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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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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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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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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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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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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验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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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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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按管线敷设图和有关施工规范进行管线敷设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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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按施工图的技术要求进行器材、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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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按系统功能要求进行系统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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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入侵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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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入侵报警功能 在设防状态下,当入侵探测器探测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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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入侵探测器灵敏度及探测范围 各类入侵探测器的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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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紧急报警功能 5.2.3.1入侵报警系统在任何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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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多路同时报警功能 在设防状态下,当多路探测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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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报警后的恢复功能 报警发生后,入侵报警系统应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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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入侵探测器防拆报警功能 在任何状态下,当入侵探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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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防盗报警控制器防拆报警功能 在任何状态下,防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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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信号线防破坏报警功能 在有线传输系统中,当系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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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电源线防破坏功能 在有线传输系统中,电源线被切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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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0防盗报警控制器主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 当防盗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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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1公共网络传输防破坏功能 在利用公共网络(包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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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2显示信息 系统应具有显示和记录开机、关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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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记录内容 应记录报警发生时间、地点、报警信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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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4管理功能 具有管理功能的系统,应能自动显示、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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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5自检功能 系统应具有自检或巡检功能,当系统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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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6设防/撤防、旁路功能 系统应能手动/自动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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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7报警响应时间 5.2.17.1分线制、总线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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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8报警复核功能 在有报警复核功能的系统中,当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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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9报警声压 报警声压应符合以下规定: a)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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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0周界 5.2.20.1当发生入侵行为时,报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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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1独立防区 独立防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a)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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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出入口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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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出入目标识读装置 出入目标识读装置应有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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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信息处理/控制设备 信息处理/控制设备应有以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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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执行机构功能 执行机构应有以下功能: a)执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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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报警功能 5.3.4.1出现非授权进入、超时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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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访客(可视)对讲电控防盗门系统功能 访客(可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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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电子巡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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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巡查功能 5.4.1.1在线式的电子巡查系统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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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管理功能 管理的基本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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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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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识别功能 对车型、车号的识别应符合设计要求,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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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控制功能 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能自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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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报警功能 当有意外情况,如未经授权的强行开启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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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出票验票功能 在停车库(场)的入口区、出口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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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管理功能 管理应有以下功能: a)能进行整个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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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显示功能 应能明确显示车位,应有出入口及场内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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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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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系统图像分辨率 5.6.1.1模拟复合视频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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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系统图像质量 系统图像质量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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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系统控制功能 系统控制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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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监视功能 5.6.4.1监视区域及照度应符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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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显示功能 显示应有以下功能: a)单画面或多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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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记录功能 记录应有以下功能: a)对前端摄像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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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系统时间 5.6.7.1安防系统各子系统应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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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回放功能 回放应有以下功能: a)回放图像画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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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报警联动功能 报警联动应有以下功能: a)当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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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0图像丢失报警功能 当视频输入信号丢失时,应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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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1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 应分别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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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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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前端设备配置及安装质量 5.7.1.1系统前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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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监控中心设备安装质量 5.7.2.1监控中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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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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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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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主、备电源转换 主,备电源转换应满足以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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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电源电压适应范围 当主电源电压在额定值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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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备用电源 备用电源应满足以下规定: a)入侵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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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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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绝缘电阻 控制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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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抗电强度 控制设备的电源插头或电源引入端子与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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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泄漏电流 控制设备泄漏电流应小于5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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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防过热 控制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应能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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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电磁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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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防雷与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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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1防雷 系统应设置电源避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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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接地 接地应符合以下规定: a)安全防范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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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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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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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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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入侵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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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入侵报警功能 人为触发入侵探测器,控制设备应在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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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入侵探测器灵敏度及探测范围 6.2.2.1探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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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紧急报警功能 在任何状态下触动紧急报警装置,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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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多路同时报警功能 在设防状态下,同时触发2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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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报警后的恢复功能 按系统操作说明操作使相关报警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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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入侵探测器防拆报警功能 在任何撤/设防状态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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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防盗报警控制器防拆报警功能 在任何撤/设防状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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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信号线防破坏报警功能 使防盗报警控制器信号线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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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电源线防破坏功能 使防盗报警控制器电源线断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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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0防盗报警控制器主备电源故障报警功能 切断防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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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1公共网络传输防破坏功能 以下列操作计时开始至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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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2显示信息 开机运行后关机,再开机,然后检查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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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3记录内容 进行各类报警试验后,在主机上,检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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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4管理功能 按照要求检查各项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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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5自检功能 按系统操作说明操作,复核系统具有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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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6设防/撤防、旁路功能 按系统操作说明操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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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7报警响应时间 在布防状态下,使用分辨率为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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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8报警复核功能 报警复核方法如下: a)用声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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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9报警声压 用声级计在距离音响发声器件1m的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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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0周界 模拟入侵行为,检查电子地图或模拟地形图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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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1独立防区 独立防区试验方法如下: a)触发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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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出入口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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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出入目标识读装置功能 按系统使用说明对识读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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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信息处理/控制设备功能 按系统使用说明书进行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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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执行机构功能 按系统使用说明书进行各项要求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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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报警功能 人为模拟故障现象和强行拆除和/或打开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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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访客(可视)对讲电控防盗门系统功能检验 按系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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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电子巡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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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巡查功能 沿巡更路径进行实地操作,检验是否符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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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管理功能 按使用说明对系统进行管理密码检查,并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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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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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识别功能 进行实车试验,选取多种试验车辆多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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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控制功能 进行实车试验,检查出入挡车器的运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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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报警功能 人为模拟故障现象,检验系统是否报警,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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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出票验票功能 按系统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检验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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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管理功能 按系统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检查主机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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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显示功能 按系统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检查系统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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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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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系统图像分辨率 6.6.1.1模拟复合视频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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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系统图像质量 系统图像质量试验方法如下: a)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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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系统控制功能 6.6.3.1编程功能 在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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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监视功能 通过查看监视器显示的图像,检查各路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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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5显示功能按系统操作说明模拟手动、自动切换,将需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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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记录功能 按系统操作说明对系统的手动录像、定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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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7系统时间 6.6.7.1按系统操作说明操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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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回放功能 回放按如下方法试验: a)检查回放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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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报警联动功能 模拟其他系统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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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0图像丢失报警功能 在前端模拟切断视频输入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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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1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 用网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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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设备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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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1前端设备配置及安装质量 对现场目测、查阅施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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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监控中心设备安装质量 对现场目测、查阅施工资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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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监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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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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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主、备电源转换 主、备电源转换按如下方法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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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2电源电压适应范围 在系统总电源输入端串入调压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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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备用电源 使系统由备用电源供电,将电流表串接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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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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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绝缘电阻 在电源插头不插入电源、电源开关接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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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抗电强度 在电源插头不插入电源、电源开关接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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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3泄漏电流 受试设备应置于绝缘平面,用泄漏电流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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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4防过热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工作4h后用点温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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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电磁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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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防雷与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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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1防雷 对信号防雷、电源防雷设备安装进行检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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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2接地 使用接地电阻测量仪进行测量,检验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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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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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1系统设备的标牌 现场目测、查阅资料,检验是否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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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2端子和引线 现场目测,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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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3标志 现场感官检查,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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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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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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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检验是对工程质量的全面检验,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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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检验过程应遵从先产品,后系统;先子系统,后集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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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要求定性检验的项目,检验结果应明确,是与否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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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要求定量检验的项目,检验结果应用数字表示,多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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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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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监控室主要控制设备及各系统的主控设备为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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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相关管理规定中明确的重要部位为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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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与安全性能有关的系统或设备为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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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对系统其它各种设备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抽样,入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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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对定量检测的项目,在同一条件下每点应进行3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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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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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检验项目中有任意一个安全性不合格,即判定该工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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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其余检验项目有不合格者,应进行整改和修复,整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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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DB34/T221-2001相比主要有以下差异:
一一对原有的章节顺序进行了调整,并对各章节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一一增加了工程实施的要求与试验方法(4.1);
一一增加了电子巡查系统的要求与试验方法(4.4);
一一增加了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要求与试验方法(4.5);
一一增加了防雷与接地的要求与试验方法(4.12);
一一增加了标志的要求与试验方法(4.13)。
本标准由安徽省公安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处化、安徽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安徽三联交通技术应用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南瑞继远电网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江燕、张敬锋、李磊、吴永东、安福全、汤志钢、李唯哲、杨可军、王磊、张新武、魏江东、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