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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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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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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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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图式符号栏中有两列符号,右列供地籍图使用,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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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符号旁标注的间距和线划粗细尺寸以毫米为单位。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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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符号线划的粗细没有标注尺寸的,线划粗为0.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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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除房屋外其他依比例尺表示的建筑物,绘出其外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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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非比例尺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圆形、正方形等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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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符号名称旁有“*”标记的符号,可根据需要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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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地籍测量草图上对修测后的点、线、边等要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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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注记的字大标有两种尺寸的,可根据成图比例尺、图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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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各种数字,凡为“大于”者含数字本身(如大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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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地籍图采用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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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补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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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1:500、1:1000、1:2000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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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图幅编号均为六位数字表示。前四位数代表图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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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公里数用大号字,比例尺编号用小号字,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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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地籍图图廓整饰(补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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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整饰样式(一)(见图B1)适用于城镇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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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北图廓外中央行政领属注至区,图内有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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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图名为两个字的其间隔为两个字,三个字的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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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地籍原图南图廓外需加注测绘员和检查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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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采用航测成图时,测图说明栏加注航摄日期和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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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地籍测量草图示例(参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