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 3.1     设计年工作日 designed work

    • 3.2     设计日生产班次 designed runs

    • 3.3     叶片分组加工 grouping proce

    • 3.4     叶丝分组加工 grouping proce

    • 3.5     叶组配方模块 formulation gr

    • 3.6     叶丝加料 cut lamina casin

    • 3.7     总量配丝 cut tobacco blen

    • 3.8     造纸法再造烟叶 paper-process

    • 3.9     自动清洗系统 clean in place

    • 3.10     综合系数 aggregative ind

    • 3.10     综合系数 aggregative ind

    • 3.12     峰值系数 peak value coef

    • 3.13     恒速气力输送 constant-spee

    • 3.14     自动导引车 automatic guid

    • 3.15     射频识别 radio frequency

    • 3.16     绿色工房 green industria

    • 3.17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enterprise

    • 3.18     生产执行系统 manufacturing

  • 4 厂址选择

    • 4.1 厂址选择应符合GB 50187-2012第3章和G

    • 4.2 厂址宜选择在规划工业园区内,不应选择在对卫生和空气

    • 4.3 厂址宜选择在城镇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在

    • 4.4 厂址应选择在交通运输方便、外部协作条件好的地点。

    • 4.5 厂址地区应具备可靠的水源、电源和通讯条件,宜具备燃

    • 4.6 厂址周围应符合GBZ1的要求,应有良好的卫生条件,

    • 4.7 厂址应避免洪水侵袭,不受潮水或内涝威胁,当不可避免

    • 4.8 厂址不宜选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带和抗震

    • 4.9 厂址选择应对两块或两块以上的拟选场地进行综合比选分

  • 5 总平面布置及运输

    • 5.1 一般规定

      • 5.1.1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GB 50187、GBZ 1、

      • 5.1.2 总体规划应根据城市规划,集约、节约使用土地。

      • 5.1.3 分期建设的企业,远、近期工程应统一规划,近期工

      • 5.1.4 总体规划应按照流程顺畅、便于管理、有利运输、美

      • 5.1.5 就地技术改造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原有

    • 5.2 总平面布置

      • 5.2.1 总平面布置应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的生产

      • 5.2.2 主要建筑物宜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

      • 5.2.3 厂区主通道建筑物之间间距宜为30m~50m,次

      • 5.2.4 联合工房应结合城市规划、生产工艺、人流与物流组

      • 5.2.5 动力设施应靠近负荷中心。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压缩

      • 5.2.6 绿化物种宜选择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具有降尘

      • 5.2.7 室外停车场、人行道等宜采用透水地面。

    • 5.3 交通运输

      • 5.3.1 厂区出入口的设置应结合城市道路规划和人货分流原

      • 5.3.2 乘用车数量超过250辆的停车场(库),宜结合市

      • 5.3.3 厂区交通系统应根据人流、物流线路和全厂运输量设

      • 5.3.4 厂区主要道路路面宽度宜为9m~16m,次要道路

      • 5.3.5 人行道宜在厂前区及主要道路侧设置,宽度宜为1.

      • 5.3.6 物流广场的长度和宽度应根据装卸作业的日货运量、

      • 5.3.7 厂区主要运输道路交叉口路面内边缘的转弯半径不宜

    • 5.4 竖向设计

      • 5.4.1 竖向设计应结合生产、运输的要求合理利用自然地形

      • 5.4.2 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场地,建设场地的设计标

      • 5.4.3 厂区竖向设计形式可采用平坡式或阶梯式,应满足运

      • 5.4.4 当竖向设计的场地采用阶梯式时,建筑物基础底面外

      • 5.4.5 建筑物的室内设计地坪标高应高出室外场地地面,且

      • 5.4.6 厂区道路纵坡度,主干道不应大于6%,次干道不应

      • 5.4.7 当场地条件困难时,主干道最大纵坡度可增加2%,

      • 5.4.8 有电瓶车运输要求的场地及道路,纵坡度不宜大于4

      • 5.4.9 道路横坡度不应大于2%。

    • 5.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5.5.1 总平面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其计算方法应符合

      • 5.5.2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符

  • 6 工艺

    • 6.1 一般规定

      • 6.1.1 工艺设计一般包括制丝、膨胀烟丝、试验线、香精香

      • 6.1.2 工艺设计应符合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规模和建设内容。

      • 6.1.3 工艺设计应体现“系统化设计、精细化加工、智能化

      • 6.1.4 工艺设计应符合《卷烟工艺规范》的要求。

      • 6.1.5 工艺流程设计应体现特色工艺、减害降焦、增香保润

      • 6.1.6 工艺设备选型应符合产品定位和烟草行业技术装备政

      • 6.1.7 工艺设备布置宜采用模块化设计,体现“功能分区合

      • 6.1.8 卷烟厂各车间工作制度按表1选用。 表1 卷烟厂

    • 6.2 制丝

      • 6.2.1 制丝工艺由原料进入车间至制成烟丝并储存为止。

      • 6.2.2 制丝工艺可采用分组加工模式。分组加工包括叶片分

      • 6.2.3 叶丝生产线单线能力不宜小于3000kg/h,梗

      • 6.2.4 制丝生产线主要由备料配叶、片烟预处理、白肋烟处

      • 6.2.5 备料配叶工段由进料、暂存、配叶、批量复验等工序

      • 6.2.6 片烟预处理工段由开箱、切片、真空回潮(可选)、

      • 6.2.7 生产混合型卷烟应设白肋烟处理工段。 6.2.7

      • 6.2.8 造纸法再造烟叶宜设独立回潮处理线。 6.2.8

      • 6.2.9 制叶丝工段由金属剔除、筛分、切叶丝、叶丝加料(

      • 6.2.10 烟梗预处理工段由备料、开包、筛分、除杂、回潮

      • 6.2.11 制梗丝工段由蒸梗、金属剔除、压梗、切梗丝、梗

      • 6.2.12 掺配加香工段由比例掺配、混丝、加香、贮丝等工

      • 6.2.13 制丝生产线主要工位宜按照表2设置物料水分、温

      • 6.2.14 水分仪的选型应符合卷烟生产的环境条件,应满足

      • 6.2.15 制丝生产线的主要工位应设置在制品流量计量、流

      • 6.2.16 加料、加香量应由产品工艺配方决定。设计料液流

      • 6.2.17 制丝在制品可采用柜式和箱式贮存两种方式,采用

      • 6.2.18 应根据下列参数和公式计算制丝线生产能力并选配

      • 6.2.19 切叶丝机和切梗丝机的布置应留有维护保养场地。

      • 6.2.20 制丝线的除尘设备宜相对集中布置,其位置应尽量

      • 6.2.21 维修间、电工间、检验室、铜排链清洗间应分别设

    • 6.3 二氧化碳法膨胀烟丝
       

      • 6.3.1 膨胀烟丝生产线能力应根据生产规模、产品结构、膨

      • 6.3.2 膨胀烟丝生产线综合系数宜按0.90计算。

      • 6.3.3 膨胀烟丝车间宜邻近制丝车间的掺兑加香工段,烟丝

      • 6.3.4 独立设置的膨胀烟丝车间或厂房,其制丝工艺参见6

      • 6.3.5 膨胀烟丝生产宜由备丝、浸渍、开松、干燥、二氧化

      • 6.3.6 膨胀烟丝生产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液

      • 6.3.7 膨胀后的烟丝在空调环境中贮存不宜小于3h,且不

      • 6.3.8 膨胀烟丝生产线设备选型应符合安全、节能和环保要

      • 6.3.9 二氧化碳贮存罐、工艺罐、回收罐、压缩机、制冷机

      • 6.3.10 在二氧化碳压缩机、二氧化碳容易积蓄及泄漏处应

      • 6.3.11 膨胀烟丝车间应有对流通风措施,并应设事故通风

      • 6.3.12 热风炉宜布置在通风良好处,并设燃气浓度检测报

      • 6.3.13 二氧化碳压缩机等噪音较大的设备宜单独隔离,并

      • 6.3.14 用于二氧化碳回收、贮存、紧急排放的设备及装置

    • 6.4 制丝试验线

      • 6.4.1 省级中烟公司技术中心应设置制丝试验线,满足企业

      • 6.4.2 试验线应体现品牌需要和前瞻创新的要求,具备先进

      • 6.4.3 试验线能力宜按300kg/h~1000kg/h

      • 6.4.4 试验线宜由片烟预处理、制叶丝、制梗丝、掺配加香

      • 6.4.5 试验线宜设在联合工房内,并与生产线分隔布置。

      • 6.4.6 试验线设备选型应体现“宽幅可调、反应灵敏、控制

      • 6.4.7 试验线设备布置宜采用模块式单元布置,单元间宜采

      • 6.4.8 试验车间应设置贮叶间、贮丝间等试验功能用房,各

    • 6.5 香精香料制备

      • 6.5.1 省级中烟公司宜集中设置香精香料调配中心,向品牌

      • 6.5.2 香精香料调配中心宜由原料准备、料液调制、香液调

      • 6.5.3 香精香料调配中心的特殊香精调配间、制纯水间等宜

      • 6.5.4 香精香料调配中心宜向品牌加工点供应浓缩料液和成

      • 6.5.5 香精香料调配中心宜向所在厂区联合工房供应成品香

      • 6.5.6 联合工房香料厨房宜由香料液暂存、稀释、调配、灌

      • 6.5.7 联合工房香、料液宜采用移动罐输送,移动罐应具有

      • 6.5.8 料液亦可采用保温管道输送,管道应采用不锈钢管材

      • 6.5.9 香精香料配料的自动调节装置宜选用带手动的符合卫

      • 6.5.10 与香精香料直接接触的仪表材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

      • 6.5.11 香精香料的流量测量宜选用无流通死角的流量计。

      • 6.5.12 香精香料调配中心和香料厨房应设集中控制系统,

      • 6.5.13 香精香料调配中心和香料厨房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 6.5.14 香精香料调配中心的酒精间应单独隔离并靠外墙布

    • 6.6 卷接包

      • 6.6.1 卷接包生产线由烟丝供应、卷接包装、装封箱、成品

      • 6.6.2 向卷烟机供丝宜采用气力进丝系统,并宜采用恒速气

      • 6.6.3 喂丝机应保证烟丝配方结构的完整性。

      • 6.6.4 喂丝机数量应根据产量、同时生产牌号的数量计算。

      • 6.6.5 喂丝机与卷烟机的对接设计应根据贮丝方式、卷烟牌

      • 6.6.6 送丝管道设计应尽量减少弯头数量、缩短管道长度、

      • 6.6.7 气力送丝系统的物料管宜在吊顶上敷设,并应有安全

      • 6.6.8 风力送丝回风系统设计应根据卷烟机类别、系统大小

      • 6.6.9 卷接包宜采用机组式布置。相邻机组间距不宜小于3

      • 6.6.10 卷烟机和包装机之间宜设烟支缓存和输送设备。

      • 6.6.11 包装机后宜设置条烟外观质量在线检测装置。

      • 6.6.12 卷烟机宜设置梗签风力集中回收系统。

      • 6.6.13 超高速卷接包机组宜配置材料自动上料系统。

      • 6.6.14 卷接包工段产生的残烟应集中处理,处理后残烟应

      • 6.6.15 卷接包车间应设集中的除尘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和

      • 6.6.16 卷接包设备宜统一机型。

      • 6.6.17 卷接包设备数量按下列参数和公式计算:    

      • 6.6.18 条烟应采用履带式高架自动输送的形式。

      • 6.6.19 条烟输送通道宜与装封箱机灵活对接。

      • 6.6.20 装封箱机组前宜设置条烟缓存装置。

      • 6.6.21 装封箱工序应设置条烟应急滑道、人工装箱位置和

      • 6.6.22 装封箱机宜相对集中布置,数量应根据产量、同时

      • 6.6.23 成品装封箱后应设置在线自动打贴码系统和缺条检

      • 6.6.24 件烟包装箱不宜在辅料平衡高架库储存。

      • 6.6.25 卷烟成品周转宜采用自动化物流系统。

      • 6.6.26 卷接包辅材供应宜采用自动化物流系统。

      • 6.6.27 辅材供给宜采用自动导引车输送系统。自动导引车

      • 6.6.28 机修间、电修间应设置在对设备进行维修方便的位

      • 6.6.29 检验室应邻近卷接包车间,并设置符合检验条件要

      • 6.6.30 胶水间宜邻近卷接包车间,室温不宜低于10℃,

      • 6.6.31 洗涤间宜邻近卷接包车间。

    • 6.7 滤棒成型

      • 6.7.1 滤棒成型工艺从原料备料至制成滤棒和发送为止。滤

      • 6.7.2 滤棒成型宜与卷接包车间组合布置。

      • 6.7.3 滤棒生产设备宜采用成型、固化储转、发射机组联合

      • 6.7.4 滤棒储转宜采用自动化物流系统。

      • 6.7.5 普通滤棒发射宜采用气力输送形式,管道长度宜为5

      • 6.7.6 滤棒发射机和接收机之间宜设滤棒交换装置。滤棒交

      • 6.7.7 滤棒发射管宜在吊顶上敷设,并应有安全的检修通道。

      • 6.7.8 加香滤棒、活性炭滤棒等特种滤棒不宜采用气力输送

      • 6.7.9 滤棒成型区域应设空气调节系统。

      • 6.7.10 三醋酸甘油酯间应独立间隔。三醋酸甘油酯宜采用

      • 6.7.11 滤棒成型车间应设集中的除尘系统和压缩空气系统

      • 6.7.12 滤棒成型机应设集中的环境除尘系统。

      • 6.7.13 滤棒成型、发射设备宜统一机型。

      • 6.7.14 滤棒成型机数量应按下列参数和公式计算:   

    • 6.8 工艺物料输送

      • 6.8.1 工艺物料包括原料烟包、条烟、件烟等包装物料和片

      • 6.8.2 工艺物料输送应根据物料形态和性质、输送距离等选

      • 6.8.3 工艺物料输送包括皮带输送、振槽输送、辊道输送、

      • 6.8.4 制丝在制品输送方式的选择:     a)联接输

      • 6.8.5 带式输送机和振动输送机宽度应根据物料流量、物料

      • 6.8.6 带式输送机长度不宜超过30m,振动输送机长度不

      • 6.8.7 带式输送机角度不宜超过22°,振动输送机角度不

      • 6.8.8 角度超过15°的带式输送机应采用防滑带,超过6

      • 6.8.9 物料输送管道设计主要工艺参数:     a)烟

      • 6.8.10 成品梗丝、膨胀烟丝等易造碎物料不宜采用长距离

      • 6.8.11 包装物料输送方式的选择:     a)片烟箱

      • 6.8.12 工艺物料输送设备与物料接触部分的材质宜按下列

    • 6.9 物流

      • 6.9.1 卷烟生产物流系统由原料、材料进入联合工房至成品

      • 6.9.2 卷烟生产物流系统设计应能将需要的物料以正确的数

      • 6.9.3 物流系统应布局合理、线路短捷、物流顺畅、节约用

      • 6.9.4 物流系统的主要设备及其系统的类型和数量应根据物

      • 6.9.5 物流系统应选用简捷实用、高效可靠的物流成套设备

      • 6.9.6 物流方案设计应进行三维动态仿真,以评估系统的性

      • 6.9.7 物流控制系统应能全而反映库存的各种信息,能自动

      • 6.9.8 卷烟厂各物流系统工作制度按表5选用。 表5 卷

      • 6.9.9 烟叶配方物流系统包括原料入库、周转储存、配方出

      • 6.9.10 辅料平衡物流系统主要包括暂存搭配、辅料入库、

      • 6.9.11 成品周转物流系统主要包括件烟输送、分拣码垛、

      • 6.9.12 滤棒固化物流系统主要包括滤棒入库、周转储存、

      • 6.9.13 备品备件物流系统宜由暂存检验、人工拣选、信息

      • 6.9.14 在制品储转物流系统主要包括成品丝箱贮、半成品

      • 6.9.15 半成品丝物流系统应满足叶丝分组加工时模块叶丝

    • 6.10 质量检测

      • 6.10.1 卷烟厂宜设质量检测部门,具备原辅材料检验、成

      • 6.10.2 质量检测宜由物理检测、化学常规检测、烟气分析

      • 6.10.3 质量检测部门宜配备通用理化分析和测试、原料测

      • 6.10.4 理化指标检测室宜靠近待检物料(原辅材料、成品

      • 6.10.5 质量检测部门各房间应根据工作环境要求设置独立

      • 6.10.6 质量检测部门宜设化学药品储存室。储存室应有独

      • 6.10.7 质量检测部门宜设化学废液暂存室。

      • 6.10.8 质量检测部门宜设气体钢瓶储存室。

      • 6.10.9 质量检测室应设置排除有害气体的装置。气体排放

      • 6.10.10 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地面和墙壁的材料

      • 6.10.11 设精密天平的物理检测室布置应避免受楼层振动

      • 6.10.12 质量检测部门应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与上一级

  • 7 智能控制与信息化

    • 7.1 一般规定

      • 7.1.1 智能控制与信息化系统设计应符合行业和省级工业公

      • 7.1.2 系统应进行功能集成和网络集成设计,应满足设备运

      • 7.1.3 系统及其硬件、软件的设计和选型应标准化、系列化

      • 7.1.4 系统应与烟草行业的信息化系统结构体系相衔接。

      • 7.1.5 系统网络宜按逻辑划分为安全互联并独立运行的生产

      • 7.1.6 系统服务器宜合理采用容错技术和虚拟化技术。

      • 7.1.7 智能控制与信息化系统宜包括生产执行(MES)系

    • 7.2 生产执行系统

      • 7.2.1 卷烟厂应建立生产执行系统,系统应满足与烟草行业

      • 7.2.2 系统平台应采用主流的应用平台,系统性能应符合“

      • 7.2.3 系统应建立数据集成平台,宜采用企业服务总线(E

      • 7.2.4 系统架构宜包含实时数据采集及管理组件、建模及模

      • 7.2.5 系统宜采用B/S结构。

      • 7.2.6 系统应满足精益管理的要求,宜包含生产管理、质量

    • 7.3 生产自动化系统

      • 7.3.1 卷烟厂应建立生产自动化系统,并满足与生产执行系

      • 7.3.2 应满足卷烟生产工艺的要求,做到功能完整、控制正

      • 7.3.3 应具备监视、控制、管理一体化功能,其管理功能应

      • 7.3.4 应有数据采集功能,宜有远程维护功能。

      • 7.3.5 应采用数字化控制技术,系统控制水平应与工艺装备

      • 7.3.6 应采用分布控制、集中管理的结构,分层结构宜分为

      • 7.3.7 应采用现场总线和工业以太网技术,并符合IEC

      • 7.3.8 网络拓扑结构可采用环形或星形结构。

      • 7.3.9 应满足生产的衔接、联动、连锁、检测、控制、报警

      • 7.3.10 控制系统的仪表柜、箱、盘、室的设置应符合卷烟

      • 7.3.11 现场仪表的设置与选型应符合以下规定:    

      • 7.3.12 控制的信号系统和安全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 7.3.13 控制系统的接地应符合系统正常运行,符合人身安

      • 7.3.14 控制系统的电源和气源供应应符合以下规定:  

      • 7.3.15 控制系统传输介质及敷设应符合系统正常运行要求

      • 7.3.16 卷烟生产自动化系统宜包括制丝管控系统、卷接包

      • 7.3.17 制丝管控系统 7.3.17.1 制丝管控系统

      • 7.3.18 卷接包管控系统 7.3.18.1 卷接包管控

      • 7.3.19 物流管控系统 7.3.19.1 烟叶配方、辅

      • 7.3.20 动力能源管控系统 7.3.20.1 应具备对

    • 7.4 信息设施系统
       

      • 7.4.1 信息设施系统宜由通讯接入系统,语音通讯系统、信

      • 7.4.2 通讯接入系统应根据工厂语音、数据业务的实际需求

      • 7.4.3 语音通信系统可采用虚拟交换方式或数字程控交换方

      • 7.4.4 信息网络系统宜采用以太网交换技术。

      • 7.4.5 应根据工厂业务需求配置无线局域网系统。

      • 7.4.6 公共广播系统应具备业务性广播、服务性广播、火灾

      • 7.4.7 有线电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宜采

      • 7.4.8 信息引导及发布系统宜由信息采集、信息编辑、信息

      • 7.4.9 电子会议系统宜根据需要选择配置会议扩声系统、显

      • 7.4.10 综合布线系统宜由工作区、配线子系统、干线子系

    • 7.5 安全防范系统
       

      • 7.5.1 安全防范系统宜由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 7.5.2 入侵报警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制丝

      • 7.5.3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由摄像、传输、显示与图像记录

      • 7.5.4 电子巡更系统宜采用离线式。

      • 7.5.5 出入口控制系统宜由识别系统、信息传输控制系统和

    • 7.6 机房工程

      • 7.6.1 卷烟厂机房宜包括计算机网络中心、生产调度中心、

      • 7.6.2 机房宜由主机房、辅助区、支持区、行政管理区等组

      • 7.6.3 机房宜设置独立的空调及新排风系统。

      • 7.6.4 机房空调系统的气流组织宜采用下进风、上回风的方

      • 7.6.5 机房电子信息设备应由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不间断

      • 7.6.6 机房内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

      • 7.6.7 机房应根据GB 50116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

      • 7.6.8 机房宜根据GB 50370的规定采用洁净气体灭

      • 7.6.9 机房工程设计应符合GB 50174、GB 50

  • 8 建筑、结构

    • 8.1 一般规定
       

      • 8.1.1 建筑、结构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及设备的要求。

      • 8.1.2 建筑设计应体现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并结合地

      • 8.1.3 生产厂房宜采用联合工房形式,制丝、卷接包等主车

      • 8.1.4 厂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GB 50223

      • 8.1.5 结构设计可靠性应符合GB 50153的规定。联

    • 8.2 建筑设计

      • 8.2.1 生产车间和立体库的开间及跨度应满足工艺设备布置

      • 8.2.2 生产车间和立体库室内净高应满足工艺和公用工程专

      • 8.2.3 楼、地面应满足工艺使用及设备安装的要求,并考虑

      • 8.2.4 变形缝应密封平整,节点构造和选用的材料应符合防

      • 8.2.5 室内管沟应符合排水和清洁卫生的要求,管沟表面应

      • 8.2.6 围护结构的设计应根据不同部位的使用要求确定。内

      • 8.2.7 制丝、卷接包车间宜设置不易积灰、防虫的墙裙,滤

      • 8.2.8 生产厂房、仓库的内柱、门洞框、电梯门角、月台等

      • 8.2.9 生产厂房应设置大型设备进出的门。多层厂房的楼层

      • 8.2.10 生产厂房、立体库等窗的数量和大小应根据采光、

      • 8.2.11 排架结构生产车间吊顶宜符合以下规定:    

      • 8.2.12 框架结构生产车间吊顶宜符合以下规定:    

      • 8.2.13 生产车间吊顶应防霉、防潮、防结露、防虫和防积

      • 8.2.14 保温吊顶以上的空间宜采取通风等防结露措施。

      • 8.2.15 生产厂房大面积屋面宜采用虹吸排水;排水管、沟

      • 8.2.16 生产厂房物流出入口应根据需要设置站台和雨篷。

    • 8.3 结构设计

      • 8.3.1 大跨度排架结构厂房宜采用钢网架屋盖,屋面宜采用

      • 8.3.2 生产车间楼层的主梁和次梁的高跨比,主梁宜为1/

      • 8.3.3 架空地面、多层厂房的楼层应采取措施,防止与设备

      • 8.3.4 大跨度排架结构车间宜设钢格栅结构层,钢格栅应作

      • 8.3.5 有温湿度要求的生产车间,结构构造应避免出现冷、

      • 8.3.6 立体库地坪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整浇,下部基土应强化

    • 8.4 荷载

      • 8.4.1 生产厂房、立体库等楼地面结构计算的均布活荷载应

      • 8.4.2 生产车间及立体库楼面活荷载传递至梁、柱、基础应

      • 8.4.3 车间楼地面活荷载宜按生产使用、安装检修、堆放材

      • 8.4.4 屋顶异味处理区域荷载应满足设备运行要求,均布荷

      • 8.4.5 生产厂房设在钢筋混凝土屋面下的管道均布荷载宜按

      • 8.4.6 钢网架、轻钢构件应考虑贮叶房等高温高湿环境的影

  • 9 电气

    • 9.1 一般规定

      • 9.1.1 电气工程设计应安全、可靠、经济、灵活、节能,并

      • 9.1.2 电气工程设计应符合GB 50053及相关国家标

      • 9.1.3 电气设备选型和采用的技术应协调统一。改、扩建工

    • 9.2 负荷和电源

      • 9.2.1 卷烟生产电力负荷属二级负荷,应采用双回路供电。

      • 9.2.2 用电负荷计算宜采用需要系数法。需要系数取值全厂

      • 9.2.3 35kV及以上电压供电的全厂变配电变压等级不宜

      • 9.2.4 总配变电所应配置与实际设备相符的操作模拟板或操

      • 9.2.5 车间变配电所布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变配电所设计应

      • 9.2.6 制丝车间和卷接包车间、制冷站和压缩空气站宜采用

      • 9.2.7 车间宜选用自动有载调压变压器。     室内变

      • 9.2.8 总配变电所应设置值班室兼电能管理办公室。车间变

      • 9.2.9 低压配电回路应按生产车间、生产线、工段、工序或

      • 9.2.10 无功功率补偿应选用自动补偿装置。装置应采用集

      • 9.2.11 每一高压配电回路应设电能表,每一低压回路宜设

      • 9.2.12 配电、开关和成套控制装置宜选用智能型并带有现

      • 9.2.13 电力系统中的谐波和电磁干扰应适应自动化元件和

    • 9.3 动力配电

      • 9.3.1 车间配电系统应符合生产需要,并应留有富裕量。电

      • 9.3.2 车间二级配电宜对用电设备负荷提供保护、监视和控

      • 9.3.3 电机、电器等用电设备防护等级应符合车间环境条件

      • 9.3.4 制丝车间、卷接包车间、膨胀烟丝车间等的电机、电

      • 9.3.5 制丝车间的配电间或控制间宜设在具有过滤通风的独

      • 9.3.6 生产车间电机控制中心柜(MCC)和配电箱应设置

      • 9.3.7 车间应设置检修电源箱,其间距不宜大于40m;检

      • 9.3.8 生产车间敷线宜采用桥架、线槽或穿管方式。桥架、

      • 9.3.9 电缆材质宜选用铜芯或合金,并应合理选择电气线缆

      • 9.3.10 液态二氧化碳贮存系统、立体库的动力设备应设双

      • 9.3.11 安防、消防控制中心应分别设置UPS备用供电系

    • 9.4 人工照明
       

      • 9.4.1 卷烟厂生产车间人工照明应有一般照明、应急照明和

      • 9.4.2 一般照明电源宜采用专用回路供电。应急照明电源应

      • 9.4.3 生产车间照明应选用光效高、寿命长,点燃性能和显

      • 9.4.4 灯具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特征、环境条件、使用要求和

      • 9.4.5 卷烟厂主要生产车间和场所的照度标准值见表8。动

      • 9.4.6 生产车间照度计算,方案设计可采用单位面积容量法

      • 9.4.7 生产车间照明电源宜由低压配电屏专线供电。当与动

      • 9.4.8 气体放电灯的照明负荷宜设无功功率的分散和/或集

      • 9.4.9 卷烟生产车间采用气体放电灯,其相邻灯具宜连接于

      • 9.4.10 卷烟厂其他特殊场所的照明:     ——厂区

      • 9.4.11 回潮机、白肋烟烘焙机、烘丝机、贮柜等大型金属

      • 9.4.12 生产车间及烟叶、成品、材料等有火灾危险场所的

      • 9.4.13 卷烟厂照明系统宜采用与动力相同的接地保护系统。

      • 9.4.14 主要生产车间、公共区域、厂区照明宜采用智能照

    • 9.5 防雷和接地
       

      • 9.5.1 厂区各建筑物应按GB 50057的要求设置防雷

      • 9.5.2 应根据相关规范正确处理生产车间的工作接地、保护

      • 9.5.3 卷烟厂电力系统应采用TN-S或TN-C-S接地

  • 10 给、排水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给排水系统应符合GB 50015的要求。生产

      • 10.1.2 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应分质供水,宜分压供水。

      • 10.1.3 生产车间、仓库内的给排水系统应采取防结露措施。

      • 10.1.4 架空水管(给、排水,消防水管、工艺水管等)接

    • 10.2 给水

      • 10.2.1 厂区宜引入两条给水总管。当市政供水条件只允许

      • 10.2.2 室外消防用水宜与生产、生括用水合并为一个给水

      • 10.2.3 厂区消防给水应形成环状管网。

      • 10.2.4 室内消防用水应与生产、生活用水分别设置给水系

      • 10.2.5 制冷机、空压机、真空泵、真空回潮机等设备的冷

      • 10.2.6 厂区引入管应设总计量装置。消防用水与生产、生

      • 10.2.7 生产用水量计算:各工艺生产用水量之和乘以1.

      • 10.2.8 生活用水量计算:职工平时用水量以(25~35

      • 10.2.9 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

      • 10.2.10 生产、生活蓄(储)水池(箱)应与其他用水的

      • 10.2.11 制丝、膨胀烟丝等车间的生产给水干管宜布置成

      • 10.2.12 软水供应系统宜设置溶盐池或溶盐设备,并采用

      • 10.2.13 根据工艺要求可设置纯净水供应系统,用于工艺

    • 10.3 排水

      • 10.3.1 厂区排水系统应采用生产、生活污水与雨水分流制

      • 10.3.2 屋面雨水排水应采用有组织排水形式。主生产车间

      • 10.3.3 严寒地区屋面天沟宜设置融雪系统。

      • 10.3.4 雨水量计算时,设计重现期应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

      • 10.3.5 制丝设备排水宜采用排水地漏,地漏及排水管管径

      • 10.3.6 质量检测部门实验室、香精香料调制间的排水管应

      • 10.3.7 质量检测部门实验室、香精香料调制间和制丝车间

      • 10.3.8 联合工房生产排水管道应采用耐腐蚀金属材质,清

      • 10.3.9 联合工房悬吊排水管道接口部位宜避免设于工艺设

  • 11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除尘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除尘设计方案,应根据使

      • 11.1.2 各主要车(房)间空气温湿度要求见表9。有特殊

      • 11.1.3 生产过程中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应符合GB 1

      • 11.1.4 采暖、通风和空调、除尘系统产生的振动,传播至

      • 11.1.5 各车(房)间室内空气质量应满足GB 3095

      • 11.1.6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除尘系统产生的噪声及其

    • 11.2 采暖
       

      • 11.2.1 制丝车间、卷接包车间、原料备料间、材料备料间

      • 11.2.2 严寒及寒冷地区生产厂房及辅助建筑物宜设置热水

      • 11.2.3 制丝车间、除尘房等散发粉尘较多的区域,应采用

      • 11.2.4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卷烟厂制丝车间、卷接包车间,

      • 11.2.5 车间内采暖供、回水管道应与空气调节的供、回水

      • 11.2.6 采暖系统应具备室温调节功能,并应按功能分区设

    • 11.3 通风

      • 11.3.1 车间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自然通风无法满足要求

      • 11.3.2 机械送风系统宜设置过滤净化装置。送风空气中有

      • 11.3.3 香精香料调制间、胶水间、甘油酯间、润滑间、铜

      • 11.3.4 燃气锅炉间、酒精间、香料暂存间等可能散发可燃

      • 11.3.5 膨胀烟丝车间内冷端设备间、浸渍器间、传输槽间

      • 11.3.6 回潮加湿、加香加料、白肋烟烘培等设备应设集中

      • 11.3.7 排气(潮)系统应进行管道阻力计算,排气(潮)

      • 11.3.8 排气(潮)系统的材质应防潮、防腐蚀。排气(潮

      • 11.3.9 排气(潮)系统尾气应进行异味处理,并满足GB

      • 11.3.10 散发余热、余湿的车间,宜从车间上部区域排除

      • 11.3.11 主要通风系统能耗宜分系统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 11.4 空气调节

      • 11.4.1 工作区域内的新风量应符合卫生标准,并做好工作

      • 11.4.2 制丝车间、膨胀烟丝车间等宜采用系统式局部送风

      • 11.4.3 卷接包车间、滤棒成型车间、辅料平衡库等宜采用

      • 11.4.4 质量检测室、中控室、计算机房等宜设置独立冷热

      • 11.4.5 各车(房)间空调系统气流组织宜采取下列形式:

      • 11.4.6 空调机组应符合以下要求:     ——单台空

      • 11.4.7 空气调节系统送、回风系统宜采取消声措施。

      • 11.4.8 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管件材质应为耐腐蚀的不燃

      • 11.4.9 空气调节系统的人工冷热源宜靠近负荷中心,宜采

      • 11.4.10 计算车间冷负荷时应合理选取工艺设备的热转换

      • 11.4.11 空气调节系统主要设备能效等级不宜低于下列要

      • 11.4.12 水冷式冷水机组和整体式空调器的冷却水应循环

      • 11.4.13 冷水机组、换热器或循环水泵、补水泵等设备的

      • 11.4.14 制冷机组的制冷剂应符合环保要求。

    • 11.5 除尘

      • 11.5.1 应根据不同工序、工艺设备、工作班次、粉尘性质

      • 11.5.2 除尘器应负压运行,宜采用一级袋式除尘器。袋式

      • 11.5.3 滚筒式烘叶(梗)丝机宜采用耐高温、防粉尘粘结

      • 11.5.4 除尘器应选用经济合理的过滤风速,袋式除尘器过

      • 11.5.5 散发粉尘的工艺设备应有密闭设施;翻箱机、落差

      • 11.5.6 切丝设备宜采用就地除尘,除尘管道应设置火花捕

      • 11.5.7 除尘系统应防止粉尘的二次污染。除尘器排出的废

      • 11.5.8 卷烟生产除尘管道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并采取防

      • 11.5.9 除尘室应与生产车间防爆隔离,并应采取安全泄压

      • 11.5.10 除尘器应设置泄爆装置。除尘系统电气设备应选

      • 11.5.11 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应大

      • 11.5.12 除尘尾气排放宜分散集中布置,制丝除尘尾气宜

  • 12 动力

    • 12.1 一般规定

      • 12.1.1 动力站房宜包括锅炉房、凝结水回收站、压缩空气

      • 12.1.2 动力站房容量可用最大负荷乘以同时使用系数、累

      • 12.1.3 动力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低碳节能、环境保护的要求。

      • 12.1.4 动力站房的设备选型应符合卷烟生产工艺和节能减

    • 12.2 供热方式

      • 12.2.1 供热方式应符合卷烟厂所在地区的供热规划。外部

      • 12.2.2 锅炉宜按设计压力供汽。根据需要可在集中用热点

      • 12.2.3 宜采取下列措施提高供热质量:     ——对

      • 12.2.4 凝结水应回收利用。

    • 12.3 锅炉房

      • 12.3.1 锅炉房设计应符合GB 50041的规定。

      • 12.3.2 锅炉房宜由锅炉、鼓风机、除氧器、分汽缸、排污

      • 12.3.3 宜采用燃气、燃油锅炉。

      • 12.3.4 锅炉台数和容量的选择应能适应热负荷变化的需要

      • 12.3.5 锅炉选型宜按生产工艺和空调采暖的不同要求配置

      • 12.3.6 燃气、燃油锅炉热效率不宜小于95%,宜设置冷

      • 12.3.7 锅炉用水宜由动力中心软水站集中供应,其水质应

      • 12.3.8 锅炉范围内的汽水管道应采用GB 3087规定

      • 12.3.9 锅炉给水控制宜采用三元控制系统。

      • 12.3.10 地震烈度为七度及以上地区的锅炉应符合抗震要

    • 12.4 凝结水回收站

      • 12.4.1 卷烟厂应设置集中的凝结水回收站,宜设置在动力

      • 12.4.2 凝结水回收站宜由汽水分离、凝结水回收、凝结水

      • 12.4.3 凝结水回收宜采用闭式方式。生产凝结水宜和用设

      • 12.4.4 生产凝结水回收宜设汽水分离装置,二次蒸汽宜用

      • 12.4.5 联合工房凝结水管道宜架空敷设。管道高点宜设置

      • 12.4.6 凝结水管道宜选用不锈钢等耐酸碱腐蚀的材质。

      • 12.4.7 凝结水回用前应设置水处理装置和在线水质检测装

    • 12.5 压缩空气站

      • 12.5.1 卷烟厂应设置集中的压缩空气站,宜设置在动力中

      • 12.5.2 压缩空气站宜由空气压缩机、缓冲罐、干燥机、过

      • 12.5.3 空气压缩系统宜为一机一组的单元式系统。

      • 12.5.4 空气压缩机容量的计算应考虑建厂地区海拔高度的

      • 12.5.5 空气压缩机的台数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有一台备

      • 12.5.6 空气压缩机宜选用无油机组。采用有油机组时,排

      • 12.5.7 空气压缩机及干燥机的冷却水宜用软化水,并循环

      • 12.5.8 空气干燥装置前应设缓冲罐。

      • 12.5.9 空气干燥装置入口处的压缩空气温度不应超过40

      • 12.5.10 压缩空气站分气缸前宜设置储气罐。

      • 12.5.11 压缩空气净化系统应符合用气装置对压缩空气品

      • 12.5.12 压缩空气站应有减振、降噪设计。控制值班室应

      • 12.5.13 空气压缩机的出口管道、干燥机进出口管道宜装

      • 12.5.14 压缩空气站宜设置余热回收装置。

      • 12.5.15 压缩空气管道材质宜选用铝合金。

    • 12.6 真空站

      • 12.6.1 卷烟厂应设置集中的真空站并应尽量接近负荷中心

      • 12.6.2 真空站宜由真空泵、缓冲罐、冷却系统等组成。

      • 12.6.3 真空泵的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真

      • 12.6.4 真空泵的数量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有一台备用机

      • 12.6.5 采用水环式真空泵应防止真空破坏时水倒流。

      • 12.6.6 真空系统的吸入管上应设缓冲罐。

      • 12.6.7 真空泵的冷却水宜用软化水,并循环使用。

      • 12.6.8 汽水分离器的排气管宜装消声装置,并应接至室外。

      • 12.6.9 真空系统中的阀门应选用真空专用阀门。

      • 12.6.10 真空站应有减振、降噪设计,其控制值班室应有

      • 12.6.11 水环式真空泵抽气宜进行净化处理。

    • 12.7 燃料供应系统

      • 12.7.1 燃料供应系统包括燃气调压站、备用油库。

      • 12.7.2 燃气调压站应根据生产、生活及锅炉用气压力需求

      • 12.7.3 备用油库容量应按全厂3d~5d燃料耗量计算。

      • 12.7.4 备用油库储油罐数量应不少于2个,储油罐应地下

      • 12.7.5 燃气调压站、备用油库应分别设置专用的消防设施。

  • 13 仓储

    • 13.1 仓储设施宜设置原料周转库、辅料综合库、易燃品库、

    • 13.2 原料周转库、辅料综合库周转量不宜超过60d。

    • 13.3 中烟公司片烟醇化库在厂区或离厂区较近的,不宜设置

    • 13.4 仓库宜统筹规划、相对集中、合理布局。

    • 13.5 仓库的储量及建筑面积计算时应符合GA 1131-

    • 13.6 仓库的设计应符合YC/T 205的规定。

  • 14 消防

    • 14.1 一般规定

      • 14.1.1 卷烟厂消防设计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

      • 14.1.2 卷烟厂工程设计除满足生产功能需求外,还应满足

      • 14.1.3 卷烟厂消防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

    • 14.2 总体布置

      • 14.2.1 厂区生产厂房和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GB 50

      • 14.2.2 厂区内主要厂房和仓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11

      • 14.2.3 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丙类工房和占地面积

      • 14.2.4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

      • 14.2.5 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净宽度和净高度不应小于4

      • 14.2.6 消防车道的路面、救援操作场地、消防车道和救援

      • 14.2.7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他车道连通。尽头

    • 14.3 建筑消防设计

      • 14.3.1 生产厂房内的原料、备料及成组配方、制丝、储丝

      • 14.3.2 生产厂房(多层)内空调机房、除尘机房、配电室

      • 14.3.3 生产厂房内配方高架库、辅料平衡高架库和成品高

      • 14.3.4 独立建设的原料周转库、辅料综合库等丙类仓库最

      • 14.3.5 独立建设的原料周转库、辅料综合库等丙类仓库单

      • 14.3.6 生产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

      • 14.3.7 生产厂房的安全疏散应符合GB 50016-2

      • 14.3.8 生产厂房内的甘油酯等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

      • 14.3.9 生产厂房内可设置原料周转库、辅料综合库等中间

      • 14.3.10 仓库中供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宜设置在仓库

      • 14.3.11 生产工房内的操作平台、检修平台,当使用人数

      • 14.3.12 建筑物内部装修设计应符合GB 50222的

    • 14.4 给水消防措施

      • 14.4.1 消防给水系统及设施应符合GB 50016和G

      • 14.4.2 消防水源宜采用市政给水。

      • 14.4.3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宜设置在动力中心。

      • 14.4.4 室内消火栓宜采用柜式。

      • 14.4.5 原料周转库、辅料综合库等宜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 14.4.6 生产工房内工艺设备穿防火墙和制丝车间、贮丝房

      • 14.4.7 需设置稳压设备的消防系统应按系统分别设置。

      • 14.4.8 需磷化氢杀虫的仓库室内消火栓箱体及管网应采取

      • 14.4.9 信息中心主机房、有贵重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应

      • 14.4.10 应按GB 50140的要求设置灭火器。变配

    • 14.5 暖通消防措施

      • 14.5.1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

      • 14.5.2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宜按建筑防火分区

      • 14.5.3 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应为不燃材料

    • 14.6 防排烟设计

      • 14.6.1 厂房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

      • 14.6.2 当生产工房、仓库的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 14.6.3 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 14.6.4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房间,排烟量应按照烟

      • 14.6.5 对于超限厂房,应进行性能化设计。

    • 14.7 电气消防措施

      • 14.7.1 消防供配电应符合GB 50016和JGJ 1

      • 14.7.2 联合工房及制丝、卷接包或膨胀烟丝工房的消防用

      • 14.7.3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

      • 14.7.4 建筑物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备用电源的连

      • 14.7.5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消防配电干

      • 14.7.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

      • 14.7.7 消防设备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消防配电设备应设置

      • 14.7.8 消防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

      • 14.7.9 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

      • 14.7.10 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直接敷设在通

      • 14.7.11 存储烟叶、成品、纸张等可燃材料的仓库的配电

    • 14.8 火灾探测、报警及消防设施控制

      • 14.8.1 根据建筑类型,依据GB 50015确定火灾自

      • 14.8.2 生产工房、动力中心、原辅料及成品仓库、香精香

      • 14.8.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

      • 14.8.4 在使用杀虫剂的仓库,应采用防腐型火灾探测器或

      • 14.8.5 爆炸危险性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选型及线

      • 14.8.6 应设置独立的消防控制中心,并应符合GB 25

  • 15 节能

    • 15.1 一般规定

      • 15.1.1 卷烟厂节能设计应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能源管理和

      • 15.1.2 应采取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积极选用先进成熟的

      • 15.1.3 公用和专业设备宜选用国家推荐的先进高效节能产

      • 15.1.4 应加强能源的回收利用;应提高工质的复用系数;

      • 15.1.5 宜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太阳能

      • 15.1.6 卷烟厂设计中应计算卷烟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指标(

    • 15.2 建筑节能
       

      • 15.2.1 建筑设计应进行热工计算。

      • 15.2.2 生产工房围护结构的相关参数宜参照GB 500

      • 15.2.3 生产指挥中心、后勤服务楼等建筑的体形系数、窗

      • 15.2.4 外墙宜采取外墙外保温系统。

      • 15.2.5 屋面保温宜采用吸水率低的屋面保温系统。

      • 15.2.6 地面保温宜采用防水性能好,抗压强度高的地面保

      • 15.2.7 制丝、卷接包等主要生产车间不宜采用玻璃幕墙。

      • 15.2.8 外窗窗框宜采用断热铝合金、塑钢等材料;外窗玻

      • 15.2.9 外门宜采用保温门。严寒地区的外门应设门斗,寒

      • 15.2.10 屋顶天窗和采光顶宜采取遮阳措施,外窗及透明

      • 15.2.11 不同温湿度的房间应合理间隔,并采取保温隔汽

    • 15.3 工艺节能

      • 15.3.1 工艺设计应减少生产线的开停次数,减少空负荷运

      • 15.3.2 工艺设计应在满足产品加工要求的前提下精减工序

      • 15.3.3 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和当地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各

      • 15.3.4 规模大于100万箱/年的卷接包车间可设置隔断

      • 15.3.5 贮叶房、贮丝房、辅料平衡库等房间宜布置在车间

      • 15.3.6 就地风选设备不应布置在有恒温恒湿要求的房间,

      • 15.3.7 气流干燥、真空回潮等设备排气(汽)宜进行余热

      • 15.3.8 卷烟机气力进丝系统宜采用恒风速变风量系统。

    • 15.4 电气节能
       

      • 15.4.1 变压器低压侧应设置带有调谐电抗器的无功功率自

      • 15.4.2 应选用损耗低、效率高的节能型变压器,并选择合

      • 15.4.3 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型光源和灯具,功率因数应大

      • 15.4.4 各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GB 50034

    • 15.5 给排水节能

      • 15.5.1 生产用水应采取措施提高重复使用系数。

      • 15.5.2 宜设置中水回用系统,宜根据气候条件、场地设计

      • 15.5.3 绿化、景观、洗车、道路洒水、冲厕等用水宜采用

      • 15.5.4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热源,宜优先利用余热、废热

    • 15.6 暖通节能

      • 15.6.1 空气调节的回风,应在保证室内空气质量的前提下

      • 15.6.2 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和空调冷、

      • 15.6.3 宜根据空调车间温湿度、热湿比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 15.6.4 干燥地区水冷式空气冷却器前宜采用蒸发冷却技术。

      • 15.6.5 根据室内、外气象条件,空调制冷系统宜合理利用

      • 15.6.6 根据当地的自然资源条件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

      • 15.6.7 空调区域与非空调区域分隔处、不同温湿度参数空

    • 15.7 动力节能

      • 15.7.1 间接加热的蒸汽凝结水应回收利用,其方式应根据

      • 15.7.2 空气压缩机宜采用梯级配置及变频控制。

    • 15.8 管道节能
       

      • 15.8.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设备和管道(包括管件、阀门

      • 15.8.2 气、液输送管道应合理设计流速,流量调节应采用

    • 15.9 控制节能

      • 15.9.1 应建立计算机辅助能源管理系统,并应与管理信息

      • 15.9.2 水、电、气、汽等供应系统应设全厂总计量,用户

      • 15.9.3 冷热源及空调末端系统、公用设施输配系统、照明

      • 15.9.4 功率在100kW及以上的电动机(消防设备除外

      • 15.9.5 宜设置变配电综合自动化监控管理系统,低压二次

      • 15.9.6 主要生产车间、公共区域、厂区照明宜采用智能照

      • 15.9.7 变风量、变水量调节系统宜采用变频调速控制方式。

      • 15.9.8 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应符合GB 17167和Y

  • 16 环境保护

    • 16.1 一般规定

      • 16.1.1 卷烟厂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区环境影响评

      • 16.1.2 全厂规划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厂区布置应有绿化

      • 16.1.3 环境保护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 16.1.4 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和审批规定,执行防

      • 16.1.5 在总平面及车间布置上,宜将噪声源集中,并避开

    • 16.2 废气、粉尘防治

      • 16.2.1 除尘尾气排放的粉尘浓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 16.2.2 排潮或除尘后的异味气体,应满足GB 1455

      • 16.2.3 锅炉烟气排放应符合GB 13271的规定。

    • 16.3 废水防治

      • 16.3.1 厂区排放口排放的废水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标准

      • 16.3.2 对含油生活废水、高浓度生产废水、有害有毒废水

    • 16.4 固体废弃物防治

      • 16.4.1 炉渣、烟尘灰土、废纸、生活垃圾等废弃物应综合

      • 16.4.2 应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宜设置烟草专卖废

    • 16.5 噪声污染控制

      • 16.5.1 厂界噪声限值应符合GB 12348和GB 3

      • 16.5.2 厂区内各类工作场所噪声限值应符合GBZ 1、

      • 16.5.3 噪声控制应按GB/T 50087设计,对生产

      • 16.5.4 产生噪声的车间与非噪声作业车间、高噪声车间与

      • 16.5.5 工艺及公用动力设备宜优先选用噪声较低的设备。

      • 16.5.6 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宜将高噪声设备相

      • 16.5.7 产生噪声的车间,建筑设计应采取降噪措施。噪声

      • 16.5.8 噪声较大的真空回潮设备应采取消声措施,并宜单

      • 16.5.9 暴露在室外的设备,当其噪声选不到环境噪声标准

      • 16.5.10 应合理设计物料输送管道、除尘管道、空调管道

  • 17 职业安全卫生

    • 17.1 卷烟厂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

    • 17.2 车间生产、生活辅房宜靠近生产车间布置,应满足采光

    • 17.3 生产车间应设置休息室。

    • 17.4 应设妇女卫生室。

    • 17.5 严寒、寒冷地区的食堂、更衣淋浴等生活设施宜采用廊

    • 17.6 浴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GBZ 1中多尘环境的要求和

    • 17.7 室内装修所用建筑材料应采用环保型材料,符合生产卫

    • 17.8 有毒有害物品的贮存及使用应符合其相关规定。

    • 17.9 设备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 17.10 建筑物和生产设备应根据需要设置操作、通行或检修

    • 17.11 应根据GB 13495、GB 2894及GBZ

    • 17.12 车间内宜设置压缩空气、真空清扫系统。

    • 17.13 生产线上的设备和装置应采取措施减少粉尘的散发量

    • 17.14 生产车间操作区空气中的粉尘浓度、生产车间内的噪

    • 17.15 建筑物内各主要通道及出入口均应设置应急照明、安

    • 17.16 立体库区域应设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标识;巷道入

    • 17.17 低压配电系统中宜设置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用于及时

    • 17.18 与变电室相邻的办公场所,其墙体及楼板中宜采取电

  • 附录A 总平面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

    • A.1 总用地面积:为卷烟厂的征地面积,包括可建设用地、代

    • A.2 可建设用地面积:可以用于建设的用地面积。为道路红线

    • A.3 建、构筑物用地面积按下列规定计算:     a)新

    • A.4 建筑密度按下式计算:     建筑密度=(建、构筑

    • A.5 容积率按下式计算:     容积率=地上计算建筑面

    • A.6 绿化用地面积按下列规定计算:     a)可用于厂

    • A.7 绿地率按下式计算:     绿地率=(绿化用地面积

    • A.8 道路及广场用地面积按下列规定计算:     a)包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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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厂设计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卷烟厂技术改造工程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