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范围

  • 2 术语和定义

    • 2.1 包装饮用水

      • 2.1.1 饮用纯净水 以符合3.1原料要求的水为生产用源

      • 2.1.2 其他饮用水 2.1.2.1 以符合3.1.2、

  • 3 技术要求

    • 3.1 原料要求

      • 3.1.1 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其水质应符

      • 3.1.2 以来自非公共供水系统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为生产用源

      • 3.1.3 水源卫生防护:在易污染的范围内应采取防护措施,

    •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 3.4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 3.5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 3.6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

  • 4 其他

    • 4.1 当包装饮用水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时,应在产品名称的临近

    • 4.2 包装饮用水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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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饮用的包装饮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