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

  • 前言

  • 1 总则

    •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扣件式模板垂直支撑系统的

    • 1.0.2本规程适用于市政、建筑施工中的钢筋混凝土梁、板、

    • 1.0.3本规程不包括模板本身的结构构造及相关规定。

    • 1.0.4钢管扣件式模板垂直支撑系统的设计、施工搭设、使用

  • 2 术语、符号

    • 2.1 术语

      • 2.1.1模板垂直支撑系统Formwork vertica

      • 2.1.2支架Support 支撑模板的立杆、横杆、连接杆

      • 2.1.3钢管Steel tube 用于搭设模板垂直支撑系

      • 2.1.4扣件Fastener 用于搭设模板垂直支撑系统采

      • 2.1.5立杆Upright 支架中用于承受垂直荷载的竖向

      • 2.1.6水平杆Horizontal bar 支架中的水平

      • 2.1.7扫地杆Bottom horizontal bar

      • 2.1.8封顶杆Capping bar 支架中接近模板面、

      • 2.1.9剪刀撑Bridging 在支架中纵、横向或特殊部

      • 2.1.10水平加强层Horizontal reinfor

      • 2.1.11支架高度Height of the suppo

      • 2.1.12底支座Base support 位于立杆底部,

      • 2.1.13连墙件Wall connecting bar

      • 2.1.14顶托Capping support 位于立杆顶

      • 2.1.15步距(步)Step pitch 上下相邻水平杆

      • 2.1.16跨距(跨)Span 沿水平杆方向,相邻立杆轴线

      • 2.1.17抛撑Skewed bracing 与支架外侧面

    • 2.2 符号

      • 2.2.1荷载和荷载效应Load and load eff

      • 2.2.2材料性能与抗力Material performa

      • 2.2.3几何参数Geometric parameter

      • 2.2.4计算系数Calculation coeffici

  • 3 设计计算

    • 3.1 一般规定

      • 3.1.1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 3.1.2模板支撑系统所用的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

      • 3.1.3模板支撑系统应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

      • 3.1.4模板支撑系统应按工程特点、荷载大小、施工工艺和材

    • 3.2 荷载

      • 3.2.1模板支撑系统的荷载分为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 1永

      • 3.2.2永久荷载、可变荷载的标准值 1模板及支架自重的标

      • 3.2.3模板支撑系统的计算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 3.2.4计算支架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时,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 3.3 支撑系统整体稳定计算

      • 3.3.1当支架高度大于等于5m,且高宽比大于等于2时,支

      • 3.3.2支架整体稳定计算应使用结构分析方法,计算在荷载效

      • 3.3.3支架抗倾覆计算应按下式进行:

    • 3.4 立杆稳定计算

      • 3.4.1立杆的稳定计算按下式进行:

      • 3.4.2立杆的轴向力设计值N,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3.4.3立杆的计算长度 应按下式计算:

    • 3.5 连接件承载力计算

      • 3.5.1支撑系统的钢管杆件采用扣件连接时,其扣件的抗滑承

      • 3.5.2支撑系统的连墙件杆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应按

    • 3.6 支撑系统地基承载力与沉降计算

      • 3.6.1立杆底端地基的平均压力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 3.6.2支撑系统上部建筑结构形成中对沉降有明确限值要求时

      • 3.6.3模板支撑立杆的地基为建筑楼面结构时,应对楼面结构

    • 3.7 立杆竖向变形计算

      • 3.7.1立杆的竖向变形按下式进行计算

      • 3.7.2计算的立杆竖向变形总量超过10mm,应在设计支撑

  • 4 构造要求

    • 4.1 一般要求

      • 4.1.1立杆纵横向水平间距不应大于1200mm,底端应设

      • 4.1.2水平杆步距不应大于1800mm,每步均应纵、横向

      • 4.1.3水平剪刀撑应在水平面上与纵横向水平杆形成45°~

      • 4.1.4垂直剪刀撑应在垂直面上和立杆形成45°~60°夹

      • 4.1.5支架周边有主体结构时,应设置连墙件,连墙件必须采

      • 4.1.6垫板是立杆底端或底支座与支撑基础之间的承载件。垫

      • 4.1.7杆件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应大于1m,搭接扣件数量

      • 4.1.8高低跨支架的支撑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立杆:距

      • 4.1.9支架中门洞、通道等临时设施构造的设置应符合《建筑

    • 4.2 支架高度不大于5m的构造要求

      • 4.2.1钢管扣件式模板垂直支撑系统除满足4.1条外,最大

      • 4.2.2支架下端应设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应紧靠底支座,距

      • 4.2.3支架上端与上部的模板系统应连接牢固。

      • 4.2.4支架上端应设封顶杆,其位置应接近立杆顶端。

      • 4.2.5立杆的接长方式以对接为主。对接扣件与支架节点扣件

      • 4.2.6剪刀撑杆件的接长方式应采用搭接,严禁对接。其搭接

      • 4.2.7同一位置中的支承立杆应连续,严禁将上段与下段立杆

      • 4.2.8结构中的梁下支撑,应按设计要求与支架立杆同步搭设

      • 4.2.9扣件与钢管的接触面应贴合紧密,双扣件承载方式的,

    • 4.3 支撑高度大于5m的构造要求

      • 4.3.1钢管扣件式垂直支撑系统除满足4.1和4.2节相关

      • 4.3.2支架应设置水平加强层,并符合以下规定: 1当支撑

      • 4.3.3双立杆应符合以下构造要求: 1每步高度内相邻立杆

      • 4.3.4梁底支撑立杆,其顺梁方向应与周边板下立杆成模数设

      • 4.3.5当整体稳定或抗倾覆不满足本规程3.3.3条要求时

  • 5 施工

    • 5.1 施工准备

      • 5.1.1施工钢管扣件式模板支撑系统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

      • 5.1.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

      • 5.1.3进入现场的钢管、扣件等配件应进行验收,并有质量合

      • 5.1.4施工现场应建立钢管、扣件使用台帐,详细记录钢管、

      • 5.1.5按照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必须对地基进行平整、夯

      • 5.1.6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及拆除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

    • 5.2 搭设

      • 5.2.1模板支架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内容应

      • 5.2.2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采用木垫板的厚

      • 5.2.3模板支撑系统的立杆间距应按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先在

      • 5.2.4立杆接长应满足支撑高度的最少节点原则。支撑立杆接

      • 5.2.5垂直、水平剪刀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立杆、水

      • 5.2.6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匹配;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

      • 5.2.7连墙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搭设时必须与支撑架体同涉

    • 5.3 使用

      • 5.3.1在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后至拆除的使用过程中,立杆底部

      • 5.3.2支架搭设在土体上时,地基周边应做好排水措施。搭设

      • 5.3.3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总荷载,模板、钢筋及其

      • 5.3.4混凝土浇筑时应均匀铺摊,不得集中堆置。

      • 5.3.5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监护

      • 5.3.6在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

    • 5.4 拆除

      • 5.4.1模板支架拆除前应对拆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

      • 5.4.2混凝土强度符合表5.4.2规定的,方可拆除模板支

      • 5.4.3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应由专业操作人员作业,由专人进

      • 5.4.4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照先

      • 5.4.5支架拆除时,严禁超过两人在同一垂直平面上操作。严

      • 5.4.6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板应在预应力张

      • 5.4.7混凝土后浇带未施工前,支撑不得拆除。

      • 5.4.8当有多层混凝土结构,在上层混凝土未浇筑时,除经验

  • 6 检验和验收

    • 6.1 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 6.1.1钢管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 6.1.2扣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钢管脚手架扣件》

    • 6.2 模板支架的验收

      • 6.2.1模板支架验收应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检查现场实际搭设

      • 6.2.2安装后的扣件螺栓拧紧力矩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查,扣件

      • 6.2.3符合以下条件的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全数检查: 1

      • 6.2.4拧紧扭力矩未达到要求的扣件必须重新拧紧,直至符合

      • 6.2.5模板支架验收后应形成记录。

      • 6.2.6模板支架应按以下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

      • 6.2.7检查验收的主要项目、技术要求和检查方法等均应符合

  • 7 安全管理

    • 7.0.1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

    • 7.0.2支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设计变更

    • 7.0.3搭设时必须对支撑基础的承载能力进行复核。

    • 7.0.4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

    • 7.0.5模板支架投入使用前,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投

    • 7.0.6搭设高度8m及以上;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 附录A 支撑系统构造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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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文件
沪建交[2012]32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批准《钢管扣件式模板垂直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钢管扣件式模板垂直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6-2011,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原《钢管扣件水平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DG/TJ08-016-2004)同时废止。
规范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建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