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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GA/T 1191-2014
5.4.4 警戒人员应及时进行外部疏导,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火场;根据火场总指挥部或指挥员的命令对火场周围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 消防员单兵通信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A 1086-2013
消防员基本体征数据和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数据,实时计算、显示气瓶可供使用的时间; e) 将现场环境参数、空气呼吸器气瓶压力参数以及消防员基本体征数据以无线方式实时或定时传输至移动消防指挥中心(消防通信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SL 721-2015
11.4.9 对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项目法人、监理、施工等知情单位应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至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管理规范 GB 50722-2011
15.4.6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施工发生险情应适时启动应急机制,城市现场抢险指挥部,按照抢险预案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积极措施,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GA/T 1190-2014
5.13.2 灭火救援现场的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由火场总指挥部决定。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调整和解 除应经政府相应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政府专门机构实施。

• 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由防汛指挥部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负担全部清障费用。

•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处置行动要则 GA/T 970-2011
5.2 警戒 根据5.1.4,划定警戒区域,在其周边及其出入口设置警戒标志,视情由公安消防部队、公安民警或武警部队等负责实施;警戒命令应由指挥员或现场指挥部统一发布。

• 火灾信息报告规定 GA/T 1192-2014
4.2 消防支队向消防总队报告火灾信息的范围除4.1规定的之外,还应包括: a) 消防支队值班首长或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的火灾; b) 请求调派其他消防支队增援的火灾; c) 消防支队向公安局报告的

•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GA/T 1191-2014
5.12.2 灭火救援现场的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由火场总指挥部决定。特别重要的信息发布、调整和解除应经政府相应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政府专门机构实施。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 SL 398-2007
8.6.9 起爆前,应在危险区边缘设置警戒,并安排专人检查,确认危险区无人后,报告爆破施工指挥部或爆破工作负责人,经许可后,方可下达起爆指令。

• 海堤工程设计规范 GB/T 51015-2014
14.4.5 管理单位应配置通信设施。通信设施应满足管理单位与防汛指挥部门之间信息传输迅速、准确、可靠的要求。通信系统建设应以利用当地公共通信设施为主。

•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GA/T 1191-2014
4.3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行动应视情成立火场总指挥部,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部队具体组织和指挥,其他单位协同作战,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提供技术支撑。

• 跨区域灭火救援指挥导则 GA/T 1041-2012
4.5 指挥方式 跨区域灭火救援指挥主要有属地指挥和授权指挥两种方式: a) 属地指挥。即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总(支)队协同作战时,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前,由本区域消防指挥机构实施指挥; b) 授权指挥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SL 721-2015
13.3.2 项目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执行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组织开展事故处置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2009年]
,并及时报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特大干旱旱情缓解后,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宣布结束紧急抗旱期,并及时报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 CJJ 203-2013
3.4.8 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抢修作业时应符合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特殊情况应确定具体安全措施,并应经抢修指挥部允许后方可实施。抢修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应随时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抢修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

• 镇(乡)村仓储用地规划规范 CJJ/T 189-2014
5.2.1 仓储用地应与邻近消防站,镇区供水、供电、供气、灾害指挥部门,建立防灾通信联网。两条消防通道之间距离不应大于150m,消防通道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4.0m,消防通道上方净高不应小于4.0m。

• 爆破安全规程 GB 6722-2014
7.4.1 复杂环境深孔爆破工程应设立指挥部,统筹安排设计施工及善后工作;设计前应对爆区周围人员、地面和地下建(构)筑物及各种设备、设施分布情况等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爆破前还应进行复核。

•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行动指南 GA/T 1190-2014
4.3 地下建筑火灾扑救应视情成立火场总指挥部,由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部队具体组织和指 挥,协同单位按应急预案分级响应、协同作战,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提供技术支撑。

• 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修订]
第三十一条 在为保证堤岸安全需要限制航速的河段,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交通部门设立限制航速的标志,通行的船舶不得超速行驶。 在汛期,船舶的行驶和停靠必须遵守防汛指挥部的规定。

• 建筑倒塌事故救援行动规程 GA/T 1040-2013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5.2.2和5.4制定处置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被困人员的搜索、营救方案; b) 潜在险情的排险或避险方案; c) 次生灾害的处置方案; d) 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紧急撤离等措施。

•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 事故造成中断铁路行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必要时,铁路运输调度指挥部门应当调整运输径路,减少事故影响。

•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86-2013
13.3.6 管理单位应配置必要的通信设施。通信设施应满足管理单位与防汛指挥部门之间信息传输迅速、准确、可靠的要求。通信系统建设应以利用当地公共通信设施为主。

•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29639-2020
9.7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 包括但不限于: a)警报系统分布及覆盖范围; b)重要防护目标、风险清单及分布图; c)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位置及救援队伍行动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