 住宅外墙上相邻户开口
本书查看更多• [上海市]岩棉板(带)薄抹灰外墙外保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G/TJ 08-2126-2013
5.3.8用于其他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隔离带施工时,防火隔离带铺设应与所采用的其他保温系统施工同步进行,防火隔离带应采取满粘。抹面层做法同岩棉板(带)外保温系统的抹面层做法。
本书查看更多• 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 51330-2019
7.4.2 硬山墙的墀头可分为下碱、上身和盘头,其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带挑檐石腿子的小台阶应按4/5柱径确定; 2 盘头各层出檐尺寸的分配应符合表7.4.2的规定; 表
本书查看更多• 混凝土砖建筑技术规范 CECS 257:2009
隔开,其缝宽不应小于30mm;设有挑檐的屋面,保温层应覆盖全部檐口,并应沿挑檐的横向设置缝宽为20mm伸缩缝,伸缩缝间距不应大于12m,并用柔性材料嵌缝; 3 钢筋混凝土屋面不得采用屋面板下设保温层的做法。
本书查看更多• 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应用技术规程 CECS 351:2015
5.4.1 将PU复合保温板用于楼板底部,可采用粘结、粘钉结合或吊顶方式,当下层窄间有防火要求时,保温材料和构造做法应满足该空间防火等级要求。
本书查看更多• [安徽省]岩棉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B34/T 1859-2013
6.1.5 岩棉板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对大面墙及女儿墙、墙身变形缝、门窗洞口、勒脚、系统变形缝、挑檐等特殊部位,在施工现场采用相同材料、构造做法和工艺制作样板墙,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本书查看更多• [上海市]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 DG/TJ 08-206-2002
4.7.11 复合保温坡屋面的保温层与屋面基层应有可靠连结,除在保温层下面设置结合层外,应在檐口(包括挑檐的檐头)采取封头措施。并对檐口端墙采取与外墙相同的保温措施,做法之一如图4.7.11。 图4.7.11 坡屋面檐口的一种封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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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 采用水泥加气混凝土碎料或憎水膨胀珍珠岩制品作实体找坡的平屋面,应在找坡层上侧水泥砂浆找平层中设置排汽道(宽25高20,@≤6000双向),并在屋脊纵横排汽道交点处设立竖向排汽管。具体做法可参照现行《平屋面建筑构造(一)》(99J201-1)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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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对有外保温层的墙体,外窗框与外保温层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背衬(用面层涂料粘结)填塞后作密封膏处理,具体做法应符合《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专威特外墙外保温与装饰系统》[99ZJ105(一)]图集要求。
本书查看更多• [河北]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DB13(J) T 8311-2019
4.3.8 墙体保温的分格条、雨水管和变形缝等处的保温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和国家及河北省现行建筑标准图集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且不少于5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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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 厨房有明火的加工区(间)上层有餐厅或其他用房时,其外墙开口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或在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实体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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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外保温系统在以下部位应满粘: 1距室外地坪2m范围内的墙面; 2建筑物阳角300mm及门窗洞口周边150mm范围内的墙面; 3女儿墙顶或挑檐下300mm范围内的墙面; 4凸窗底板及长度或宽度不应大于300mm的单块板; 5防火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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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 平顶层下一层开设门、窗、洞口部位上沿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在吊层与平顶层分界的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高度不小于1.2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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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安全出口不应与建筑其它部分安全出口共用,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且应与建筑内其它防火分区通过隔墙完全隔离。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少于1m的防护挑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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