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保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

    •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

    •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

    • 1.0.4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应

  • 2 术 语

    • 2.0.1 爆炸性环境 explosive atmosph

    • 2.0.2 爆炸性粉尘环境 explosive dust

    • 2.0.3 爆炸性气体环境 explosive gas a

    • 2.0.4 危险区域 hazardous area    

    • 2.0.5 0区 zone 0     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

    • 2.0.6 1区 zone 1     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

    • 2.0.7 2区 zone 2     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

    • 2.0.8 20区 zone 20     空气中可燃性粉

    • 2.0.9 21区 zone 21     正常运行时,空

    • 2.0.10 22区 zone 22     正常运行时,

    • 2.0.11 防爆型式 type of protectio

    • 2.0.12 本质安全型“i” intrinsic saf

    • 2.0.13 本质安全电路 intrinsically-s

    • 2.0.14 本质安全电气设备 intrinsically

    • 2.0.15 关联电气设备 associated elec

    • 2.0.16 正压外壳型“P” pressurizatio

    • 2.0.17 油浸型“o” oil immersion“o

    • 2.0.18 “n”型电气设备 type of prote

    • 2.0.19 隔爆外壳“d” flameproof enc

    • 2.0.20 增安型“e” increased safet

  • 3 基本规定

    • 3.0.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

    • 3.0.2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

    • 3.0.3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 3.0.4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进行验收检查,并应符合

    • 3.0.5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及产品的技术文件

    • 3.0.6 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

    • 3.0.7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铁制紧固件及

    • 3.0.8 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和火灾危险环境的

    • 3.0.9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环境条件以及特

    • 3.0.10 防爆电气设备应有“Ex”标志和标明防爆电气设

  • 4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 4.1 一般规定

      • 4.1.1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

      • 4.1.2 防爆电气设备宜安装在金属制作的支架上,支架应牢

      • 4.1.3 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接线紧固后,裸露带电部分

      • 4.1.4 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引入连接后,应

      • 4.1.5 塑料透明件或其他部件,不得采用溶剂擦洗。

      • 4.1.6 事故排风机的按钮,应单独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 4.1.7 灯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的

      • 4.1.8 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设备的保护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 4.2 隔爆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 4.2.1 隔爆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 4.2.2 拆装隔爆型电气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 4.2.3 隔爆型电机的轴与轴孔、风扇与端罩之间应间隙均匀

      • 4.2.4 正常运行时产生火花或电弧的隔爆型电气设备,其电

      • 4.2.5 隔爆型插销的检查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 4.3 增安型和“N”型电气设备的安装

      • 4.3.1 增安型和“n”型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

    • 4.4 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的安装

      • 4.4.1 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

      • 4.4.2 进入通风、充气系统及电气设备内的空气或气体应清

      • 4.4.3 通风过程排出的气体不宜排入爆炸危险环境,当排入

      • 4.4.4 通风、充气系统的电气联锁装置,应按先通风后供电

      • 4.4.5 运行中电气设备及通风、充气系统内的风压、气压值

      • 4.4.6 运行中的正压外壳型“P”电气设备内部的火花、电

      • 4.4.7 通风管道应密封良好。

    • 4.5 油浸型“O”电气设备的安装

      • 4.5.1 油浸型“o”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 4.5.2 油浸型“o”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垂直,其倾斜度不

      • 4.5.3 油浸型“o”型电气设备的油面最高温升,不应超过

    • 4.6 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的安装

      • 4.6.1 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

      • 4.6.2 关联电气设备中的电源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 4.6.3 独立供电的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的电池型号、

      • 4.6.4 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与关联电气设备之间的连

    • 4.7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

      • 4.7.1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 4.7.2 设备安装应牢固,接线应正确,接触应良好,通风孔

      • 4.7.3 设备安装时,不得损伤外壳和进线装置的完整及密封

      • 4.7.4 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爆炸性气体环

      • 4.7.5 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进行保

  • 5 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线路

    • 5.1 一般规定

      • 5.1.1 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

      • 5.1.2 敷设电气线路时宜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

      • 5.1.3 爆炸危险环境内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其额定

      • 5.1.4 电气线路使用的接线盒、分线盒、活接头、隔离密封

      • 5.1.5 当电缆或导线的终端连接时,电缆内部的导线如果为

      • 5.1.6 爆炸危险环境除本质安全电路外,采用的电缆或绝缘

      • 5.1.7 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爆炸性危险环境;架空线路与爆炸

    • 5.2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缆线路

      • 5.2.1 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

      • 5.2.2 电缆线路穿过不同危险区域或界面时,应采取下列隔

      • 5.2.3 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的密封

      • 5.2.4 电缆配线引入防爆电动机需挠性连接时,可采用挠性

      • 5.2.5 电缆采用金属密封环引入时,贯通引入装置的电缆表

      • 5.2.6 在室外和易进水的地方,与设备引入装置相连接的电

    • 5.3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钢管配线

      • 5.3.1 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 5.3.2 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

      • 5.3.3 电气管路之间不得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

      • 5.3.4 在爆炸性环境1区、2区、20区、21区和22区

      • 5.3.5 隔离密封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隔

      • 5.3.6 钢管配线应在下列各处装设防爆挠性连接管:   

      • 5.3.7 防爆挠性连接管应无裂纹、孔洞、机械损伤、变形等

      • 5.3.8 电气设备、接线盒和端子箱上多余的孔,应采用丝堵

      • 5.3.9 钢管配线可采用无护套的绝缘单芯或多芯导线。当钢

    • 5.4 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及其关联电气设备的线路

      • 5.4.1 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配线工程中的导线、钢管

      • 5.4.2 本质安全电路关联电路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5.4.3 在非爆炸危险环境中与爆炸危险环境有直接连接的本

  • 6 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

    • 6.1 一般规定

      • 6.1.1 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后果以及危险程度,火

    • 6.2 电气设备的安装

      • 6.2.1 火灾危险环境所采用的电气设备类型,应符合设计的

      • 6.2.2 装有电气设备的箱、盒等,应采用金属制品;电气开

      • 6.2.3 在火灾危险环境内不宜使用电热器。当生产要求应使

      • 6.2.4 移动式和携带式照明灯具的玻璃罩,应采用金属网保

      • 6.2.5 露天安装的变压器或配电装置的外廓距火灾危险环境

    • 6.3 电气线路

      • 6.3.1 在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电力、照明线路的绝缘导线和电

      • 6.3.2 1kV及以下的电气线路,可采用非铠装电缆或钢管

      • 6.3.3 在火灾危险环境内,当采用铝芯绝缘导线和电缆时,

      • 6.3.4 在火灾危险环境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

      • 6.3.5 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的线路,应采用移动电缆或

      • 6.3.6 在火灾危险环境内安装裸铜、裸铝母线时,应符合下

      • 6.3.7 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或接线盒内,其进线口处应密封。

      • 6.3.8 钢管与电气设备或接线盒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6.3.9 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不应跨越火灾危险环境;

  • 7 接 地

    • 7.1 保护接地

      • 7.1.1 在爆炸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金属构架、

      • 7.1.2 在爆炸性环境1区、20区、21区内所有的电气设

      • 7.1.3 在爆炸性环境2区、22区的照明灯具及爆炸性环境

      • 7.1.4 在爆炸危险环境中接地干线宜在不同方向与接地体相

      • 7.1.5 爆炸危险环境中的接地干线通过与其他环境共用的隔

      • 7.1.6 电气设备及灯具的专用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

      • 7.1.7 爆炸危险环境内的电气设备与接地线的连接,宜采用

      • 7.1.8 铠装电缆引入电气设备时,其接地线应与设备内接地

      • 7.1.9 爆炸危险环境内接地或接零用的螺栓应有防松装置;

      • 7.1.10 火灾危险环境电缆夹层中的每一层电缆桥架明显接

    • 7.2 防静电接地

      • 7.2.1 生产、贮存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易燃液体

      • 7.2.2 引入爆炸危险环境的金属管道、配线的钢管、电缆的

  • 8 工程交接验收

    • 8.0.1 防爆电气设备在试运行中,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 8.0.2 工程竣工验收时,尚应进行下列检查:     1

    • 8.0.3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

  • 附录A 防爆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之间及与金属外壳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 A.0.1 增安型电气设备不同电位的导电部件之间的最小电气

    • A.0.2 “n”型电气设备不同电位的导电部件之间的最小爬

    • A.0.3 本质安全电路与非本质安全电路裸露导体之间的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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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保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设备的安全运行,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