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统一滚装码头设计的技术要求.适应滚装码头发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滚装码头设计,

    • 1.0.3  滚装码头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

  • 2 术 语

    • 2.0.1  滚装     指货物单元在码头接岸设施与船舶

    • 2.0.2  滚装船     具有允许货物单元以滚装方式进

    • 2.0.3  船跳板     安装在滚装船上能调整坡度、连

    • 2.0.4  入口高度     滚装船船跳板与船铰接处的车

    • 2.0.5  滚装码头     满足滚装船进行滚装装卸作业

    • 2.0.6  接岸设施     码头与船连接、用于滚装作业

    • 2.0.7  丁靠     船舶靠泊码头时其船舶纵轴线与码

  • 3 平面布置

    • 3.1 一般规定

      • 3.1.1  滚装码头港址宜选在陆域交通方便、易于集散的地

      • 3.1.2  滚装码头宜选在掩护条件较好、水流较缓的水域。

      • 3.1.3  滚装码头的布置应根据自然条件、设计船型尺度、

      • 3.1.4  设计船型的具体尺度可通过分析论证确定,也可参

      • 3.1.5  布置滚装码头时,船舶纵轴线应与风、浪、流的主

    • 3.2 装卸作业条件

      • 3.2.1  不同吨级的滚装船装卸作业的允许波高,不宜超过

      • 3.2.2  允许作业风级不宜大于6级。

    • 3.3 码头布置

      • 3.3.1  滚装码头可根据设计船型的船跳板类型、吨级和自

      • 3.3.2  采用斜跳板布置的滚装码头,泊位长度的计算应符

      • 3.3.3  采用直跳板布置的滚装码头,单个泊位布置见图3

      • 3.3.4  对3000GT及以下的直跳板滚装船码头。当风

      • 3.3.5  采用舯跳板布置的滚装码头,泊位长度的计算应符

      • 3.3.6  当滚装码头采用墩式布置(图3.3.6)时,码

      • 3.3.7  汽车滚装码头的前沿高程可根据船型尺度、工艺等

      • 3.3.8  码头前沿设计水深应从设计低水位起算,其水深可

    • 3.4 水域布置

      • 3.4.1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度应根据滚装作业要求确定。

      • 3.4.2  船舶回旋水域尺度应根据滚装船设计船型、操纵性

      • 3.4.3  对定点班轮滚装码头,船舶回旋水域和进港航道设

    • 3.5 陆域布置

      • 3.5.1  客货滚装、货物滚装和汽车滚装码头港区陆域功能

      • 3.5.2  汽车待渡场和汽车停放场宜与前方泊位相对应,布

  • 4 装卸工艺

    • 4.1 一般规定

      • 4.1.1  滚装码头的装卸工艺设汁应满足滚装码头的功能要

      • 4.1.2  装卸工艺应根据滚装类型合理选择。

    • 4.2 接岸设施

      • 4.2.1  接岸设施型式应根据滚装码头的水位变化情况合理

      • 4.2.2  船跳板与接岸设施的搭接长度或接岸设施与船甲板

      • 4.2.3  车辆接岸设施的通道宽度应根据车型、流量、工艺

      • 4.2.4  车辆接岸设施的纵向坡度应根据车辆的通过性能指

      • 4.2.5  普通客货车辆接岸设施的通道净空高度不宜小于5

      • 4.2.6  旅客通道单向净宽应大于滚装船旅客跳板的最大宽

      • 4.2.7  旅客通道纵向坡度不宜大于1:8。

      • 4.2.8  旅客通道宜设置残疾人上下船设施。

      • 4.2.9  固定式旅客登船梯的踏步高度可取0.15~O.

    • 4.3 货物滚装、客货滚装泊位年通过能力

      • 4.3.1  车辆年通过能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P

      • 4.3.2  船舶在港时间可包括汽车上下船时间、旅客上下船

    • 4.4 汽车滚装泊位年通过能力

      • 4.4.1  汽车滚装泊位年通过能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 4.5 汽车待渡场和候船建筑物

      • 4.5.1  汽车待渡场规模不宜小于设计船型额定装载车辆数

      • 4.5.2  候船建筑物的布置宜靠近滚装码头前沿。

      • 4.5.3  候船建筑物与接岸设施之间宜设置全天候专用旅客

  • 5 水工建筑物

    • 5.1 一般规定

      • 5.1.1  码头结构应根据船舶频繁靠泊的要求设置足够的安

      • 5.1.2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应根据船舶靠离泊方式、船舶螺

    • 5.2 荷 载

      • 5.2.1  接岸设施的设计荷载应与船舶装载车型相适应。

      • 5.2.2  汽车荷载的冲击系数可取1.30。

      • 5.2.3  船舶靠岸时的有效撞击能量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 5.2.4  采用丁靠的船舶系缆力应根据实际的系缆方式确定。

    • 5.3 护底结构设计

      • 5.3.1  码头护底结构的稳定性宜根据螺旋桨产生的射流中

      • 5.3.2  螺旋桨产生的射流中心速度可按附录B计算。

      • 5.3.3  码头护底结构的防护范围宜根据船舶靠离泊方式和

      • 5.3.4  码头护底结构的顶面高程应结合停泊水域的清淤超

  • 6 码头附属设施

    • 6.0.1  码头应根据船舶特点、作业条件和使用要求等设置

    • 6.0.2  系船设施和防撞设施布置不应对码头作业产生干扰。

    • 6.0.3  码头宜采用高吸能、低反力和抗剪能力强的防撞设

    • 6.0.4  码头护舷表面宜采取降低摩擦系数的措施。

    • 6.0.5  斜跳板和舯跳板滚装船码头,船跳板搭接段宜设置

  • 7 配套设施

    • 7.0.1  客货滚装码头夜间作业照度值不应低于501x。

    • 7.0.2  接卸爆炸危险品车辆的滚装码头,接岸设施的电气

    • 7.0.3  滚装码头宜设置现场安全监控系统。

    • 7.0.4  车辆接岸设施与旅客接岸设施应分离设置,当无条

    • 7.0.5  旅客通道总长度超过60m时应设紧急出口。并在

    • 7.0.6  旅客通道采用封闭廊道时。应设防火灾自动报警装

    • 7.0.7  开敞式旅客通道两侧应设置侧墙板、扶手或高护栏

    • 7.0.8  可调岸坡道应设置安全锁定装置。

    • 7.0.9  接岸设施通道表面应采取防滑措施。

    • 7.0.10  接岸设施车辆通道两侧应设置安全护栏或护轮坎。

    • 7.0.11  接岸设施应设置警示标志及警示灯。

    • 7.0.12  汽车待渡场内的消防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 附录A 滚装船设计船型尺度

    • A.0.1  货物滚装船、汽车滚装船和客货滚装船的设计船型

  • 附录B 螺旋桨产生的射流中心速度计算公式

    • B.0.1  船舶离泊时的螺旋桨射流中心速度可按下式计算:

    • B.0.2  无船舶螺旋桨每秒的转率资料时,船舶离泊时螺旋

  • 附录C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 C.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

    • C.0.2  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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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统一滚装码头设计的技术要求.适应滚装码头发展的需要,提高港口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