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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550-2010
14.3.2 撑杆的每侧杆肢由两根角钢组成,并以钢缀板焊接成槽形截面组合肢(简称组合肢)。其截面尺寸及缀板尺寸、间距等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量测。

• [上海市]轻型钢结构技术规程 DG/TJ 08-2089-2012
8.3.2屋面梁在跨度不大时宜采用等截面,可为焊接或高频焊接工字形截面,或轧制型钢截面,或Z形、卷边槽形、槽形截面或槽形背靠背组成的工字形截面;当跨度较大时,宜采用变截面实腹式焊接工字形截面。

• [上海市]轻型钢结构技术规程 DG/TJ 08-2089-2012
8.3.1刚架柱截面宜采用实腹式的焊接工字形截面或轧制型钢截面以及卷边槽形、槽形截面或槽形背靠背组成的工字形截面,也可采用Z形截面;刚架柱可采用等截面或变截面,当设有吊车或夹层时,宜采用等截面。变截面柱宜采用变腹板高度的楔形柱。

• 砌体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GB 50702-2011
8.3.1 预应力撑杆用的角钢,其截面尺寸不应小于∟60mm×60mm×6mm。压杆肢的两根角钢应用钢缀板连接,形成槽形截面,缀板截面尺寸不应小于80mm×6mm。缀板间距应保证单肢角钢的长细比不大于40。

• 水运工程钢结构设计规范 JTS 152—2012
C.1.6 槽形截面用于格构式构件的分肢,计算分肢绕对称轴的稳定性时,不考虑弯扭效应,可直接用绕对称轴的长细比λy,查出稳定系数φy值。

•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 JGJ 227-2011
C.0.1 卷边槽形截面构件(图C.0.1)的轴压畸变屈曲应力σcd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h——腹板高度; b——翼缘宽度; a——卷边高度; t——壁厚。 图C.0.1 槽形截面示意 a-翼缘卷边的高度;b-翼缘的宽度;h-构件的高度;t-板件的厚度

•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 JGJ 227-2011
·rad)] 注:1 墙体立柱卷边槽形截面高度对Q235级和Q345级钢应不小于89mm,对LQ550级钢立柱截面高度不应小于75mm,间距应不大于600mm;墙体面板的钉距在周边不应

•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 JGJ 227-2011
设置,且水平间距不宜大于3.5m。刚性撑杆采用和立柱同宽的槽形截面,其翼缘用螺钉和钢带拉条相连接,端部弯起和立柱相连接(图8.3.4a、c)。 2 对一侧无墙面板的抗剪墙,应在该侧按本条第1款

• 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 GB 50917-2013
防止其扭转。 3 受负弯矩作用的槽形截面组合梁,当钢梁截面高度h与腹板中距b0之比小于或等于6,且梁受压底板侧向支点间距l1与腹板中距b0之比小于或等于65(345/ƒy)时。表5.3.1 I字形钢梁不需要计算整体稳定的最大l1/b1值

•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429-2007
弱支撑框架柱, βmx=1.0。 3 对于单轴对称截面(T形和槽形截面)压弯构件,当弯矩作用在对称轴平面内且使翼缘受压时,除应按式(8.2.1-1)计算外,尚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 不锈钢结构技术规程 CECS 410:2015
B.1.5 槽型截面特性(图B.1.5)可按表B.1.5取值。 图B.1.5 槽型截面特性示意图 表B.1.5 槽形截面特性 表B.1.5 槽形截面特性

• 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技术规程 CECS 167:2004
5 . 0 . 2 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小波纹对结构刚度的影响,按照等效截面特性进行计算。对于矩形和梯形两种槽形截面的拱形波纹钢屋盖结构,其等效截面特性可按本规程附录D规定的经验公式计算。

• 钢铁企业管道支架设计规范 GB 50709-2011
7.3.3 梁与柱的半刚性连接,可采用借助端板或借助在梁上、下翼缘设置角钢的全栓形式;板件或工字形、H形截面梁的翼缘与工字形、H形或箱形、槽形截面的未设水平加劲肋的柱焊接,且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柱腹板不设水平加劲肋的条件时,也可视作半刚性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