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 前言

  • 1 总则

    • 1.0.1

    • 1.0.2本规程适用于民用建筑集中供热计量系统的设计、施工

    • 1.0.3各地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技术水平和管

    • 1.0.4集中供热计量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

  • 2 术语

    • 2.0.1

    • 2.0.2集中供热计量系统heat metering an

    • 2.0.3热量结算点heat settlement sit

    • 2.0.4热量计量装置heat metering devi

    • 2.0.5热量测量装置heat testing devic

    • 2.0.6分户热计量heat metering in co

    • 2.0.7室温调控indoor temperature c

    • 2.0.8静态水力平衡阀static hydraulic

    • 2.0.9自力式压差控制阀self-operate dif

    • 2.0.10自力式流量控制阀self-operate fl

    • 2.0.11户间传热heat transfer betwe

    • 2.0.12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autonmatic con

  • 3 基本规定

    • 3.0.1

    • 3.0.2集中供热系统的热量结算点必须安装热量表。

    • 3.0.3既有建筑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及节能技术改造应保证室内

    • 3.0.4既有建筑集中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应符合以下要求:

    • 3.0.5热量计量装置的质量和使用方法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

    • 3.0.6散热器恒温控制阀、静态水力平衡阀、自力式流量控制

    • 3.0.7对管网循环水的水质,应根据热量测量装置和温控装置

  • 4 热计量

    • 4.1 热计量装置

      • 4.1.1

      • 4.1.2热量表的设计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1热量表应根据

      • 4.1.3热量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热量表安装位置应

      • 4.1.4热量表数据储存应能够满足当地供暖季供暖天数的日常

      • 4.1.5热量表调试时,应设置存储参数和周期,内部时钟应校

      • 4.1.6热分摊计量装置的使用方法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 4.1.7供热计量系统配电应釆用单独系统或回路,宜设漏电保

      • 4.1.8热量测量装置应釆用不间断电源供电。

    • 4.2 热源和热力站计量

      • 4.2.1

      • 4.2.2水-水热力站的热量测量装置的流量传感器应安装在一

      • 4.2.3热源的热量测量装置宜采用有断电保护的市电供电。

      • 4.2.4热源(锅炉房)或热力站的燃料消耗量、补水量、照明

    • 4.3 楼栋热计量

      • 4.3.1

      • 4.3.2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改造应根据供热系统现状,考虑施

      • 4.3.3公共建筑应在热力入口或热力站设置热量表,以此作为

      • 4.3.4新建建筑的热量表应设置在专用表计小室中。既有居住

      • 4.3.5专用表计小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地下室

      • 4.3.6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选用超声波或电磁式热量表,并

      • 4.3.7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具备数据显示、存储功能和数据

    • 4.4 分户热计量

      • 4.4.1

      • 4.4.2应根据建筑类别、室内供暖系统形式、经济技术条件,

      • 4.4.3同一个热量结算点计量范围内,用户热分摊方式应统一

      • 4.4.4各户的釆暖入户装置应设在公共空间的管井或小室内,

      • 4.4.5散热器热分配计法 1散热器热分配计法可用于散热器

      • 4.4.6户用热量表法 1户用热量表法可用于共用立管的分户

      • 4.4.7通断时间面积法 1通断时间面积法可用于分户独立室

      • 4.4.8流量温度法 1流量温度法适合既有建筑垂直单管顺流

      • 4.4.9温度面积法 1温度面积法可用于各种采暖系统的热计

  • 5 供热采暧系统设计与调节控制

    • 5.1 热源和热力站

      • 5.1.1

      • 5.1.2热源或热力站必须安装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

      • 5.1.3供热量自动控制装置应具备数据远传和远程监控功能,

      • 5.1.4设置换热器间接供热的热网和锅炉房的二次侧水系统,

      • 5.1.5对同一供热系统中不同用热规律热用户的情况,宜在系

      • 5.1.6新建热力站宜采用小型的热力站或者混水站。

      • 5.1.7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热交换或混水装置宜接近终端热用

      • 5.1.8热力站宜釆用分级水泵调控技术。

    • 5.2 室外管网系统

      • 5.2.1

      • 5.2.2室外管网水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外管网最不

      • 5.2.3集中供热系统中,建筑物热力入口应安装静态水力平衡

      • 5.2.4建筑物热力入口应根据室外管网的水力平衡要求、建筑

      • 5.2.5水力平衡阀的选择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静态

      • 5.2.6供热系统进行热计量改造时,应对系统的水力工况进行

    • 5.3 室内供暖系统

      • 5.3.1

      • 5.3.2既有居住建筑的室内垂直单管顺流式系统应改成垂直双

      • 5.3.3新建公共建筑的室内散热器供暖系统可釆用垂直双管或

      • 5.3.4垂直单管跨越式系统的垂直层数不宜超过6层。

      • 5.3.5新建和改扩建的居住建筑或以散热器为主的公共建筑的

      • 5.3.6散热器恒温控制阀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室内

      • 5.3.7散热器系统应明装,一定要安装散热器罩时应釆用温包

      • 5.3.8设有恒温控制阀的散热器系统,选用铸铁散热器时,应

  • 6 供热计量系统的紅与验收

    • 6.1 一般规定

      • 6.1.1

      • 6.1.2热计量系统工程的验收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

      • 6.1.3采用通断时间面积法、散热器热分配计法、流量温度法

      • 6.1.4热计量装置和室温调控装置的生产单位(专业公司)应

    • 6.2 供热计量系统的施工

      • 6.2.1

      • 6.2.2热量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本规程第4.1.3条第1款

      • 6.2.3热量表流量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位

      • 6.2.4热量表温度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根据

      • 6.2.5热量表计算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计算器应在

      • 6.2.6远传抄表系统的数据集中器、采集器宜安装在弱电井或

      • 6.2.7散热器恒温控制阀阀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

      • 6.2.8恒温阀阀头和温度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 6.2.9散热器热分配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水平

      • 6.2.10水力平衡阀的安装位置应保证阀门前后有足够的直管

      • 6.2.11通断时间面积法的通断控制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 6.2.12通断时间面积法的楼栋处理器(釆集计算器)安装应

      • 6.2.13室温控制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温控制器应

      • 6.2.14热计量系统的配电线路应穿管或线槽敷设。

      • 6.2.15热计量系统的数据传输通讯系统布线宜穿金属管敷设

    • 6.3 供热计量系统的调试、验收

      • 6.3.1

      • 6.3.2对用于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按下列要求检查热量表的

      • 6.3.3热量表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并按表6.3

      • 6.3.4恒温控制阀应具备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检测

      • 6.3.5应对恒温控制阀的以下标志进行检查: 1公称压力;

      • 6.3.6供热计量系统工程和热计量改造工程的设备安装应符合

      • 6.3.7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 6.3.8供热系统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温度变化自动调控供热

      • 6.3.9集中供热室外管网系统水力平衡度应达到《建筑节能工

      • 6.3.10供热计量系统工程和热计量改造工程施工完成后,采

      • 6.3.11应在釆暖期内进行运行调试。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 6.3.12对供热计量系统的调试完成应检查系统保温情况,对

      • 6.3.13对供热计量系统的检查、调试及验收应做好记录。

  • 附录 A 热量表的安装

  • 附录 B 热力入口装置安装图例 

收藏 相似条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2011)585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1]140号)要求,由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工业大学会同相关单位编制了《供热计量技术规程》,经组织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1)128-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0.1、3.0.2、4.3.1、5.1.2、5.2.1、5.3.5(1)、6.3.6(1、2)、6.3.9、6.3.10、6.3.1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河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