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前言

  • 1 总则

    • 1.0.1 为加强对工程结构加固中应用的有关材料及制品的质

    • 1.0.2 本规范适用于结构加固工程中应用的材料及制品的安

    • 1.0.3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及制品的应用安全性鉴定结论应为

    • 1.0.4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及制品的应用安全性鉴定,应由国

    • 1.0.5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

    • 1.0.6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及制品的应用安全性检验与鉴定,

  • 2 术语

    • 2.0.1 鉴定 appraisal 实施一组工作活动,其

    • 2.0.2 验证性试验 verificity test 证

    • 2.0.3 抽样 sampling 随机抽取或按一定规则组

    • 2.0.4 样本 sample 按规定方式取自总体的一个或

    • 2.0.5 材料性能标准值 characteristic

    • 2.0.6 基材 substrate 胶接工程中的加固件与

    • 2.0.7 结构胶粘剂 structural adhesi

    • 2.0.8 底胶 primer 用于被加固构件(基材)的表

    • 2.0.9 修补胶 putty 用于被加固构件(基材)表面

    • 2.0.10 结构用界面胶 inferfacial adh

    • 2.0.11 裂缝压注胶 pressure injecti

    • 2.0.12 室温固化 room temperature

    • 2.0.13 低温固化 low temperature c

    • 2.0.14 老化 ageing 胶接件的性能随时间降低的

    • 2.0.15 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 polymer modi

    • 2.0.16 灌浆料 grouting material

    • 2.0.17 裂缝注浆料 injection grouti

    • 2.0.18 纤维复合材 fibre reinforced

    • 2.0.19 纤维混凝土 fibre concrete 在

    • 2.0.20 不锈钢纤维 stainless steel

    • 2.0.21 不锈钢丝绳 stainless wire r

    • 2.0.22 镀锌钢丝绳 zinc-coated stee

    • 2.0.23 植筋 bonded rebars 以锚固型结

  • 3 基本规定

    • 3.0.1 凡涉及工程安全的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及制品,必须按

    • 3.0.2 申请安全性鉴定的加固材料或制品应符合下列条件:

    • 3.0.3 加固材料或制品的安全性鉴定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 3.0.4 安全性鉴定的检验及检验结果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

    • 3.0.5 根据安全性鉴定检验结果确定的材料性能标准值,应

    • 3.0.6 工程结构加固材料性能标准值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

    • 3.0.7 经安全性检验合格的结构加固材料或制品,应提出安

    • 3.0.8 工程加固材料或制品应用安全性鉴定合格的资格保留

  • 4 结构胶粘剂

    • 4.1 一般规定

      • 4.1.1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结构胶,应按胶接基材的不同,分

      • 4.1.2 室温固化型结构胶的使用说明书,应按下列规定标明

      • 4.1.3 工程结构用的结构胶粘剂,其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下

      • 4.1.4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结构胶,凡被发现有改变粘料、

      • 4.1.5 申请安全性鉴定时,应随同研制报告提供有标题、编

    • 4.2 以混凝土为基材的结构胶

      • 4.2.1 本节规定适用于以混凝土结构构件为基材(基层)粘

      • 4.2.2 以混凝土为基材,室温固化型的结构胶,其安全性鉴

      • 4.2.3 以混凝土为基材的结构胶,其性能检验的技术细节要

      • 4.2.4 以混凝土为基材,低温固化型结构胶的安全性鉴定,

      • 4.2.5 以混凝土为基材,湿面施工、水下固化型结构胶的安

    • 4.3 以砌体为基材的结构胶

      • 4.3.1 以钢筋混凝土为面层的组合砌体构件,其加固用结构

      • 4.3.2 以素砌体为基材,粘贴钢板、纤维复合材及种植带肋

    • 4.4 以钢为基材的结构胶

      • 4.4.1 本节规定适用于以钢结构构件为基材(基层)粘结加

      • 4.4.2 以钢为基材粘合碳纤维复合材或钢加固件的室温固化

      • 4.4.3 以钢为基材结构胶检验项目适用的试验方法标准应符

    • 4.5 以木材为基材的结构胶

      • 4.5.1 本节规定适用于以干燥木材为基材粘结木材的室温固

      • 4.5.2 木材与木材粘结室温固化型结构胶安全性鉴定标准应

    • 4.6 裂缝压注胶

      • 4.6.1 本章规定适用于混凝土和砌体结构构件裂缝压注胶的

      • 4.6.2 裂缝压注胶分为裂缝封闭胶和裂缝修复胶两类。封闭

      • 4.6.3 混凝土裂缝封闭胶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

      • 4.6.4 混凝土裂缝修复胶安全性鉴定标准应符合表4.6.

    • 4.7 结构加固用界面胶、底胶和修补胶

      • 4.7.1 承重结构新旧混凝土连接用界面胶的安全性鉴定应符

      • 4.7.2 当胶接的设计要求使用底胶时,应对结构胶配套的底

      • 4.7.3 结构加固用的修补胶,其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

    • 4.8 结构胶涉及工程安全的工艺性能要求

      • 4.8.1 结构胶涉及工程安全的工艺性能,也应作为安全性鉴

      • 4.8.2 结构胶工艺性能检验的技术细节要求,应符合下列规

  • 5 裂缝注浆料

    • 5.1 一般规定

      • 5.1.1 封闭、填充混凝土和砌体裂缝用的注浆料,应按其所

      • 5.1.2 采用符合本规范安全性要求的裂缝注浆料的设计使用

      • 5.1.3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裂缝注浆料,凡被发现有改变用

    • 5.2 裂缝注浆料的安全性鉴定

      • 5.2.1 改性环氧基裂缝注浆料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

      • 5.2.2 改性水泥基裂缝注浆料安全性鉴定标准,应符合表5

      • 5.2.3 用于高温环境的改性水泥基注浆料的性能,除应符合

      • 5.2.4 裂缝注浆料涉及工程安全的工艺性能要求,应符合表

      • 5.2.5 改性环氧基裂缝注浆料中不得含有挥发性溶剂和非反

  • 6 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

    • 6.1 一般规定

      • 6.1.1 本章规定适用于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的安全性鉴

      • 6.1.2 当不同标准给出的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

      • 6.1.3 采用符合本规范安全性要求的水泥基灌浆料,其结构

      • 6.1.4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灌浆料,凡被发现有改变用料成

    • 6.2 水泥基灌浆料的安全性鉴定

      • 6.2.1 工程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

      • 6.2.2 当结构加固用灌浆料应用于高温环境时,灌浆料的安

  • 7 结构加固用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

    • 7.1 一般规定

      • 7.1.1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按聚合物材

      • 7.1.2 使用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的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其设

      • 7.1.3 承重结构加固使用的聚合物改性砂浆分为Ⅰ级和Ⅱ级

      • 7.1.4 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长期使用的环境温度不应高于6

      • 7.1.5 经安全性鉴定合格的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凡被发现

    • 7.2 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的安全性鉴定

      • 7.2.1 以混凝土或砖砌体为基材的结构用聚合物改性水泥砂

  • 8 纤维复合材

    • 8.1 一般规定

      • 8.1.1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纤维复合材,包括碳纤维复合材、

      • 8.1.2 纤维复合材的纤维必须为连续纤维;其受力方式必须

      • 8.1.3 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根据本规范第3 .

      • 8.1.4 纤维复合材的安全性鉴定必须与所选用的配套结构胶

    • 8.2 碳纤维复合材

      • 8.2.1 承重结构加固用的碳纤维,其材料品种和规格必须符

      • 8.2.2 碳纤维复合材按其性能分为Ⅰ、Ⅱ、Ⅲ三个等级。安

      • 8.2.3 碳纤维复合材安全性鉴定,应先对申请鉴定的材料进

      • 8.2.4 碳纤维复合材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应

    • 8.3 芳纶纤维复合材

      • 8.3.1 承重结构用的芳纶纤维品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8.3.2 芳纶纤维复合材按其性能分为Ⅰ级和Ⅱ级。安全性鉴

      • 8.3.3 结构加固用芳纶纤维复合材的安全性鉴定前,应先对

      • 8.3.4 芳纶纤维复合材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

    • 8.4 玻璃纤维复合材

      • 8.4.1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玻璃纤维,应为连续纤维,且应采

      • 8.4.2 玻璃纤维复合材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

  • 9 钢丝绳

    • 9.1 一般规定

      • 9.1.1 本章规定适用于制作结构加固用钢丝绳的钢丝及钢丝

      • 9.1.2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钢丝绳分为高强度不锈钢丝绳和高

    • 9.2 制绳用的钢丝

      • 9.2.1 当采用高强度不锈钢丝制绳时,应采用碳含量不大于

      • 9.2.2 当采用高强度镀锌钢丝制绳时,应采用硫、磷含量均

      • 9.2.3 钢丝的安全性鉴定分为化学成分鉴定和力学性能鉴定

    • 9.3 钢丝绳的安全性鉴定

      • 9.3.1 结构用钢丝绳安全性鉴定的检验项目及合格指标,应

      • 9.3.2 钢丝绳的抗拉强度及弹性模量,应按本规范附录A规

      • 9.3.3 对钢丝绳的基本性能进行安全性鉴定时,其计算用的

  • 10 合成纤维改性混凝土和砂浆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本章规定适用于以聚丙烯腈纤维、改性聚酯纤维、

      • 10.1.2 当需采用其他品种合成纤维替代时,其安全性鉴定

      • 10.1.3 在工程结构加固工程中,合成纤维改性混凝土或砂

    • 10.2 合成纤维改性混凝土和砂浆的安全性鉴定

      • 10.2.1 结构加固用的合成纤维,其细观形态和几何特征应

      • 10.2.2 结构加固用的合成纤维,其安全性鉴定标准应符合

      • 10.2.3 用于防止混凝土或砂浆早期塑性收缩开裂的合成纤

      • 10.2.4 采用合成纤维增韧的硬化混凝土或砂浆,其安全性

  • 11 钢纤维混凝土

    • 11.1 一般规定

      • 11.1.1 本章规定适用于以碳钢纤维、合金钢纤维和不锈钢

      • 11.1.2 在工程结构加固中,钢纤维主要用于对增强、增韧

    • 11.2 钢纤维混凝土的安全性鉴定

      • 11.2.1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的几何特征应符合下列要求

      • 11.2.2 工程结构加固用的钢纤维,其抗拉强度等级应符合

      • 11.2.3 当钢纤维用钢板制作时,允许用切断成型的母材作

      • 11.2.4 抗拉强度等级符合本章第11.2.2条及第11

      • 11.2.5 钢纤维混凝土采用的钢纤维体积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1.2.6 工程结构加固用钢纤维混凝土的弯曲韧性检验确定

      • 11.2.7 有抗疲劳、抗冲击要求的钢纤维混凝土,其安全性

      • 11.2.8 符合本章各条规定的钢纤维混凝土,可评为对结构

  • 12 后锚固连接件

    • 12.1 一般规定

      • 12.1.1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以普通混凝土为基材的后锚固连

      • 12.1.2 工程结构用的后锚固连接件应采用胶接植筋、胶接

      • 12.1.3 在考虑地震作用的结构中,严禁使用膨胀型锚栓作

      • 12.1.4 后锚固连接件的安全性鉴定,应包括基材和锚固件

    • 12.2 基材及锚固件材质鉴定

      • 12.2.1 混凝土基材的安全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2.2.2 对碳素钢、合金钢和不锈钢锚栓的安全性鉴定,应

      • 12.2.3 胶接植筋的钢筋应采用HRB400级及HRB3

    • 12.3 后锚固连接性能安全性鉴定

      • 12.3.1 后锚固连接的承载力鉴定,应采用破坏性检验方法

      • 12.3.2 后锚固连接的专项性能检验与鉴定,应按现行行业

  • 附录A 安全性鉴定适用的试验方法标准

    • A.0.1 结构胶粘剂胶体性能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

    • A.0.2 结构胶粘剂粘结能力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

    • A.0.3 结构胶粘剂耐环境和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测定,应采

    • A.0.4 结构胶粘剂物理化学性能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

    • A.0.5 水泥基注浆料和灌浆料性能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

    • A.0.6 纤维复合材性能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准:

    • A.0.7 钢丝绳抗拉强度和弹性模量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

    • A.0.8 纤维改性混凝土或砂浆弯曲韧性的测定应采用本规范

    • A.0.9 后锚固连接性能的测定,应采用下列试验方法标准:

  • 附录B 材料性能标准值计算方法

    • B.0.1 材料性能标准值( f k ),应根据抽样检验结

  • 附录C 胶接耐久性楔子快速测定法

    • C.1 适用范围及应用条件

      • C.1.1 本方法适用于结构胶耐久性能的快速复验与评定。

      • C.1.2 采用本方法进行耐久性能检验的结构胶应符合下列条

    • C.2 仪器、设备及工具

      • C.2.1 适用的仪器、设备及工具应包括: 1 湿热老化试

      • C.2.2 湿热老化试验箱,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湿热

    • C.3 楔子制备

      • C.3.1 制作楔子的材料,不得与结构胶发生电解、锈蚀及其

      • C.3.2 本方法推荐采用2Cr13不锈钢制作楔子,当有使

    • C.4 试板及试件制作

      • C.4.1 试件由胶接试板加工而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C.4.2 若有使用经验,允许不用试板加工试件,而直接采用

      • C.4.3 试件胶层的厚度量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一试

      • C.4.4 试件数量,应按每一型号结构胶的试件总数不少于2

    • C.5 试验步骤

      • C.5.1 在试件非胶接区端部,取出防粘膜,塞进楔子,直至

      • C.5.2 用工具显微镜或放大镜观察试件两侧胶体裂缝的位置

      • C.5.3 用游标卡尺测量楔子与试件两夹板接触点至划线标记

      • C.5.4 将试件置放于温度为(50±2)℃、相对湿度为9

      • C.5.5 将经过240h(10d)湿热处理的试件剥开,观

    • C.6 试验结果整理

      • C.6.1 按下式计算平均裂缝伸长量 ,如图C.6.1所示。

      • C.6.2 根据10次量测的裂缝△ l i 值,绘制△ l

    • C.7 试验结果的评定

      • C.7.1 试件破坏形式及其正常性判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C.7.2 当结构胶的试验过程表现及试验结果符合下列要求时

    • C.8 试验报告

      • C.8.1 楔子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试验项目名称

  • 附录D 纤维复合材层间剪切强度测定方法

    • D.1 适用范围

      • D.1.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以湿法铺层、常温固化成型的单向

      • D.1.2 本方法测定的纤维复合材层间剪切强度可用于纤维材

    • D.2 试样成型模具

      • D.2.1 试样成型模具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型模

      • D.2.2 辅助工具及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测力的活

    • D.3 试样制备

      • D.3.1 备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检的纤维织物应按抽

      • D.3.2 试样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纤维织物复合材试

    • D.4 试件制作

      • D.4.1 试件应从试样中部切取;最外一个试件距试样边缘不

      • D.4.2 一般情况下,应取试件长度 l =30mm±1m

    • D.5 试验条件

      • D.5.1 试件状态调节、试验设备及试验的标准环境应符合现

      • D.5.2 试验装置(图D.5.2)的加载压头及支座与试件

    • D.6 试验步骤

      • D.6.1 试验前应对试件外观进行检查,其外观质量应符合现

      • D.6.2 试件应置于试验装置的中心位置上。其跨度应调整为

      • D.6.3 以(1~2)mm/min的加荷速度连续加荷至试

      • D.6.4 当试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确认试件已破坏,

    • D.7 试验结果

      • D.7.1 试件层间剪切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fs

      • D.7.2 试件破坏形式及正常性判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D.7.3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纤维材料及其

  • 附录E 富填料胶粘剂胶体及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体劈裂抗拉强度测定方法

    • E.1 适用范围

      • E.1.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富填料结构胶胶体以及聚合物改性

      • E.1.2 本方法也可用于裂缝注浆料的劈裂抗拉试验。

    • E.2 试件

      • E.2.1 劈裂抗拉试件的直径为20mm,长度为40mm,

      • E.2.2 试件拆模后,应检查其表面的缺陷。凡有裂纹、麻面

      • E.2.3 劈裂抗拉试验的试件数量,每组不应少于5个。

    • E.3 试验设备及装置

      • E.3.1 劈裂抗拉试件的制作应在专门的模具中浇注而成。模

      • E.3.2 劈裂抗拉试件的加载,应采用最大压力标定值不大于

      • E.3.3 劈拉试验装置,应采用45号钢制作;由加载钢压头

    • E.4 试验步骤

      • E.4.1 圆柱体劈裂抗拉强度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E.4.2 当按本附录第E.4.1条规定的试验步骤进行试验

    • E.5 试验结果

      • E.5.1 圆柱体试件劈裂抗拉强度试验结果的整理应符合下列

      • E.5.2 当需要计算劈裂抗拉试验结果的标准差及变异系数时

      • E.5.3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材料的来源、

  • 附录F 结构胶粘剂T冲击剥离长度测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 F.1 适用范围

      • F.1.1 本标准适用于室温固化结构胶粘剂韧性重要标志--

      • F.1.2 抗震设防区建筑加固所使用结构胶粘剂的韧性要求,

    • F.2 原理

      • F.2.1 以一对软钢薄片胶接成T冲击剥离试样,在规定的条

      • F.2.2 通过测量试样剥离长度以及对不同型号胶粘剂测试数

    • F.3 试验装置

      • F.3.1 采用自由落体式冲击剥离试验装置,如图F.3.1

      • F.3.2 冲击剥离试验装置采用45号钢制作,其表面应作防

      • F.3.3 试验装置的零部件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为

      • F.3.4 试验夹具的加工,应能使试样安装后的导杆轴线通过

    • F.4 试样

      • F.4.1 T冲击剥离试样由一对Q235薄钢片胶接而成(图

      • F.4.2 试片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片弯

      • F.4.3 试片胶接前应按结构胶粘剂对碳钢表面处理的要求,

      • F.4.4 试样制备应按结构胶粘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胶接工艺

      • F.4.5 每组试样不应少于5个。

    • F.5 试验条件

      • F.5.1 试验环境温度应为(23±2)℃,相对湿度应为5

      • F.5.2 若试样系在异地制备后送检,应在试验室环境下放置

    • F.6 试验步骤

      • F.6.1 试验前,应测量试片的胶缝厚度和胶缝长度,应分别

      • F.6.2 将试样挂在夹持器上,经检查对中无误后,用手将作

      • F.6.3 测量并记录试样的剥离长度,精确到0.1mm。

    • F.7 试验结果表示

      • F.7.1 试验结果以5个试样测得的剥离长度的平均值表示。

      • F.7.2 若5个试样中,有一个试样的剥离长度大于其余4个

      • F.7.3 试件破坏后的残件应按原状妥为保存,在未经设计人

    • F.8 试验结果评定

      • F.8.1 T形试样抗冲击剥离的试验结果,应按表F.8.1

    • F.9 试验报告

      • F.9.1 结构胶粘剂抗冲击剥离能力测试及其韧性评定的报告

  • 附录G 粘结材料粘合加固材与基材的正拉粘结强度试验室测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 G.1 适用范围

      • G.1.1 本方法适用于试验室条件下以结构胶粘剂、界面胶(

    • G.2 试验设备

      • G.2.1 拉力试验机的力值量程选择,应使试样的破坏荷载发

      • G.2.2 试验机夹持器的构造应能使试件垂直对中固定,不产

      • G.2.3 试件夹具应由带拉杆的钢夹套与带螺杆的钢标准块构

    • G.3 试件

      • G.3.1 试验室条件下测定正拉粘结强度应采用组合式试件,

      • G.3.2 试样组成部分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检粘

      • G.3.3 试件的粘合、浇注与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

      • G.3.4 对结构胶粘剂的加压、养护,若工期紧,且征得有关

      • G.3.5 试件应安装在钢夹具(图G.3.5)内并拧上传力

      • G.3.6 常规试验的试样数量每组不应少于5个,仲裁试验的

    • G.4 试验环境

      • G.4.1 试验环境应保持在温度(23±2)℃,相对湿度4

      • G.4.2 若试样系在异地制备后送检,应在试验标准环境条件

    • G.5 试验步骤

      • G.5.1 将安装在夹具内的试件(图G.3.5)置于试验机

      • G.5.2 以3mm/min的均匀速率加荷直至破坏。记录试

    • G.6 试验结果

      • G.6.1 正拉粘结强度应按下式计算,计算精确至0 . 1

      • G.6.2 试样破坏形式及其正常性判别: 1 试样破坏形式

    • G.7 试验结果的合格评定

      • G.7.1 组试验结果的合格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

      • G.7.2 检验批试验结果的合格评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G.7.3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材料的品种、

  • 附录H 结构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测定方法

    • H.1 适用范围

      • H.1.1 本方法适用于室温固化的改性环氧类和改性乙烯基酯

      • H.1.2 本方法的测定结果,可用以判断被检测的胶粘剂中是

    • H.2 仪器设备

      • H.2.1 测定胶粘剂不挥发物含量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下列要

    • H.3 测试前准备工作

      • H.3.1 仪器设备校正要求:对分析天平及烘箱温控系统,均

      • H.3.2 烘干硅胶要求:将两个干燥器所需的硅胶量,置于2

      • H.3.3 称量盒(瓶)的烘干要求:应在约105℃的烘箱中

    • H.4 取样与状态调节

      • H.4.1 取样要求:应在包装完好、未启封的结构胶粘剂检验

      • H.4.2 样品状态调节要求:应将所取的各组分样品连同取胶

    • H.5 测试步骤

      • H.5.1 制作试样要求: 1 应根据该胶粘剂使用说明书规

    • H.6 结果表示

      • H.6.1 一次平行试验取得的两个结果,可按式(H.6.1

      • H.6.2 在完成第一次平行试验后,尚应按同样的步骤完成第

    • H.7 试验报告

      • H.7.1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结构胶粘剂的

  • 附录J 结构胶粘剂和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湿热老化性能测定方法

    • J.1 适用范围及应用条件

      • J.1.1 本方法适用于结构胶粘剂和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耐老

      • J.1.2 采用本方法进行老化试验的结构胶粘剂或聚合物改性

    • J.2 试验设备及试验用水

      • J.2.1 试件的老化应在可程式恒温恒湿试验机中进行。该机

      • J.2.2 试验机用水应采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未经纯化的冷

      • J.2.3 试验机电源应为双电源,并应能在工作电源断电时自

    • J.3 试件

      • J.3.1 对结构胶粘剂老化性能的测定应采用钢对钢拉伸剪切

      • J.3.2 试件的数量不应少于15个,且应随机均分为3组;

      • J.3.3 试件胶缝静置固化7d后,应对金属外露表面涂以防

    • J.4 试验条件

      • J.4.1 湿热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温度:应保持 ;

      • J.4.2 升温、恒温及降温过程的控制: 1 升温制度:应

    • J.5 试验步骤

      • J.5.1 老化性能测定的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经

    • J.6 试验结果

      • J.6.1 老化试验完成后,应按下式计算抗剪强度降低百分率

    • J.7 试验报告

      • J.7.1 湿热老化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 受检

  • 附录K 约束拉拔条件下胶粘剂粘结钢筋与基材混凝土的粘结强度测定方法

    • K.1 适用范围

      • K.1.1 本方法适用于以锚固型胶粘剂粘结带肋钢筋与基材混

      • K.1.2 本方法也可用于以锚固型胶粘剂粘合全螺纹螺杆与基

    • K.2 试验设备和装置

      • K.2.1 由油压穿心千斤顶、力值传感器、钢制夹具、约束用

      • K.2.2 约束用的钢垫板应为中心开孔的圆形钢板,钢板直径

      • K.2.3 植筋用的混凝土块体应按种植15根φ25带肋钢筋

      • K.2.4 植筋用的钻孔机械,可根据试验设计的要求进行选择

    • K.3 试件

      • K.3.1 本试验的试件由受检胶粘剂和植入混凝土块体的热轧

      • K.3.2 热轧带肋钢筋的公称直径应为25mm;钢筋等级不

      • K.3.3 受检的胶粘剂应由独立检验单位从成批供应的材料中

    • K.4 植筋

      • K.4.1 植筋前应检测混凝土块材钻孔部位的含水率,其检测

      • K.4.2 钻孔的直径及其实测的偏差应符合该胶粘剂使用说明

      • K.4.3 植筋前的清孔,应采用专门的清孔设备,但清孔的吹

      • K.4.4 植筋胶液的调制和注胶方法应严格按胶粘剂使用说明

      • K.4.5 在注入胶液的孔中,应立即插入钢筋,并按顺时针方

      • K.4.6 植筋完毕应静置养护7d,养护的条件应按使用说明

    • K.5 拉拔试验

      • K.5.1 试验环境的温度应为23℃±2℃,相对湿度应不大

      • K.5.2 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粘结强度检测仪

    • K.6 试验结果

      • K.6.1 约束拉拔条件下的粘结强度 fb , c , 应

      • K.6.2 破坏形式应符合下列情况,若遇到钢筋先屈服的情况

      • K.6.3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胶粘剂的品种

  • 附录L 结构胶粘剂耐热老化性能测定方法

    • L.1 适用范围及应用条件

      • L.1.1 本方法适用于结构胶粘剂耐热老化性能的验证性试验。

      • L.1.2 采用本方法进行热老化试验的结构胶粘剂应已通过其

    • L.2 试验设备及试验用水

      • L.2.1 试件的热老化应在可程式恒温试验箱中进行。该老化

      • L.2.2 试验机电源应为双电源,并应能在工作电源断电时自

    • L.3 试件

      • L.3.1 热老化性能的测定应采用钢对钢拉伸剪切试件,并应

      • L.3.2 试件的数量不应少于15个,且应随机均分为3组。

      • L.3.3 试件胶粘后应静置固化7d。

    • L.4 试验条件

      • L.4.1 温度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温度:对工类胶应

      • L.4.2 升温、恒温及降温过程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L.5 试验步骤

      • L.5.1 热老化性能测定的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件

    • L.6 试验结果

      • L.6.1 老化试验完成后,应按下式计算抗剪强度降低百分率

    • L.7 试验报告

      • L.7.1 湿热老化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 受检

  • 附录M 胶接试件耐疲劳应力作用能力测定方法

    • M.1 适用范围

      • M.1.1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标准剪切试件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

      • M.1.2 采用本方法测定胶粘剂拉伸剪切疲劳强度时,其频率

    • M.2 试验设备

      • M.2.1 试验机应能施加正弦波形的循环荷载。试验机应配有

    • M.3 试件

      • M.3.1 试件形状和尺寸如图M.3.1-1和图M.3.1

      • M.3.2 试件数目至少为25个。

    • M.4 试验步骤

      • M.4.1 试件预处理 试件应在(23±2)℃和(50±5

      • M.4.2 试件安装 将试件置于试验机夹具中牢固地夹紧,试

      • M.4.3 施加荷载 按M.1.2的规定值,施加交变荷载并

      • M.4.4 记录破坏时的循环次数和相应荷载以及每个试件的破

    • M.5 试验报告

      • M.5.1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胶的品牌、型号及

  • 附录N 混凝土对混凝土粘结的压缩抗剪强度测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 N.1 适用范围

      • N.1.1 本方法适用于承重结构混凝土与混凝土粘结的下列项

      • N.1.2 当需检验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或水泥复合砂浆面层与

    • N.2 试验设备及装置

      • N.2.1 压力试验机的加荷能力,应使试件的破坏荷载处于试

      • N.2.2 剪切加荷装置的构造应为单剪受力方式(图N.2.

      • N.2.3 测定界面剂粘合面剪切强度的试件,应以混凝土凸形

    • N.3 试坯和试件的制备

      • N.3.1 制作凸形块(图N.3.1)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

      • N.3.2 试坯浇注成型后,应覆盖塑料薄膜进行养护,其养护

      • N.3.3 试坯拆模后,应检查其外观质量。凡有裂纹、麻面、

      • N.3.4 测定界面胶(剂)压缩剪切粘结强度时,其试件的制

      • N.3.5 测定结构胶水下或高湿态粘结的压缩抗剪强度时,其

    • N.4 试验条件

      • N.4.1 试验应在养护到期的当日进行,若因故需推迟试验日

      • N.4.2 试验应在室温为23℃±2℃的环境中进行,仲裁性

    • N.5 试验步骤

      • N.5.1 试验时应将试件置人剪切加荷装置,通过调整可移动

      • N.5.2 开动压力试验机,以连续、均匀的3mm/min~

    • N.6 试验结果

      • N.6.1 胶粘剂粘接面压缩抗剪强度 f vu 应按下式计

      • N.6.2 试件的破坏形式及其正常性判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 N.7 试验结果的合格评定

      • N.7.1 组试验结果的合格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

      • N.7.2 检验批试验结果的合格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N.8 试验结果的合格评定

      • N.8.1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胶粘剂的品种

      • N.8.2 当委托方有要求时,试验报告应附有试验结果合格评

  • 附录P 胶粘剂浇注体(胶体) 收缩率测定方法

    • P.1 适用范围

      • P.1.1 本方法适用于热固性胶粘剂浇注体(胶体)无约束线

      • P.1.2 本方法不适用于无机类胶粘剂收缩率的测定。

    • P.2 试验装置和量具

      • P.2.1 模具 浇注试件用的模具,应采用45号碳钢制作,

      • P.2.2 浇注工具:可采用注射器或灌胶杯,并配有抹平浇注

      • P.2.3 胶液浇注过程中产生的气泡,宜使用真空脱泡装置或

      • P.2.4 测量模具内腔净长度及试件长度用的量具,其测量精

    • P.3 试件

      • P.3.1 测量无约束线性收缩率的试件,应为浇注成型的长方

      • P.3.2 试件应采用浇注法制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P.4 收缩率的测量

      • P.4.1 浇注体试件经21d养护后,应立即在标准环境中进

      • P.4.2 为测定浇注体试件的无约束线性收缩率,应使用量具

      • P.4.3 浇注体试件的无约束线性收缩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

    • P.5 试验报告

      • P.5.1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胶粘剂的品种

  • 附录Q 结构胶粘剂初黏度测定方法

    • Q.1 基本规定

      • Q.1.1 为统一结构胶粘剂混合后初黏度的测试方法,使所测

      • Q.1.2 结构胶粘剂应按其流变特性分为两类: 1 近似牛

      • Q.1.3 当加固工程测定结构胶的初黏度时,其所使用的仪器

    • Q.2 仪器设备

      • Q.2.1 测量黏度仪器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近

      • Q.2.2 配套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恒温浴(槽):应

    • Q.3 试验条件

      • Q.3.1 试验温度应统一定为23℃±0.2℃。若用于个别

      • Q.3.2 测量系统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旋转黏度计

    • Q.4 试样制备

      • Q.4.1 结构胶初始黏度检测的抽样量应以250g为准。

      • Q.4.2 测试前,应将抽样取得的各组分,置于23℃~25

      • Q.4.3 在称量试样前,应将试样各组分(包括其容器)置于

      • Q.4.4 对易吸湿的或含有挥发性物质的试样,应密封于容器

    • Q.5 试验步骤

      • Q.5.1 试样各组分经搅拌混合成均匀胶液后,倒人直径为7

      • Q.5.2 将保护架安装在仪器上。安装前应先熟悉旋人方向。

      • Q.5.3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给出的量程表(mPa·s),选

      • Q.5.4 按仪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操作方法和步骤,先旋转升

      • Q.5.5 若指针读数不处于30格~90格之间,应更换转子

      • Q.5.6 按规定的剪切速率选择转筒、转速及固定筒,并按仪

      • Q.5.7 按仪器测量系统尺寸表规定的试样用量将配制好的胶

      • Q.5.8 将仪器与预热已达23℃的恒温装置连接,使内、外

      • Q.5.9 接通电源,启动马达,使转筒旋转。待指针稳定后读

      • Q.5.10 测量结束后,应立即用丙酮或其他适用的洗液,彻

    • Q.6 结果计算与表示

      • Q.5.1 结构胶粘剂混合后的初黏度 η (mPa·s)应

      • Q.5.2 结果表示:测定的黏度值应取3位有效数,并应以括

      • Q.5.3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材料品种、型

  • 附录R 结构胶粘剂触变指数测定方法

    • R.1 适用范围

      • R.1.1 本方法适用于以不同转速下动力黏度比值表征结构胶

      • R.1.2 对常温下施工的涂刷型结构胶粘剂,其工艺性能所要

    • R.2 仪器和设备

      • R.2.1 旋转黏度计:当采用牛顿流体黏度计时,其转子速度

      • R.2.2 恒温浴槽:应能在20℃~100℃范围内可调,且

      • R.2.3 温度计的分度应为0.1℃。

      • R.2.4 容器应按所使用旋转式黏度计的说明书确定容器形状

    • R.3 试样

      • R.3.1 结构胶粘剂各组分应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并在试验

      • R.3.2 试样应均匀、色泽一致,无结块。

      • R.3.3 试样量应能满足旋转式黏度计测试需要。

    • R.4 试验步骤

      • R.4.1 将盛有试样的容器放人已升温至试验温度的恒温浴(

      • R.4.2 将6r/min(或5.6r/min)的转子垂直

      • R.4.3 按黏度计说明书规定的操作方法启动黏度计,读取旋

      • R.4.4 将6r/min(或5.6r/min)的转子更换

    • R.5 结果计算与表示

      • R.5.1 按旋转黏度计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分别计算6r

      • R.5.2 触变指数 I t 应按下式计算,取两位有效数,

      • R.5.3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材料来源、品

  • 附录S 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体和灌浆料浆体抗折强度测定方法

    • S.1 适用范围

      • S.1.1 本方法适用于结构加固用聚合物改性水泥砂浆体和灌

      • S.1.2 本方法不适用于测定低强度普通水泥砂浆体的抗折强

    • S.2 试验装置和设备

      • S.2.1 浇注试件用的模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为可拆

      • S.2.2 当浇注试件需经振实成型时,振实台的技术性能和质

      • S.2.3 抗折试验使用的压力试验机应为液压式压力试验机,

      • S.2.4 试件的支座和加载压头应为直径10mm~15mm

      • S.2.5 抗折试验装置,应为图S.2.5所示的三分点加荷

    • S.3 取样规则

      • S.3.1 验证性试验用的抗折试样,应在试验室按该受检材料

      • S.3.2 工程质量检验用的抗折试样,应在现场随机选取3盘

      • S.3.3 拌合物取样后,应在该受检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适

    • S.4 试件制备

      • S.4.1 试件形式及尺寸:当测定聚合物砂浆及复合砂浆抗折

      • S.4.2 试件应在符合本附录第S.2.1条要求的模具中制

      • S.4.3 若需评估浆体强度增长的正常性,可增加试件组数,

      • S.4.4 试件拆摸后,应检查试件表面的缺陷;凡有裂纹、麻

    • S.5 试验步骤

      • S.5.1 试件养护到期后应及时进行试验,若因故需推迟试验

      • S.5.2 在试验机中安装试件(图S.2.5)时,应以试件

      • S.5.3 试件加荷应均匀、连续,并应控制在1.5min~

    • S.6 试验结果

      • S.6.1 正常破坏的试件,其抗折强度值 fb 应按下式计

      • S.6.2 一组试件的抗折强度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S.6.3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受检材料的来源、

  • 附录T 合成纤维改性混凝土弯曲韧性测定方法

    • T.1 适用范围

      • T.1.1 本方法适用于合成纤维改性混凝土弯曲韧性的表征值

      • T.1.2 本方法也可用于合成纤维改性砂浆弯曲剩余强度指数

    • T.2 试验装置

      • T.2.1 本试验采用的试验机宜为螺杆传动式或液压式试验机

      • T.2.2 试件的钢底板应采用不锈钢制作,其尺寸应为100

      • T.2.3 加荷装置应采用三分点加荷方式的试验架。

      • T.2.4 挠度测量装置应设计成直接测得纯挠度的测量系统(

    • T.3 试件

      • T.3.1 试件形式、尺寸及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试件截面

      • T.3.2 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试验设计确定,但不得

      • T.3.3 合成纤维的分布应通过采取正确的投料、浇注和振捣

      • T.3.4 混凝土试件应经7d的标准养护,然后按一般要求养

    • T.4 试验步骤

      • T.4.1 在量测试件尺寸后,将12mm厚的不锈钢垫块垫放

      • T.4.2 在试验机中安装带垫板的梁式试件及加荷装置。然后

      • T.4.3 对取掉钢垫板的梁式试件,以0.1mm/min的

      • T.4.4 在剩余荷载-挠度全曲线上,以量尺在图上找出对应

      • T.4.5 按式(T.4.5)计算该梁式试件的剩余强度值

      • T.4.6 根据本试验结果及抗折强度试验结果,可按下式计算

  • 附录U 锚固承载力检验方法

    • U.1 适用范围

      • U.1.1 本方法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抗拔承载力的破坏性

      • U.1.2 本方法适用的后锚固件为带肋钢筋、全螺纹螺杆、自

    • U.2 取样规则

      • U.2.1 后锚固件抗拔承载力检验的取样,应以同品种、同规

      • U.2.2 破坏性检验的取样数量,应为每一检验批后锚固件总

      • U.2.3 当不同行业标准的取样规则与本规范不一致时,对承

    • U.3 种植后锚固件的基材

      • U.3.1 种植后锚固件的基材,应采用强度等级为C30的混

      • U.3.2 混凝土块体的制作,应按所要求的强度等级进行配合

    • U.4 仪器设备要求

      • U.4.1 检测用的加荷设备,可采用专门的拉拔仪或自行组装

      • U.4.2 当委托方要求检测重要结构锚固件连接的荷载一位移

      • U.4.3 若受条件限制,允许采用百分表,以手工操作进行分

      • U.4.4 现场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送检定机构检定。若遇

    • U.5 检验步骤与方法

      • U.5.1 非胶粘的后锚固件在混凝土块体上安装完毕,经检查

      • U.5.2 检验后锚固拉拔承载力的加荷宜采用连续加荷制度,

      • U.5.3 检验结果以后锚固连接抗拔力的实测平均值N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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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21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28-2011,自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3.0.5、4.1.4、4.2.2、4.4.2、4.5.2、5.2.5、6.1.4、7.1.5、8.2.1、8.2.4、8.3.4、8.4.2、9.1.2、9.3.1、12.1.2、12.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1年12月5日

内容来自不 土不 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