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总 则

    • 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统筹城乡发

    • 1.0.2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

    • 1.0.3 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

  • 2 术 语

    • 2.0.1 城乡用地 town and country l

    • 2.0.2 城市建设用地 urban developmen

    • 2.0.3 人口规模 population 人口规模分为现

    • 2.0.4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urban develo

    • 2.0.5 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single-cat

    • 2.0.6 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residential la

    • 2.0.7 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admin

    • 2.0.8 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 road,stre

    • 2.0.9 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 green space

    • 2.0.10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park land are

    • 2.0.11 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composition o

    • 2.0.12 气候区 climate zone 指根据《建

  • 3 用地分类

    • 3.1 一般规定

      • 3.1.1 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

      • 3.1.2 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大类

      • 3.1.3 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

    • 3.2 城乡用地分类

      • 3.2.1 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

      • 3.2.2 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 3.3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

      • 3.3.1 城市建设用地共分为8大类、35中类、42小类。

      • 3.3.2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3.3.2的规定。

  • 4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 4.1 一般规定

      • 4.1.1 用地面积应按平面投影计算。每块用地只可计算一次

      • 4.1.2 城市(镇)总体规划宜采用1/10000或1/5

      • 4.1.3 用地的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代码为“h

      • 4.1.4 城市建设用地统计范围与人口统计范围必须一致,人

      • 4.1.5 城市(镇)总体规划应统一按附录A附表的格式进行

      • 4.1.6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应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 4.2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 4.2.1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城市

      • 4.2.2 新建城市(镇)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宜

      • 4.2.3 首都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应在(105

      • 4.2.4 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城市(镇)以及部分山地城

      • 4.2.5 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规划

    • 4.3 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 4.3.1 规划人均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3.1的规

      • 4.3.2 规划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

      • 4.3.3 规划人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2.0

      • 4.3.4 规划人均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不应小于10.0m2

      • 4.3.5 编制和修订城市(镇)总体规划应以本标准作为规划

    • 4.4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 4.4.1 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

      • 4.4.2 工矿城市(镇)、风景旅游城市(镇)以及其他具有

  • 附录A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 A.0.1 城市(镇)总体规划城乡用地应按表A.0.1进行

  • 附录B 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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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