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 前言

  • 1 总 则

    • 1.0.1 为了在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

    •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     1

    • 1.0.3 各类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前,应按基本建设程序进

    • 1.0.4 岩土工程勘察应正确反映建设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

    • 1.0.5 岩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 语

      • 2.1.1 岩土工程勘察 geotechnical inv

      • 2.1.2 地面建筑工程 ground construct

      • 2.1.3 管线类工程 pipeline engineer

      • 2.1.4 边坡工程 slope engineering

      • 2.1.5 基坑工程 excavation enginee

      • 2.1.6 重要工程 important engineer

      • 2.1.7 建设场地 construction site

      • 2.1.8 一般性勘探点 exploratory hole

      • 2.1.9 控制性勘探点 control explorat

      • 2.1.10 特殊性岩土 special rock and

      • 2.1.11 湿陷性土 collapsible soil

      • 2.1.12 矸石填土 gangue fill     由

      • 2.1.13 人工冻融土 artificially fro

      • 2.1.14 红黏土 red clay     碳酸盐岩类

      • 2.1.15 不良地质作用 adverse geologi

      • 2.1.16 煤矿采空区 mined-out area  

      • 2.1.17 工程地质测绘 engineering geo

      • 2.1.18 地质类比法 geologic analogy

      • 2.1.19 勘探 geotechnical explor

      • 2.1.20 简易勘探 simple exploratio

      • 2.1.21 土的灵敏度 soil sensitivity

    • 2.2 符 号

  • 3 基本规定

    • 3.1 勘察等级划分

      • 3.1.1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重要性等级可根据建

      • 3.1.2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边坡高度及破坏后果的严重

      • 3.1.3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可根据基坑深度及破坏后果的严重

      • 3.1.4 场地等级可根据场地条件按表3.1.4划分。 表

      • 3.1.5 地基等级可根据地基条件按表3.1.5划分。 表

      • 3.1.6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

      • 3.1.7 管道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3.1.8 隧道工程可分为甲、乙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平坦区隧

      • 3.1.9 送电线路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 3.1.10 边坡与基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分别按其安

    • 3.2 岩土定名与野外鉴别

      • 3.2.1 对岩石的性质应进行鉴别与鉴定,并应确定其地质名

      • 3.2.2 岩石的野外鉴别可通过对岩芯的锤击断面,观察其颜

      • 3.2.3 碎石土应为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

      • 3.2.4 碎石土的野外鉴别可通过钻进的难易程度或原位测试

      • 3.2.5 砂土应为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

      • 3.2.6 砂土的野外鉴别可通过钻进的难易程度、原位测试数

      • 3.2.7 粉土应为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

      • 3.2.8 粉土的野外鉴别可采用手捻、搓条及刀切等方法,具

      • 3.2.9 黏性土应为塑性指数大于10的土。黏性土又可根据

      • 3.2.10 黏性土的野外鉴别可采用手捻、搓条及刀切等方法

      • 3.2.11 砂土、粉土、黏性土的野外鉴别应包括颜色、密度

      • 3.2.12 黄土的野外鉴别应包括成因、年代、名称、颜色、

      • 3.2.13 填土的野外鉴别应注重了解填土的堆填方式、堆积

      • 3.2.14 红黏土的野外鉴别应包括颜色、状态及湿度等,并

    • 3.3 现场安全要求

      • 3.3.1 勘察单位应对勘察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

      • 3.3.2 工程地质测绘的现场作业人员不应少于两人,并应配

      • 3.3.3 现场踏勘应调查与搜集场地及其附近与勘探安全有关

      • 3.3.4 在危及人身安全的勘察作业区,应设置隔离带和安全

      • 3.3.5 在井、洞内作业时,应先进行有毒、有害气体的探测

      • 3.3.6 在有毒或有害环境中勘察作业时,应配备相应的安全

      • 3.3.7 在架空送电线路附近勘察作业时,导电物体外缘与架

      • 3.3.8 勘察现场接驳供电线路、拆装和维修用电设备应由持

      • 3.3.9 钻探作业应根据其钻探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安

      • 3.3.10 遇暴雨、雷电、冰雹、浓雾、台风、沙尘暴、暴风

      • 3.3.11 勘察纲要中除应包括相应的勘察技术要求外,还应

  • 4 地面建筑工程和管线类工程

    • 4.1 一般规定

      • 4.1.1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可研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的

      • 4.1.2 建设工程位于湿陷性土或对膨胀岩土、填土、风化岩

      • 4.1.3 饱和砂土和粉土地基应进行液化判别,其勘探点深度

      • 4.1.4 场地或其附近存在对建设工程安全有影响的不良地质

      • 4.1.5 详细勘察结束后遇下列情况之一或建设工程需要时,

    • 4.2 各阶段勘察技术要求

      • 4.2.1 可研勘察应以搜集资料、现场踏勘与工程地质测绘为

      • 4.2.2 可研勘察应初步评价场地稳定性与适宜性,并应根据

      • 4.2.3 可研勘察应提出选址或选线的建议,选址或选线应避

      • 4.2.4 初步勘察应在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以勘探、测试为主,

      • 4.2.5 初步勘察应明确场地的稳定性与适宜性,应分析场地

      • 4.2.6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初步勘察应按建设场

      • 4.2.7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初步勘察,勘探点深

      • 4.2.8 初步勘察应按下列规定对本规范表4.2.7的勘探

      • 4.2.9 初步勘察采取原状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工作,应

      • 4.2.10 初勘报告应明确本勘察阶段未查明的岩土工程问题

      • 4.2.11 详细勘察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及场地岩土条件,采

      • 4.2.12 详细勘察应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并应符合下

      • 4.2.13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应根据

      • 4.2.14 详细勘察采取原状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与试验的

    • 4.3 原煤生产系统详细勘察

      • 4.3.1 原煤生产系统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的布置

      • 4.3.2 原煤生产系统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深度应

    • 4.4 洗选系统详细勘察

      • 4.4.1 洗选系统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的布置应符

      • 4.4.2 洗选系统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深度应按本

    • 4.5 储装运系统详细勘察

      • 4.5.1 储装运系统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的布置应

      • 4.5.2 管道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应沿其轴线布置,并应符

      • 4.5.3 隧道工程详细勘察,勘探孔应沿其轴线布置,并应符

      • 4.5.4 储装运系统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深度应按

    • 4.6 辅助生产系统详细勘察

      • 4.6.1 辅助生产系统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的布置

      • 4.6.2 辅助生产系统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深度应

      • 4.6.3 地面变电站(所)详细勘察,勘探点数量及深度应符

      • 4.6.4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应布置在塔(杆

      • 4.6.5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塔(杆)基础详细勘察,勘探点深

      • 4.6.6 地下送电线路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点宜沿线路轴线布

      • 4.6.7 地面变电站(所)及送电线路工程详细勘察,其地电

    • 4.7 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

      • 4.7.1 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宜符合表4.7

      • 4.7.2 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勘探点布置除应符合本规范

      • 4.7.3 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勘探点深度应按本规范第4

      • 4.7.4 行政公共建筑详细勘察,采取原状土试样和进行原位

  • 5 边坡工程

    • 5.1 一般规定

      • 5.1.1 边坡工程初步勘察应以工程地质测绘与地质钻探为主

      • 5.1.2 边坡工程详细勘察应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以地质钻探

      • 5.1.3 边坡工程详细勘察,勘探线应垂直于边坡走向和沿支

      • 5.1.4 高度大于50m的岩质边坡或高度大于30m的土质

    • 5.2 岩质边坡

      • 5.2.1 边坡岩体类型应根据结构面产状、结构面结合程度及

      • 5.2.2 岩质边坡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 5.2.3 岩质边坡工程地质测绘,应在坡顶、坡底、构造界线

      • 5.2.4 岩质边坡的勘探范围应包括坡面区域及坡顶线以上不

      • 5.2.5 岩质边坡的勘探孔深度应穿透最深潜在滑动面以下不

      • 5.2.6 岩质边坡应在其边坡岩体及软弱夹层中采集试样,并

    • 5.3 黄土边坡

      • 5.3.1 黄土边坡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 5.3.2 黄土边坡岩土工程勘察宜采用钻探、井(坑)探及测

      • 5.3.3 黄土边坡的勘探线间距宜取本规范表5.1.3中的

      • 5.3.4 黄土边坡的勘探点深度应满足边坡治理设计的要求,

      • 5.3.5 黄土边坡岩土工程勘察采取原状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

      • 5.3.6 原状土试样应根据边坡安全等级及边坡浸水的可能性

      • 5.3.7 原状土试样除做剪切试验外,还应进行一般物理力学

      • 5.3.8 对自重湿陷性或中~强湿陷性的非自重湿陷性黄土边

    • 5.4 填土边坡

      • 5.4.1 填土边坡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内容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 5.4.2 填土边坡岩土工程勘察应以工程地质钻探为主,必要

      • 5.4.3 勘探线宜垂直于填土边坡线布置,在原始地形为冲沟

      • 5.4.4 填土边坡岩土工程勘察,勘探点深度应穿透填土层进

      • 5.4.5 素填土边坡岩土工程勘察应以钻探及原位测试为主,

      • 5.4.6 杂填土边坡岩土工程勘察应以原位测试为主,粗颗粒

      • 5.4.7 矸石填土边坡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矸石的耐风化性

    • 5.5 强度参数与稳定性评价

      • 5.5.1 岩体结构面的抗剪强度指标宜通过现场原位试验确定

      • 5.5.2 岩体结构面的结合程度可按表5.5.2确定。 表

      • 5.5.3 岩体内摩擦角可由岩块内摩擦角标准值按岩体完整程

      • 5.5.4 边坡岩体等效内摩擦角的标准值可按表5.5.4确

      • 5.5.5 土质边坡稳定性计算时,其抗剪强度指标应采用标准

      • 5.5.6 在进行边坡稳定性计算前,应根据地质条件分析影响

      • 5.5.7 边坡工程的稳定性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 5.5.8 潜在滑面位置和形态应根据边坡类型和可能的失稳破

      • 5.5.9 边坡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5.5.9的规定。

  • 6 基坑工程

    • 6.1 一般规定

      • 6.1.1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可在详细勘察阶段与拟建工程一并

      • 6.1.2 基坑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2 勘察方法与工作量布置

      • 6.2.1 基坑工程应根据其安全等级和地层复杂程度,以地质

      • 6.2.2 基坑工程勘察范围、勘探点布置和勘探点深度,应根

    • 6.3 试验方法、参数选取与分析评价

      • 6.3.1 剪切试验方法和试验条件应与其实际受力状态和计算

      • 6.3.2 对深度大于30m的岩质基坑或深度大于20m的土

      • 6.3.3 土质基坑工程剪切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 6.3.4 土质基坑剪切指标的选取、稳定性及土压力的计算,

      • 6.3.5 基坑工程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 7 特殊性岩土

    • 7.1 湿陷性土

      • 7.1.1 对不能采取原状土试样做室内湿陷性试验的湿陷性土

      • 7.1.2 湿陷性土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第

      • 7.1.3 湿陷性土应按表7.1.3划分其湿陷程度。 表7

      • 7.1.4 湿陷性土地基受水浸湿至下沉稳定为止的总湿陷量△

      • 7.1.5 湿陷性土地基的湿陷等级应按表7.1.5判定。

      • 7.1.6 湿陷性土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 7.2 矸石填土

      • 7.2.1 矸石填土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 7.2.2 矸石填土岩土工程勘察应在工程地质调查的基础上,

      • 7.2.3 矸石填土岩土工程勘察宜采用钻探、物探及动力触探

      • 7.2.4 矸石填土的承载力可采用原位测试方法,并应结合当

      • 7.2.5 矸石填土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 7.3 人工冻融土

      • 7.3.1 人工冻融土勘察前应收集冻结法设计及施工资料,应

      • 7.3.2 冻结法施工试验的勘察工作可采用温度测量或钻探取

      • 7.3.3 冻结效果的勘察可在冻结区内、外布置测温孔,应量

      • 7.3.4 人工冻融土岩土工程勘察应查明冻融区范围及冻融土

      • 7.3.5 井筒非冻结区的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外,在冻

      • 7.3.6 勘察成果应分别提供冻融区和非冻结区各土层的物理

      • 7.3.7 当完全解冻的人工冻融土作为天然地基持力层时,宜

    • 7.4 红黏土

      • 7.4.1 红黏土岩土工程勘察应收集当地水文气象及区域红黏

      • 7.4.2 红黏土的状态除应按液性指数判别外,也可按表7.

      • 7.4.3 红黏土的结构可按表7.4.3划分。 表7.4.

      • 7.4.4 红黏土的复浸水特性可按表7.4.4划分,液塑比

      • 7.4.5 红黏土岩土工程勘察除应符合一般黏性土的勘察要求

      • 7.4.6 红黏土地区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

      • 7.4.7 红黏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 7.4.8 原位测试和室内试验方法,应根据红黏土分布及建设

  • 8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

    • 8.1 滑 坡

      • 8.1.1 滑坡勘察应在工程地质测绘的基础上以钻探为主,宜

      • 8.1.2 详细勘察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滑坡形态和地下水等

      • 8.1.3 滑坡勘察时抗剪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 8.1.4 滑坡稳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

      • 8.1.5 滑坡稳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8.1.5的规定。

      • 8.1.6 滑坡勘察应提出监测的建议,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 8.2 岩 溶

      • 8.2.1 岩溶勘察应在工程地质测绘的基础上以物探、钻探为

      • 8.2.2 岩溶勘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面建筑

      • 8.2.3 岩溶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外,还应重

      • 8.2.4 岩溶场地的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孔布置应符

      • 8.2.5 岩溶场地的地面建筑工程详细勘察,勘探孔深度应符

      • 8.2.6 岩溶发育程度可按表8.2.6确定。 表8.2.

      • 8.2.7 岩溶勘察可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需要,选择下列测试

    • 8.3 地裂缝

      • 8.3.1 地裂缝勘察宜在可研或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并应查明

      • 8.3.2 地裂缝的工程分类可按本规范附录E确定,地裂缝勘

      • 8.3.3 不稳定型和相对稳定型的地裂缝的划分,应符合下列

      • 8.3.4 不稳定型地裂缝建设场地,不宜建设重要性等级为一

    • 8.4 采空区

      • 8.4.1 采空区的勘探孔布置应在搜集已有采空区资料及现场

      • 8.4.2 采空区勘察范围除应包括地面建筑工程外,还应在工

      • 8.4.3 采空区勘察应进行稳定性评价。当有矿区经验且地质

    • 8.5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 8.5.1 对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场地,应进行地震

      • 8.5.2 对建设场地抗震有利、一般、不利或危险地段的划分

      • 8.5.3 符合下列条件的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地面建筑工程所在

      • 8.5.4 覆盖层厚度可根据孔内剪切波速测试确定,并宜符合

      • 8.5.5 建设工程的场地类别,应根据岩土层的剪切波速或等

      • 8.5.6 详细勘察阶段液化判别的方法及勘探点数量,应符合

      • 8.5.7 送电线路、管道线路工程初步勘察与详细勘察合并进

      • 8.5.8 地质时代为第四纪晚更新世(Q3)及其以后时,且

      • 8.5.9 进一步判别饱和黄土液化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 8.5.10 当黄土的自重湿陷系数大于0.07或干密度小于

  • 9 地下水

    • 9.1 地下水勘察要求

      • 9.1.1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及水文气象条件,

      • 9.1.2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资料搜集和现场勘探,掌握下列

    • 9.2 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

      • 9.2.1 岩土工程勘察应根据调查、量测与试验,查明各含水

      • 9.2.2 地下水位的量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遇

      • 9.2.3 初见水位和稳定水位可在钻孔、探井或测压管内直接

      • 9.2.4 地下水涌水量、含水层渗透系数及流速与流向等水文

      • 9.2.5 对进行抗浮设计的地面建筑工程,应给出抗浮设计水

    • 9.3 地下水作用的评价

      • 9.3.1 地下水对建设工程力学作用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 9.3.2 地下水的物理、化学作用的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 10 工程地质测绘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工程地质测绘宜在可研勘察或初步勘察阶段进行,

      • 10.1.2 测绘工作应利用天然露头,在地质条件复杂、露头

    • 10.2 测绘内容与测绘范围

      • 10.2.1 煤矿矿井与选煤厂工业场地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

      • 10.2.2 送电线路、管道、隧道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应包

      • 10.2.3 边坡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 10.2.4 滑坡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 10.2.5 岩溶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 10.2.6 地裂缝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 10.2.7 采空区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 10.2.8 水文地质条件的调查与测绘,应包括下列内容:

      • 10.2.9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的确定宜符合下列规定:   

      • 10.2.10 当场地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7度时,宜调查

    • 10.3 测绘方法与精度要求

      • 10.3.1 工程地质测绘方法可采用线路法、布点法或追索法

      • 10.3.2 测绘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测

      • 10.3.3 在完成现场测绘后,对工业场地宜选择附近的高点

      • 10.3.4 工程地质测绘的比例尺可按表10.3.4确定。

      • 10.3.5 测绘点与地质界线的测绘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10.4 测绘资料的成果整理

      • 10.4.1 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的资料应准确可靠、图文一致

      • 10.4.2 工程地质图的比例尺和精度应与工程地质调查与测

      • 10.4.3 工程地质测绘成果应包括下列图表和内容:   

  • 11 勘探、测试、取样与试验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现场勘探、测试与取样应选择合格的设备及适宜的

      • 11.1.2 现场勘探前应调查、了解现场的施工作业条件,应

      • 11.1.3 现场勘探施工应注重保护环境,勘探孔、井等验收

      • 11.1.4 同一建设工程的现场描述记录格式应统一,记录应

      • 11.1.5 勘探、测试及取样应在现场及时描述与记录,不得

      • 11.1.6 钻探岩芯应摆放整齐,宜每米一段,宜按从左到右

    • 11.2 钻 探

      • 11.2.1 工程钻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分层

      • 11.2.2 钻探方法可根据岩土性质及勘察要求,按表11.

      • 11.2.3 岩芯采取率应逐回次计算,并应符合表11.2.

    • 11.3 槽探、井探和洞探

      • 11.3.1 槽探、井探或洞探应根据工程性质及地质条件选择

      • 11.3.2 当地层破碎或岩土层不稳定、易坍塌又不允许放坡

      • 11.3.3 探槽和探井开挖出来的土石方应堆放在距离槽、井

      • 11.3.4 遇大块孤石或基岩,人工开挖难以掘进时,可采用

      • 11.3.5 对于槽探、井探、洞探,除应文字描述记录外,还

    • 11.4 工程物探

      • 11.4.1 物探方法可根据物探目的及被探测的地质体性质,

      • 11.4.2 工程物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被探测

      • 11.4.3 对物探成果的解释应注意其多解性,并应选择代表

    • 11.5 原位测试

      • 11.5.1 原位测试可根据岩土条件、勘察等级、测试方法的

      • 11.5.2 原位测试仪器与设备应定期检验和标定,应分析并

    • 11.6 岩土试样的采集

      • 11.6.1 采集岩土试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

      • 11.6.2 取样工具与方法应根据勘察要求及土层条件,按本

      • 11.6.3 不同级别的土试样应按表11.6.3的规定测试

    • 11.7 室内试验

      • 11.7.1 室内试验项目应根据建设工程性质与类别、勘察阶

      • 11.7.2 土的试验项目应包括颗粒级配、比重、密度、天然

      • 11.7.3 当工程无特殊要求时,可只对扰动砂土试样做颗粒

      • 11.7.4 地基持力层为高灵敏性粉土时,应测定土的灵敏度

      • 11.7.5 当工程需要测定土的动力特性时,应进行动三轴、

      • 11.7.6 土试样的剪切试验方法应与土试样实际受力状态相

      • 11.7.7 岩石的试验项目应包括含水率、颗粒密度、块体密

  • 12 水和土腐蚀性评价

    • 12.1 取样和测试

      • 12.1.1 地下水(或地表水)和土对建设工程有影响时,应

      • 12.1.2 水(土)试样的采集数量应根据场地或水文地质单

      • 12.1.3 水试样应及时试验,清洁水试样放置时间不宜超过

      • 12.1.4 水(土)腐蚀性测试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2.1.5 水(土)腐蚀性测试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

    • 12.2 腐蚀性评价

      • 12.2.1 受环境类型影响,水和土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评

      • 12.2.2 受地层渗透性影响,水和土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

      • 12.2.3 当按本规范表12.2.1和表12.2.2评价

      • 12.2.4 水和土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钢筋的腐蚀性评价,应

      • 12.2.5 土对钢结构的腐蚀性评价,应符合表12.2.5

  • 13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 13.1 一般规定

      • 13.1.1 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根据不同勘察阶段、建设工

      • 13.1.2 外业资料应经审查合格后再转入内业,对各类试验

    • 13.2 参数统计与应用

      • 13.2.1 岩土参数应按工程地质单元和层位分别进行统计,

      • 13.2.2 主要岩土参数宜通过其沿深度的变化特点划分为相

      • 13.2.3 岩土参数的标准值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岩土参数不

      • 13.2.4 岩土参数应根据建设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选用,并

      • 13.2.5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不同工程性质与需要提供

    • 13.3 岩土分析与承载力确定方法

      • 13.3.1 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 13.3.2 岩土工程勘察应提供与勘察等级相一致的勘察成果

      • 13.3.3 对天然地基及地基处理方案应进行分析与评价,对

    • 13.4 勘察报告主要内容

      • 13.4.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资料完整,基础资料和基本数

      • 13.4.2 勘察报告应结合勘察任务要求、工程特点、勘察阶

      • 13.4.3 勘察报告应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应包括对岩

      • 13.4.4 勘察成果资料应附相应的图表,应主要包括下列内

      • 13.4.5 丙级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内容可简化,也可采用图

      • 13.4.6 送电线路工程勘察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3.4

      • 13.4.7 管道、隧道工程勘察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3.

      • 13.4.8 边坡工程勘察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3.4.3

      • 13.4.9 基坑工程勘察报告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3.4.3

      • 13.4.10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勘察报告除应符合本规

      • 13.4.11 工程地质测绘成果可作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附

      • 13.4.12 物探成果可作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附件,单独

      • 13.4.13 专项测试、试验报告或专题研究报告可作为岩土

  • 附录A 边坡岩体类型划分

  • 附录B 土石等级划分

  • 附录C 隧道围岩级别

  • 附录D 滑坡稳定系数与滑坡推力计算

    • D.0.1 当滑动面为圆弧形或单一平面时,滑坡稳定系数Fs

    • D.0.2 当滑动面为折线形时,滑坡稳定系数Fs可按下列公

    • D.0.3 当滑坡体内地下水已形成统一水面时,可按下式计入

    • D.0.4 当滑动面为折线形时,滑坡推力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 D.0.5 滑坡推力的作用点宜取滑体厚度的1/2处。

    • D.0.6 当在排水条件下进行滑带验算时,水压力应作为滑面

  • 附录E 地裂缝的工程分类

  • 附录F 主要物探方法与适用范围

  • 附录G 工程勘察主要原位测试

  • 附录H 不同等级土试样的取样工具和方法

  • 附录J 场地环境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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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of mine construction in coal industry
GB 51144-2015

主编部门: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6年8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01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1144-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5、4.1.4、11.3.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