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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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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在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中,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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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通用建筑卫生陶瓷工厂建设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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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的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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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备选型严禁选用国家公布的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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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建设项目前期的项目申请报告、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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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在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中,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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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的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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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节能设计的基本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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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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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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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综合能耗 the com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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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the c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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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建筑卫生陶瓷产品综合电耗 the comp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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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综合电耗 the c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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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工序能耗 the process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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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卫生陶瓷 sanitary w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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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陶瓷砖 ceramic tiles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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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干压陶瓷砖 dry-pressed t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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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挤压陶瓷砖 extruded t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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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瓷质砖 porcelain t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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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炻质类砖 the group of s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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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陶质砖 fine earthenware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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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原料粉磨 raw material 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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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制粉 milling 把浆料或料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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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成型 forming 把坯料通过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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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干燥 drying 通过脱水工序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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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施釉 glazing 通过上釉工序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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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烧成 firing 通过焙烧工序,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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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冷加工 cold working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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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重烧 refiring 对经过烧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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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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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燃料种类及发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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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建筑卫生陶瓷生产应采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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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当无法获得各种燃料的低位发热量实测值时,各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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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生产线设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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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新建、改建及扩建陶瓷砖单线生产规模应符合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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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新建、改建及扩建卫生陶瓷单线生产规模应符合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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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能耗包括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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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卫生陶瓷综合能耗应包括综合燃耗和综合电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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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陶瓷砖综合能耗应包括综合燃耗和综合电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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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总图与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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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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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节约土地和生态保护的原则。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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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工程项目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及场地利用系数、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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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主要生产车间的布置应缩短运输距离、管道长度和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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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改建及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和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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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建筑物外形应力求简单、规整,朝向应有利于采光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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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的建筑按节能要求应符合下列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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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A类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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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B类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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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C类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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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0 D类建筑的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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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1 外窗气密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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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建筑各部位节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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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宜采用外墙外保温技术及国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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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主要生产车间不宜设计透明玻璃幕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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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建筑围护结构应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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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生产车间、办公场所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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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严寒地区的C类建筑应设置门斗或采取防止空气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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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 C、D类辅助工业建筑应提高围护结构(特别是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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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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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中的A、B类建筑,当其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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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节能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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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中应设节能章节。节能章节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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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门窗明细表中应注明各保温门窗的传热系数限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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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在要求有节能设计文件的地区,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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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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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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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工艺和设备应选用国家推荐的节能工艺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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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应积极采用国家鼓励或者推荐的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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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主要能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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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新建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设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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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新建卫生陶瓷工厂主要生产工序综合能耗设计限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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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新建干压陶瓷砖厂主要生产工序能耗设计限额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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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节能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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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建筑卫生陶瓷的生产宜采用低温快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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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陶质砖生产除了有特殊工艺要求必须采用二次烧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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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建筑陶瓷的生产应逐步推广采用陶瓷砖坯料的干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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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建筑陶瓷的生产应在当前劈离砖生产的基础上,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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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 卫生陶瓷的成型宜采用压力注浆或低压快排水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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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坯釉料制备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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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陶瓷生产应推广使用节能型原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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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坯用浆料制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陶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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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粉料制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雾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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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可塑泥料的制备可满足下列要求: 1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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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成型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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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 卫生陶瓷成型工艺应满足下列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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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 卫生陶瓷应采用管道输送的注浆成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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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 干压成型的陶瓷砖应采用带有自动布料系统的自动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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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 挤压成型的劈离砖、琉璃瓦、干挂空心陶瓷板和薄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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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坯体干燥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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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卫生陶瓷坯体干燥宜以烧成窑炉的废烟气和产品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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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 陶瓷砖坯体干燥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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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施釉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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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 陶瓷砖宜采用干法施釉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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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 施釉工序的废釉料应回收,并应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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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烧成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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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窑炉选型原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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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隧道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明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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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 梭式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明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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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辊道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采用明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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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 窑炉在不影响建筑卫生陶瓷生产线正常运行及热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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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冷加工工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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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 陶瓷砖的磨边、抛光线应采用节能型干法磨边机、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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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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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 软质原料应采用原料棚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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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 生产线应设置完善的原料预均化、均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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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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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供配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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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变电所或配电站的位置应靠近负荷中心减少配电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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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用电单位的供电电压应根据用电容量、用电设备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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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应按经济电流密度校验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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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变压器的容量和台数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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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供配电系统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功损耗,宜采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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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供配电系统应采取滤波方式抑制高次谐波,并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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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电气设备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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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电气设备选型应采用国家推荐的节能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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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变压器应选择低损耗节能型,并应合理确定负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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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电力室、变电所应采取静电电容器补偿。大中型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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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对要求调速的电动机,应尽量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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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对破碎机、球磨机等配用的大型绕线式电动机,宜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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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球磨机宜采用专用节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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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 新建生产线设计所用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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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照明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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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应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照明设计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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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 厂区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光源及混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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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高大厂房应采用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混光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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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 厂区道路照明宜采用光电和时间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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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电气自动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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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陶瓷烧成宜采用计算机、智能仪表和可编程序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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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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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给水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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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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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在给水系统中,宜分别采用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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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生产用水应重复利用。冷却水系统宜选用压力回流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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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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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按工段和功能分区应分别设置水表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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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循环冷却水系统计量仪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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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设计中应选用国家推广应用的新型管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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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 设计中应选用国家推广应用的节水型产品和节能型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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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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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在工程设计中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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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采暖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暖地区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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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 通风和空气调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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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监测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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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集中采暖与空气调节系统应进行监测与控制,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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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间歇运行的空气调节系统宜设自动启停控制装置。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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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总装机容量较大、数量较多的大型工程冷、热源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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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空气调节风系统(包括空气调节机组)应满足下列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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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能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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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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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能源计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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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能源计量装置的设置应满足陶瓷生产线各子系统单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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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能源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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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生产线应对所需计量值采用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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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企业应对燃料、电力、耗能工质等设置全厂及车间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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