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的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

    • 1.0.2 本规范适用于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城镇道路的养护

    • 1.0.3 城镇道路的养护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 2 符号、代号

    • 2.1 符 号

      • 2.1.1 城镇道路养状况的评定指标和符号: CL——车行

    • 2.2 代 号

      • 2.2.1  PCI——路面情况指数,以表征路面的完好程度。

      • 2.2.2  PQI——综合评价指数,表征路面完好与行驶舒

      • 2.2.3  RQI——路面行驶质量指数,表征路面行驶的舒

      • 2.2.4  FQI——人行道质量指数,表征路面行驶的舒适

      • 2.2.5  FCI——人行道状况指数,以表征人行道的完好

      • 2.2.6  IRI——国际平整度指数。

      • 2.2.7  BPN——摆式仪摆值,表征路面的抗滑能力。

      • 2.2.8  SFC——横向力系数。

      • 2.2.9  SMA——沥青玛碲脂碎石混合料。

  • 3 基本规定

    • 3.0.1 城镇道路的养护应包括道路设施的检测评定、养护工

    • 3.0.2 城镇道路应根据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类

    • Ⅰ等养护的城镇道路: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支路中的广场、商业繁华街道、重要生产区、外事活动及游览路线;

      • 3.0.3 根据各类道路在城镇中的重要性,宜将城镇道路分为

    • Ⅱ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次干路及支路中的商业街道、步行街、区间联络线、重点地区或重点企事业所在地;

    • Ⅲ等养护的城镇道路:支路、社区及工业区的连接主次干路的支路。

      • 3.0.4 城镇道路的技术状况评价应分为四级:A——优级、

      • 3.0.5 城镇道路应根据不同的技术状况进行预防性养护工作

      • 3.0.6 城镇道路养护工程应根据其工程性质、技术状况、工

      • 3.0.7 人行道的改扩建工程,应设置道路无障碍设施,并应

      • 3.0.8 城镇道路的掘路开挖断面严禁上窄下宽。道路结构修

      • 3.0.9 城镇快速路的养护、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快

      • 3.0.10 城镇道路的养护应按养护里程配备养护设备、检测

      • 3.0.11 城镇道路养护单位应建立养护技术档案,并应符合

  • 4 道路检测、评价和养护对策

    • 4.1 一般规定

      • 4.1.1 对使用中的城镇道路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测和评价,及

      • 4.1.2 城镇道路的检测应根据其内容、周期分为经常性巡查

      • 4.1.3 城镇道路检测和评价的对象应包括沥青混凝土、水泥

      • 4.1.4 城镇道路的检测和评价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 4.1.5 城镇道路的技术状况应根据检测和评价结果按本规范

    • 4.2 经常性巡查

      • 4.2.1 经常性巡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职道路管理人员或养护

      • 4.2.2 经常性巡查应对结构变化、道路施工作业情况、各种

      • 4.2.3 经常性巡查宜以目测为主,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

      • 4.2.4 经常性巡查应按道路类别、级别、养护等级分别制定

      • 4.2.5 巡查过程中发现设施明显损坏,影响车辆和人行安全

      • 4.2.6 经常性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路面及附属设施

      • 4.2.7 在经常性巡查中,当发现道路沉陷、空洞或大于10

    • 4.3 定期检测

      • 4.3.1 定期检测可分为常规检测和结构强度检测。常规检测

      • 4.3.2 常规检测应由专职道路养护技术人员负责。

      • 4.3.3 常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照城镇道路资料

      • 4.3.4 常规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车行道、人行道、

      • 4.3.5 定期检测的评价单元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道路的

      • 4.3.6 定期检测可采用下列仪器设备: 1 平整度的检测

      • 4.3.7 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和人行道路面的损坏类型

      • 4.3.8 根据定期检测的结果,应按本规范4.5节进行道路

      • 4.3.9 定期检测的情况记录、评价及对养护维修措施的建议

      • 4.3.10 结构强度检测应由专业单位承担,并应由具有城镇

      • 4.3.11 结构强度检测应以路表回弹弯沉值表示。检测设备

      • 4.3.12 城镇快速路、主干路应进行路面抗滑性能检测,并

    • 4.4 特殊检测

      • 4.4.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特殊检测: 1 道

      • 4.4.2 特殊检测单位、参加人员和检测负责人应符合本规范

      • 4.4.3 特殊检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收集道路的设计和

    • 4.5 路面技术状况评价

      • 4.5.1 评价内容和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沥青路面技

      • 4.5.2 路面行驶质量和人行道铺装质量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 4.5.3 路面损坏状况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沥青路面

      • 4.5.4 沥青路面结构强度评价应根据沥青路面路表回弹弯沉

      • 4.5.5 沥青路面抗滑性能评价应以摆值(BPN)或横向力

      • 4.5.6 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的综合评价指数PQI应按下式

      • 4.5.7 道路技术状况评价结果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要求记录

    • 4.6 路面养护对策

      • 4.6.1 沥青路面养护对策应符合表4 6.1的规定。

      • 4.6.2 水泥路面养护对策应符合表4.6.2的规定。

      • 4.6.3 人行道养护对策应符合表4.6.3的规定。

  • 5 路基养护

    • 5.1 一般规定

      • 5.1.1 城镇道路路基养护应包括路基结构、路肩、边坡、挡

      • 5.1.2 路基应保持稳定、密实、排水性能良好。

      • 5.1.3 路基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肩应无坑槽、沉

    • 5.2 路基翻浆

      • 5.2.1 对易发生翻浆的路段应加强预防性养护工作。雨季前

      • 5.2.2 翻浆路段必须查明原因,对病害的范围、一般发生时

      • 5.2.3 处理翻浆可采取下列措施: 1 交通量小的路段或

    • 5.3 路 肩

      • 5.3.1 路肩应平整、坚实。

      • 5.3.2 路肩出现车辙、坑槽、路肩边缘积土,应及时处理。

      • 5.3.3 路肩应有横坡,硬路肩横坡应大于路面横坡,土路肩

      • 5.3.4 对土质松散的路肩,可采取以下稳定措施: 1 采

      • 5.3.5 城镇道路的路肩宜改建成硬路肩。  

    • 5.4 边 坡

      • 5.4.1 边坡的坡面养护应保持设计的坡度,表面平顺、坚实

      • 5.4.2 边坡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坡出现冲沟、缺

      • 5.4.3 边坡防护与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坡防护应

      • 5.4.4 边坡经加固后形成的护坡,应加强养护与检查,发现

      • 5.4.5 对滑坡地段应加强观测,作好观测记录,分析可能出

    • 5.5 挡 土 墙

      • 5.5.1 挡土墙应定期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

      • 5.5.2 挡土墙应坚固、耐用、整齐和美观。

      • 5.5.3 墙体及坡面出现裂缝或断缝,应先做稳定处理,再进

      • 5.5.4 挡土墙出现风化剥落时,应处置。

      • 5.5.5 挡土墙的泄水孔应保持畅通。挡土墙出现严重渗水,

      • 5.5.6 挡土墙发生倾斜、凹凸、滑动及下沉时,应先消除侧

      • 5.5.7 严重损坏的挡土墙,应将损坏部分拆除重建。  

    • 5.6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

      • 5.6.1 边沟、排水沟和截水沟的淤积物应及时清除,沟内流

      • 5.6.2 土质边沟的纵坡坡度应大于0.5%,平原地区排水

      • 5.6.3 对有可能被冲刷的土质边沟、排水沟、截水沟,其加

    • 5.7 特殊土质路基

      • 5.7.1 对盐渍土、湿陷性黄土、软土、多年冻土等特殊土质

      • 5.7.2 盐渍土路基排水系统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出现坍塌

      • 5.7.3 湿陷性黄土路基出现的裂缝、剥落、沟槽、坍方、沉

      • 5.7.4 软土路基的沉降、冻胀、弹软、沉陷、滑动等病害,

      • 5.7.5 多年冻土路基的路堑边坡坍塌、路基不均匀沉陷、冻

  • 6 沥青路面养护

    • 6.1 一般规定

      • 6.1.1 沥青路面必须进行经常性和预防性养护。当路面出现

      • 6.1.2 沥青混合料出厂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混合料外观应

      • 6.1.3 铺筑沥青混合料时,大气温度宜在10℃以上。低温

      • 6.1.4 沥青路面铣刨、挖除的旧料宜再生利用。

      • 6.1.5 沥青路面面层不得采用水泥混凝土进行修补。

      • 6.1.6 当沥青路面摊铺面积大于500m2时,宜采用摊铺

      • 6.1.7 沥青路面维修边线、纵横缝接茬宜使用机械切割。

      • 6.1.8 采用铣刨机铣刨的路面,在修补前应将残料和粉尘清

      • 6.1.9 沥青路面小修、中修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3.2

    • 6.2 常见破损的维修

      • 6.2.1 裂缝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缝宽在10mm

      • 6.2.2 坑槽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坑槽深度已达基

      • 6.2.3 拥包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拥包峰谷高差不

      • 6.2.4 沉陷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土基和基层已

      • 6.2.5 车辙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辙在15mm

      • 6.2.6 波浪(搓板)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波浪(

      • 6.2.7 麻面与松散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已成松散

      • 6.2.8 泛油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微泛油的路段

      • 6.2.9 脱皮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层的脱皮,应

      • 6.2.10 啃边的维修应将破损的沥青面层挖除,补砌路缘石

      • 6.2.11 当路面抗滑性能低于本规范表4.5.5要求时,

    • 6.3 路面上封层

      • 6.3.1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在沥青路面上铺筑上封层: 1

      • 6.3.2 上封层可采用下列类型: 1 单层或多层式沥青表

      • 6.3.3 单层或多层式沥青表面处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6.3.4 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宜用于城镇次干路、支路工程,并

      • 6.3.5 微表处(聚合物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宜用于城镇

    • 6.4 路面补强

      • 6.4.1 道路路面补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原有沥青路

  • 7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

    • 7.1 一般规定

      • 7.1.1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日

      • 7.1.2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大修、改扩建工程项目应进行专项

      • 7.1.3 对Ⅰ、Ⅱ等养护的道路宜采用专用机械及相应的快速

      • 7.1.4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维修的常规和专用材料,应具有

      • 7.1.5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养护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3.3

      • 7.1.6 水泥混凝土路面常见病害的维修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 7.2 路面的日常养护

      • 7.2.1 水泥混凝土路面必须经常清除泥土、石块、砂砾等杂

      • 7.2.2 对有化学制剂或油污污染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应及时清

      • 7.2.3 水泥混凝土路面缘石缺失应及时补齐。

      • 7.2.4 接缝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填缝料凸出板面

    • 7.3 常见破损的维修

      • 7.3.1 路面板出现小于3mm的轻微裂缝,可采用直接灌浆

      • 7.3.2 裂缝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扩缝补块的最小

      • 7.3.3 板边、板角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水泥混凝

      • 7.3.4 水泥混凝土路面板块脱空,可采用弯沉仪、探地雷达

      • 7.3.5 面板脱空可采用灌浆方法处置,且灌浆孔的布设应符

      • 7.3.6 水泥混凝土路面唧泥病害,应采取压浆处理。处理后

      • 7.3.7 错台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工等养护的道

      • 7.3.8 面板沉陷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面板顶

      • 7.3.9 相邻路面板板端拱起的维修,应根据拱起的高度,将

      • 7.3.10 坑洞的补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深度小于30

      • 7.3.11 接缝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缝填料的损

    • 7.4 翻修及路面改善

      • 7.4.1 水泥混凝土路面整块面板翻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7.4.2 部分路段的翻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必须依据路

      • 7.4.3 表面功能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混凝土路

      • 7.4.4 水泥混凝土路面改善应因地制宜,可加铺水泥混凝土

      • 7.4.5 加铺水泥混凝土面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混

      • 7.4.6 加铺沥青混凝土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铺前应

  • 8 其他路面养护

    • 8.1 块石铺砌路面

      • 8.1.1 块石铺砌路面应设置基层、垫层(整平层),且强度

      • 8.1.2 块石铺砌路面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保持

      • 8.1.3 块石铺砌路面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发现

      • 8.1.4 块石路面补修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3.4.2条的

      • 8.1.5 当块石路面粗糙条纹深度小于2mm时,应凿毛处理

      • 8.1.6 在广场、步行街的块石路面(花岗石、大理石),不

    • 8.2 水泥混凝土预制砌块路面

      • 8.2.1 砌块路面的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13.4.2条的要

      • 8.2.2 砌块路面的小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局部砌块的

      • 8.2.3 当砌块路面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安排中修或大修

      • 8.2.4 大中修工程必须进行施工维修设计或施工方案设计。

      • 8.2.5 局部更换的砌块,其颜色、图案、材质、规格宜与原

      • 8.2.6 当选用砌块的长边与厚度之比大于或等于5时,除应

      • 8.2.7 当选用彩色砌块时,其颜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

      • 8.2.8 砌块路面的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砌必

      • 8.2.9 砌块路面的检查验收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13.4.

  • 9 人行道的养护

    • 9.1 一般规定

      • 9.1.1 人行道养护应包括人行道基层、面层及人行道无障碍

      • 9.1.2 对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应经常巡查,并应符合本规范

      • 9.1.3 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应处于完好状态,人行道的养护

    • 9.2 面层养护

      • 9.2.1 面层砌块为振捣成型、挤压成型和加工的石材均可用

      • 9.2.2 人行道面层砌块铺装必须设置足够强度的基层和垫层

      • 9.2.3 垫层材料可采用干砂、石屑、石灰砂浆、水泥砂浆等。

      • 9.2.4 面层养护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砌块填缝料散失的

      • 9.2.5 面层砌块缝隙应填灌饱满,砌块排列应整齐,面层应

      • 9.2.6 面层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更换的砌块色彩、

      • 9.2.7 人行道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第13.4.2条

      • 9.2.8 人行道面层砌块应具有防滑性能,其材质标准应符合

      • 9.2.9 沥青混凝土面层的人行道养护应按本规范第6章的规

      • 9.2.10 水泥混凝土人行道的养护应按本规范第7章规定执

    • 9.3 基础养护

      • 9.3.1 人行道两侧立缘石不得缺失。形成坑槽的路面砖及安

      • 9.3.2 当人行道变形下沉和拱胀凸起时,应对基础进行维修。

      • 9.3.3 修复挖掘的人行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沟

      • 9.3.4 人行道基础维修质量应符合表9.3.4的规定。

    • 9.4 缘石养护

      • 9.4.1 缘石应保持清洁,冬季应及时清除含有盐类、除雪剂

      • 9.4.2 混凝土缘石应经常保持稳固、直顺,发生挤压变形,

      • 9.4.3 更换的缘石规格、材质应与原路缘石一致。

      • 9.4.4 花岗石、大理石类的缘石其缝宽不得小于3mm,最

      • 9.4.5 道路翻修、人行道改造时,砌筑缘石应采取C15水

      • 9.4.6 缘石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表9.4.6的规定。

      • 9.4.7 缘石标准应符合表9.4.7的规定。

    • 9.5 树池、踏步养护

      • 9.5.1 人行道树池尺寸应根据步道宽度确定,且不得小于1

      • 9.5.2 未绿化的人行道预留的树池,树池边框距路缘石的间

      • 9.5.3 树池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树池边框应与人

      • 9.5.4 踏步破损或失稳,应及时维修。

      • 9.5.5 维修踏步每阶高度应一致。当踏步顶面为贴面时,应

  • 10 掘路修复

    • 10.1 一般规定

      • 10.1.1 掘路前应查明地下管线状况,挖槽时不得损坏原有

      • 10.1.2 掘路的宽度应满足压实机械宽度要求,当宽度不适

      • 10.1.3 掘路的槽底最小宽度宜为所埋设施的外侧宽度加两

      • 10.1.4 当顺向掘路宽度达到原路1/2时,面层宜为全幅

      • 10.1.5 掘路埋设各种管线的管顶埋深应大于路床下300

      • 10.1.6 掘路修复的技术资料应归人该条道路的技术档案。

      • 10.1.7 城镇道路的管线敷设宜采用非开挖施工技术。  

    • 10.2 回 填

      • 10.2.1 掘路沟槽回填,严禁使用淤泥、腐殖土、垃圾杂物

      • 10.2.2 回填土质量应符合现场试验的击实标准和最佳含水

      • 10.2.3 当沟槽分段填土时,交接处应做成阶梯形,阶梯长

      • 10.2.4 雨季回填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

      • 10.2.5 槽底至设施顶部以上500mm范围内回填时,应

      • 10.2.6 沟槽回填土的压实度应根据回填土的深度和部位(

      • 10.2.7 回填土时对沟槽内原有的管线设施应采取保护措施。

      • 10.2.8 掘路回填遇有特殊情况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

      • 10.2.9 直埋线缆沟槽回填时,其线缆上方应有保护层。回

    • 10.3 基层修复

      • 10.3.1 修复基层的各类材料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且应经

      • 10.3.2 基层修复宜采用石灰、粉煤灰、砂砾混合料或水泥

      • 10.3.3 使用石灰、粉煤灰类材料碾压成型的基层,养生时

      • 10.3.4 掘路的基层修复应在开挖断面两侧各加宽300~

      • 10.3.5 基层的修复质量应符合表10.3.5的要求。

    • 10.4 路面修复

      • 10.4.1 沥青混凝土面层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层

      • 10.4.2 应急抢修或冬季修补掘路面层,可采用混凝土预制

      • 10.4.3 当水泥混凝土路面掘路宽度超过1/3板宽时,应

      • 10.4.4 砌块类面层的修复,应将掘路施工期间被扰动的砌

  • 11 道路附属设施的养护

    • 11.1 分隔带及护栏

      • 11.1.1 分隔带及护栏应保持整齐、清洁、无缺损。当损坏

      • 11.1.2 防撞墩类分隔带应保持整齐、醒目,定期清洗。

      • 11.1.3 路缘石类分隔带,应按路缘石维修标准进行检查、

      • 11.1.4 金属类护栏,宜定期清洗。当油漆脱落面积较大、

    • 11.2 标 志 牌

      • 11.2.1 道路的起点、终点和与主要道路的交叉口处应设置

      • 11.2.2 路铭牌应设置在路口曲线起点上。牌底距地面高度

      • 11.2.3 路铭牌、指示牌等设施,不得安设在路口无障碍坡

      • 11.2.4 路铭牌、指示牌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

      • 11.2.5路铭牌、指示牌出现松动或倾斜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

    • 11.3 检查井、雨水口

      • 11.3.1 路面上的检查井盖、雨水口,应安装牢固并保持与

      • 11.3.2 检查井井座、雨水口出现松动,或发现井座、井盖

      • 11.3.3 在路面上设置的其他种类的检查井,应符合国家现

      • 11.3.4 检查井、雨水口的沉陷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1.3.5 检查井、雨水口的井座砌筑砂浆强度不应小于20

      • 11.3.6 检查井井座与路面的安装高差,应控制在±5mm

      • 11.3.7 维修后的检查井、雨水口,在养生期间应设置围挡

      • 11.3.8 维修后的检查井、雨水口在修补路面以前,井座周

      • 11.3.9 雨水口的安装高度,应低于该处路面标高20mm

      • 11.3.10 改建或增设的雨水口,其连接管坡度不应小于1

    • 11.4 涵 洞

      • 11.4.1 每年洪水和冰雪季节前后,应对涵洞进行检查,检

      • 11.4.2 涵洞及其构筑物应完好,排水应通畅。

      • 11.4.3 涵洞保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洞口铺砌与上下

      • 11.4.4 当涵顶及涵背的填土出现下沉时,应立即检查涵体

      • 11.4.5 涵洞的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涵洞洞口冲

      • 11.4.6 当道路加宽或提高路基而需要接长涵洞时,应充分

      • 11.4.7 当涵洞荷载等级低于实际需要时,可依据设计计算

  • 12 养护状况的评定

    • 12.1 一般规定

      • 12.1.1 城镇道路养护状况评定的范围,应包括所有等级城

      • 12.1.2 城镇道路养护状况评定指标应包括道路各设施合格

      • 12.1.3 城镇道路设施的评定检查单元划分,在同一道路上

    • 12.2 病害与缺陷的界定

      • 12.2.1 沥青路面病害与缺陷的界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2.2.2 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与缺陷的界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2.2.3 人行道及其他构造物病害与缺陷的界定应符合下列

      • 12.2.4 路基与排水构造物病害与缺陷的界定应符合下列规

      • 12.2.5 附属构筑物、标志、防护等其他设施病害与缺陷的

    • 12.3 养护状况调查方法

      • 12.3.1 城镇道路养护状况调查内容应包括车行道、人行道

      • 12.3.2 城镇道路养护状况调查数据采集应由城镇道路养护

    • 12.4 养护状况评定指标

      • 12.4.1 城镇道路养护状况评定指标应由车行道完好率、人

      • 12.4.2 分类检查项目与评定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2.5 养护状况评定

      • 12.5.1 城镇道路养护状况评定等级应按车行道、人行道、

      • 12.5.2 车行道、人行道、路基与排水设施、其他设施养护

    • 12.6 检查记录与资料管理

      • 12.6.1 城镇道路养护状况评定检查中所收集的原始数据应

      • 12.6.2 城镇道路养护状况检查评定原始资料与评定结果应

  • 13 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 13.1 一般规定

      • 13.1.1 城镇道路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应包括:保养小修

      • 13.1.2 养护单位应对保养小修质量进行自查,并建立自查

      • 13.1.3 中修工程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

      • 13.1.4 大修工程检查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大修

      • 13.1.5 城镇道路的加固、改扩建工程检查与验收应依据新

    • 13.2 沥青路面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 13.2.1 沥青道路养护工程检查内容应包括:凿边质量、铺

      • 13.2.2 沥青道路养护质量验收应符合表13.2.2的规

    • 13.3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 13.3.1 水泥混凝土道路养护检查内容应包括:切割质量、

      • 13.3.2 水泥混凝土道路养护质量验收应符合表13.3.

    • 13.4 人行道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 13.4.1 人行道养护检查内容应包括:材料质量、铺筑质量

      • 13.4.2 人行道养护质量验收应符合表13.4.2的规定。

      • 13.4.3 道路无障碍设施养护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3.4.4 道路无障碍设施养护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3.5 其他路面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 13.5.1 其他路面养护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其他路

      • 13.5.2 其他路面养护质量验收应符合表13.5.2的规

    • 13.6 掘路修复的检查与验收

      • 13.6.1 掘路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掘路修复所采用

      • 13.6.2 掘路修复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3.7 道路附属设施养护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 13.7.1 道路附属设施养护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

      • 13.7.2 道路附属设施养护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14 道路养护作业安全防护

    • 14.1 一般规定

      • 14.1.1 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 14.1.2 养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

      • 14.1.3 应由专职的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安全进行监督,可

      • 14.1.4 养护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走出安全保护区,不得将施

      • 14.1.5 进入养护作业现场的作业车辆,应配置警示标志、

      • 14.1.6 当遇大雾、大雨、冰雪天气时,应暂停养护作业。

    • 14.2 交通安全措施

      • 14.2.1 中修、大修、加固改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有交通疏导

      • 14.2.2 养护作业时应依据施工宽度和现场交通条件,采取

      • 14.2.3 采取道路局部封闭时,安全保护区的布设应按顺序

      • 14.2.4 采取道路全幅封闭时,应在绕行路口的前方设置指

    • 14.3 道路养护流动作业要求

      • 14.3.1 道路养护流动作业宜包括道路养护车、道路检测车

      • 14.3.2 行走作业车辆必须开启双侧转向指示灯、警示灯或

      • 14.3.3 作业车辆应限速行驶,不得任意调头、倒车和逆向

      • 14.3.4 随车作业人员必须在车辆前方区域内作业;如需停

  • 附录A 城镇道路巡查表

  • 附录B 城镇道路资料卡

  • 附录C 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损坏类型

  • 附录D 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损坏单项扣分表

  • 附录E 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人行道路面损坏调查表

  • 附录F 损坏评价权函数曲线

  • 附录G 沥青路面和水泥路面状况指数PCI计算方法

  • 附录H 人行道状况指数FCI计算方法

  • 附录J 设施分类年报表

  • 附录K 水泥混凝土路面修补材料

    • K.1 裂缝修补材料

      • K.1.1 裂缝修补材料根据其功能可分为补强材料和密封材料

      • K.1.2 用于水泥混凝土路面裂缝修补的高模量补强材料宜选

      • K.1.3 用于水泥混凝土路面裂缝修补的密封材料宜选用聚氨

    • K.2 接缝材料

      • K.2.1 用于水泥混凝土路面修补的接缝材料,应符合国家现

      • K.2.2 用于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修补的接缝板应具有一定的

      • K.2.3 填缝料可分为加热施工式填缝料和常温施工式填缝料

  • 附录L 城镇道路养护善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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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加强城镇道路养护工作,保持道路设施的功能,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镇道路的服务水平,保证道路完好和安全运行,使城镇道路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