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 1 范围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分类与标记

    • 3.1 分类

      • 3.1.1  搅拌机按公称容量(额定出料容量)分为:  

      • 3.1.2  搅拌机按构造型式分为: a) 自落式搅拌机,

    • 3.2 标记

      • 3.2.1  标记方法 搅拌机标记由搅拌机代号、构造型式代

      • 3.2.2   标记示例    a)  公称容量100 L

  • 4 组成、使用条件和材料

    • 4.1 组成

    • 4.2 使用条件

    • 4.3 材料要求

      • 4.3.1  搅拌机的叶片应使用符合GB/T 699中耐磨

      • 4.3.2  侧刮板应使用经淬火处理的GB/T 699中4

      • 4.3.3   搅拌机搅拌筒体应使用GB/T 699中耐磨

  • 5 要求

    • 5.1 搅拌能力

      • 5.1.1  自落式搅拌机搅拌90s内、其余强制式搅拌机搅

      • 5.1.2   搅拌过程中不应溢料和漏料。

      • 5.1.3  搅拌机应卸料干净,残留量不应大于1.5%。

      • 5.1.4  搅拌混凝土拌合物时,应具有搅拌干物料的能力,

      • 5.1.5  搅拌公称容量110%的混凝土混合料时,搅拌机

    • 5.2 结构与制造

      • 5.2.1   自落式搅拌机的转速应为35r/min±1r

      • 5.2.2  空载运转时,搅拌机应运转正常,搅拌筒应稳固无

      • 5.2.3  搅拌机进料口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1.1m。

      • 5.2.4  搅拌机移动应灵活,工作时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

      • 5.2.5  强制式搅拌机的叶片和侧向刮板应能调整或更换。

      • 5.2.6  强制式搅拌机的叶片和侧向刮板与搅拌筒内壁的最

      • 5.2.7  自落式搅拌机筒壁厚度不应小于5mm,强制式搅

      • 5.2.8  传动系统及液压系统应密封严密,不漏油。

    • 5.3 启动与控制

      • 5.3.1  搅拌机在搅拌公称容量的混凝土停机后,3s内应

      • 5.3.2  除启闭开关外,还应设置定时装置,运行3min

    • 5.4 卸料机构

      • 5.4.1   自落式、单卧轴强制式和旋杯强制式搅拌机均应

      • 5.4.2  倾翻式卸料机构应在搅拌筒上限、下限位置可靠定

      • 5.4.3  若双卧轴强制式搅拌机采用底部卸料方式,应密封

    • 5.5 安全性

      • 5.5.1  搅拌机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 5.5.2  电气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电气控制箱应具有防水

      • 5.5.3   搅拌机旋转方向应有明显标志。

    • 5.6 噪声

    • 5.7 可靠性

      • 5.7.1  搅拌机经过40个工作周期模拟试验后,其传动系

      • 5.7.2  搅拌机的累计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0h。

    • 5.8 外观

      • 5.8.1   搅拌机外露表面应作防锈处理,油漆涂层应光滑

      • 5.8.2   铸件表面应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飞边等缺陷。

      • 5.8.3  气割边缘应圆滑平直。

      • 5.8.4  焊缝应美观平整,不应有漏焊、裂纹、弧坑、气孔

      • 5.8.5  产晶的标牌应字迹清楚,不应有刻痕和脱漆现象,

  • 6 试验方法

    • 6.1 搅拌能力

      • 6.1.1   匀质性试验按GB/T 9142中的有关规定

      • 6.1.2   搅拌公称容量的混凝±,目测其是否有溢料或漏

      • 6.1.3  残留量试验    自落式搅拌机,搅拌公称容量

      • 6.1.4   干搅拌试验 干搅拌试验应采用粒径为5mm~

      • 6.1.5  超载试验    以实际搅拌混凝土量来测定搅拌

    • 6.2 结构与制造

      • 6.2.1  搅拌机空载运转时,用秒表测量1min内某标记

      • 6.2.2  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观察转动情况、搅拌筒是否

      • 6.2.3  用最大量程不小于1.2m、最小刻度不大于1c

      • 6.2.4  目测观察搅拌机移动是否灵活,是否具备防尘装置。

      • 6.2.5   对于强制式搅拌机,目测观察其叶片和侧向刮板

      • 6.2.6   搅拌机的叶片和侧刮板与搅拌筒壁之间的间隙,

      • 6.2.7  筒壁厚度采用千分尺测量,叶片和侧刮板厚度采用

      • 6.2.8   运转过程中观察传动系统及液压系统是否存在漏

    • 6.3 启动与控制

      • 6.3.1  空载运转停机3s后,能重新启动,运转正常。

      • 6.3.2  将定时装置设置3 min,空载运转至自动停机

    • 6.4 卸料机构

      • 6.4.1  目测观察搅拌机的卸料结构型式。

      • 6.4.2   在满载工况,经搅拌停机后,用拉力计钩住手柄

      • 6.4.3  采用底部卸料方式的双卧轴强制式搅拌机,空载时

    • 6.5 安全性

      • 6.5.1  目测观察搅拌机的传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 6.5.2  用直流兆欧表在电源进线任意极与机体之间测定绝

      • 6.5.3  目测是否标有明显的转动方向标志。

    • 6.6 噪声

    • 6.7 可靠性

      • 6.7.1   试验按表3的配比加入粉煤灰、水、砂、碎石等

      • 6.7.2   按6.7.1方法,累计运转300h,若出现

    • 6.8 外观

  • 7 检验规则

    • 7.1 检验分类

      • 7.1.1  型式检验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

      • 7.1.2  出厂检验    对型式检验合格,正式投产的搅

    • 7.2 检验项目

    • 7.3 判定规则

      • 7.3.1   型式检验    每一型号搅拌机随机抽取1台

      • 7.3.2  出厂检验    凡出厂的每台搅拌机,按表4规

  •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 8.1 标志

    • 8.2 包装

    • 8.3 运输

    • 8.4 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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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的5.1.1和5.2.6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JG 3036-1996《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

本标准与JG 3036-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双卧轴强制式和旋杯强制式两种构造型式的搅拌机;

——增加了对搅拌机转速的规定;

——将搅拌机空载运转噪声从70dB(A)降低到65dB(A);

——加料口距地面高度从1.2m降低到1.1m;

——累计无故障工作时间从200h增加到300h,提高了搅拌机的可靠性;

——叶片和侧向刮板与搅拌筒内壁的最大间隙由3mm调整为2mm,且对搅拌筒体和搅拌叶的材质及厚度做了相应规定;

——修改了检验规则。

为提高混凝土试验搅拌效率和确保拌合物的匀质性,新购或更换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时,应优先选择双卧轴强制式搅拌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清华大学、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沈阳北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省上虞市宏兴机械仪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中科仪器有限公司、河北精华建仪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金鑫检测仪器厂、沈阳巨林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北京际威试验仪器有限公司、建研建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冷发光、田冠飞、丁威、安雪晖、王元、杜雷、丁建彤、杨医博、黄智山、蔡亚宁、周虎、张铁英、张关来、谢岳庆、张振环、金石玉、台德恩、倪巨波、田凯、韦庆东、何更新、王晶。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G 3036-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