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为了在建筑采光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

    • 1.0.2 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天然采光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的

    • 1.0.3 建筑采光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利于视

    • 1.0.4 建筑采光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 2 术语和符号

    • 2.1 术 语

      • 2.1.1 参考平面 reference surface

      • 2.1.2 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

      • 2.1.3 室外照度 exterior illuminan

      • 2.1.4 室内照度 interior illuminan

      • 2.1.5 采光系数 daylight factor   

      • 2.1.6 采光系数标准值 standard value

      • 2.1.7 室外天然光设计照度 design illumi

      • 2.1.8 室内天然光照度标准值 standard val

      • 2.1.9 光气候 daylight climate   

      • 2.1.10 年平均总照度 annual average

      • 2.1.11 光气候系数 daylight climate

      • 2.1.12 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 critical ill

      • 2.1.13 采光均匀度 uniformity of da

      • 2.1.14 不舒适眩光 discomfort glare

      • 2.1.15 窗地面积比 ratio of glazing

      • 2.1.16 采光有效进深 depth of daylig

      • 2.1.17 导光管采光系统 tubular daylig

      • 2.1.18 导光管采光系统效率 efficiency o

      • 2.1.19 采光利用系数 daylight utiliz

      • 2.1.20 光热比 light to solar gai

      • 2.1.21 透光折减系数 transmitting re

    • 2.2 符 号

      • 2.2.1 照度     Ew——室外照度;     En

      • 2.2.2 计算系数     K c——侧面采光的窗宽系数

      • 2.2.3 几何特征     Ap——顶棚面积;     

  • 3 基本规定

    • 3.0.1 本标准应以采光系数和室内天然光照度作为采光设计

    • 3.0.2 本标准规定的采光系数标准值和室内天然光照度标准

    • 3.0.3 各采光等级参考平面上的采光标准值应符合表3.0

    • 3.0.4 光气候分区应按本标准附录A确定。各光气候区的室

    • 3.0.5 对于Ⅰ、Ⅱ采光等级的侧面采光,当开窗面积受到限

    • 3.0.6 在建筑设计中应为窗户清洁和维修创造便利条件。

    • 3.0.7 采光设计实际效果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采光

  • 4 采光标准值

    • 4.0.1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采光。

    • 4.0.2 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

    • 4.0.3 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3的规定

    • 4.0.4 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

    • 4.0.5 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5的规定

    • 4.0.6 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

    • 4.0.7 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7的规定

    • 4.0.8 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8的规定

    • 4.0.9 图书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9的规

    • 4.0.10 旅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0的

    • 4.0.11 博物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1

    • 4.0.12 展览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2的

    • 4.0.13 交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3的

    • 4.0.14 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4的

    • 4.0.15 工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0.15的

  • 5 采光质量

    • 5.0.1 顶部采光时,Ⅰ~Ⅳ采光等级的采光均匀度不宜小于

    • 5.0.2 采光设计时,应采取下列减小窗的不舒适眩光的措施

    • 5.0.3 在采光质量要求较高的场所,宜按本标准附录B进行

    • 5.0.4 办公、图书馆、学校等建筑的房间,其室内各表面的

    • 5.0.5 采光设计时,应注意光的方向性,应避免对工作产生

    • 5.0.6 需补充人工照明的场所,照明光源宜选择接近天然光

    • 5.0.7 需识别颜色的场所,应采用不改变天然光光色的采光

    • 5.0.8 博物馆建筑的天然采光设计,对光有特殊要求的场所

    • 5.0.9 当选用导光管采光系统进行采光设计时,采光系统应

  • 6 采光计算

    • 6.0.1 在建筑方案设计时,对Ⅲ类光气候区的采光,窗地面

    • 6.0.2 采光设计时,应进行采光计算。采光计算可按下列方

    • 6.0.3 对采光形式复杂的建筑,应利用计算机模拟软件或缩

  • 7 采光节能

    • 7.0.1 建筑采光设计时,应根据地区光气候特点,采取有效

    • 7.0.2 采光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光设计

    • 7.0.3 采光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光窗的

    • 7.0.4 采光设计时,应采取以下有效的节能措施:    

    • 7.0.5 采用遮阳设施时,宜采用外遮阳或可调节的遮阳设施。

    • 7.0.6 采光与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

    • 7.0.7 在建筑设计阶段评价采光节能效果时,宜进行采光节

  • 附录A 中国光气候分区

    • A.0.1 中国的光气候分区可按图A.0.1确定。 图A.

    • A.0.2 各主要城市的光气候分区可按表A.0.2确定。

  • 附录B 窗的不舒适眩光计算

    • B.0.1 窗的不舒适眩光指数(DGI)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

  • 附录C 采光计算方法

    • C.0.1 侧面采光典型条件下的采光系数平均值可按表C.0

    • C.0.2 顶部采光典型条件下的窗洞口面积可按图C.0.2

  • 附录D 采光计算参数

    • D.0.1 建筑玻璃的光热参数值可按表D.0.1取值。 表

    • D.0.2 透明(透光)材料的光热参数值可按表D.0.2取

    • D.0.3 常用反射膜材料的反射比可按表D.0.3取值。

    • D.0.4 导光管系统的光热性能参数可按表D.0.4取值。

    • D.0.5 饰面材料的反射比可按表D.0.5取值。 表D.

    • D.0.6 窗结构的挡光折减系数可按表D.0.6取值。 表

    • D.0.7 窗玻璃的污染折减系数可按表D.0.7取值。 表

    • D.0.8 室内构件的挡光折减系数可按表D.0.8取值。

    • D.0.9 井壁的挡光折减系数可按图D.0.9取值。 图D

    • D.0.10 采光罩的距高比可按表D.0.10取值。 表D

  • 附录E 采光节能计算参数

    • E.0.1 各类建筑全部利用天然光时数tD应符合表E.0.

    • E.0.2 各类建筑部分利用天然光时数t′D应符合表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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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在建筑采光设计中,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充分利用天然光,创造良好光环境、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构建绿色建筑,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