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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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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制定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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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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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公路建设应按地区特点、交通特性、路网结构综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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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公路建设项目应做好总体设计,使主体工程与交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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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公路建设应贯彻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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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公路建设必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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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公路分期修建必须遵照统筹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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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公路改扩建时,应对改扩建方案和新建方案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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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非机动车、行人密集路段宜考虑非机动车和行人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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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干线公路应在设计时进行交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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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有救灾通道功能需求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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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公路建设项目,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综合考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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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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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公路改扩建 highway reconst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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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公路功能 highway fun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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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设计速度 design speed 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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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运行速度 operating sp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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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限制速度 posted speed li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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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设计车辆 design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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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设计通行能力 design traffic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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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服务水平 level of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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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避险车道 evacuation/esc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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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硬路肩 hard sho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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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wor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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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电子不停车收费 electronic t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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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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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公路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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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公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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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公路技术等级选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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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设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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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公路设计所采用的设计车辆外廓尺寸规定如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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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交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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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设计交通量预测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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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交通量换算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各汽车代表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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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公路设计小时交通量宜采用年第30位小时交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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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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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公路服务水平分为六级,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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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各级公路设计服务水平应不低于表3.4.2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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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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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各级公路设计速度应符合表3.5.1的规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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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公路设计应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相邻路段运行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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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公路限制速度应根据设计速度、运行速度及路侧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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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建筑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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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各级公路的建筑限界应符合图3.6.1的规定,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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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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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抗震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震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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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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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一般规定 1 确定路线走廊带应考虑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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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车道宽度应符合表4.0.2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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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 各级公路车道数应符合表4.0.3的规定。高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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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必须设置中间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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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 路肩宽度应符合表4.0.5-1的规定,并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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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的一级公路右侧硬路肩宽度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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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 互通式立体交叉、服务区、停车区、公共汽车停靠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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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二级公路的连续上坡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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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应结合交通安全评价论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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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二级公路货车比例较高时,可根据需要局部增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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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1 二级公路慢行车辆较多时,可根据需要采用加宽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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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 四级公路采用单车道时,应设置错车道。设置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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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3 非机动车、行人密集公路和城市出入口的公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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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4 公路路基宽度为车道宽度与路肩宽度之和,当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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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5 视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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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6 直线的最大与最小长度应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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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7 圆曲线最小半径应符合表4.0.17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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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8 公路圆曲线半径小于表4.0.17“不设超高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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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9 直线与小于表4.0.17不设超高最小半径的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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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0 最大纵坡应符合表4.0.20的规定,并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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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1 不同纵坡的最大坡长应符合表4.0.2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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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2 公路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最小半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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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路基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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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一般规定 1 路基路面应根据公路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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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路基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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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 路基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路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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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路基技术要求和原地面处理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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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路基防护应根据公路功能,结合当地气候、水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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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 路面结构设计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轴100kN,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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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 路面类型应根据公路功能、技术等级、交通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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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公路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不小于表5.0.8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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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 路面结构层材料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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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 路基路面排水与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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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1 高速公路路面不应分期修建,位于软土、高填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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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2 沙漠、戈壁、草原等地区小交通量高速公路,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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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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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一般规定 1 桥涵应根据公路功能、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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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 桥涵分类规定如表6.0.2。 表6.0.2 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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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 有桥台的桥梁,桥梁全长应为两岸桥台侧墙或八字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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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 桥涵标准化跨径规定如下:0.75m、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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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桥涵设计洪水频率应符合表6.0.5的规定,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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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 桥面净空应符合本标准第3.6.1条公路建筑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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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 桥下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航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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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桥梁及其引道的平、纵、横技术指标应与路线总体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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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 渡口码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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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 桥涵改扩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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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 桥涵主体结构和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规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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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汽车及人群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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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 汽车荷载分为公路—Ⅰ级和公路—Ⅱ级两个等级,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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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 各级公路桥涵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应符合表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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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3 车道荷载的计算图式如图7.0.3,并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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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车辆荷载布置图如图7.0.4,其主要技术指标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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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5 车道荷载横向分布系数,应按设计车道数如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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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 桥涵设计车道数应符合表7.0.6-1的规定。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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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 大跨径桥梁应考虑车道荷载纵向折减,并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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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 公路桥涵设置人行道时.应同时计入人群载荷,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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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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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一般规定 1 隧道应根据路网规划、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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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2 隧道分类规定如表8.0.2。 表8.0.2 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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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 隧道净空应符合本标准第3.6.1条公路建筑限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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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4 隧道及其洞口两端路线的平、纵、横技术指标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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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 洞口之间小于6s设计速度行程长度的相邻隧道,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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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隧道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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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 隧道应制定发生交通或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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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 隧道改扩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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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 隧道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8.0.9的规定。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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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路线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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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公路与公路平面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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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 平面交叉形式应根据公路网规划、地形和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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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 平面交叉的交通管理方式分为主路优先、无优先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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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 平面交叉角宜为直角,必须斜交时,交叉角应大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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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两相交公路的技术等级或交通量相近时,平面交叉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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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平面交叉的间距应根据其对行车安全、通行能力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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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 三级及三级以上公路的平面交叉均应进行渠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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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各级公路平交范围内应进行通视三角区停车视距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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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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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符合下列条件时设置立体交叉: 1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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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立体交叉分为互通式立体交叉和分离式立体交叉,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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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符合本标准第9.2.1条规定条件,但不符合本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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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互通式立体交叉分为枢纽互通式立交和一般互通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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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跨线桥桥下净空应符合本标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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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公路与铁路相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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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与铁路相交叉时,必须设置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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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高速铁路、准高速铁路和路段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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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公路、铁路相交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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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4 铁路跨越公路上方时,其跨线桥下净空及布孔应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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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公路、铁路平面相交时,宜为正交;必须斜交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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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 铁路与公路平行相邻时,铁路用地界与高速公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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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公路与乡村道路相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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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公路与乡村道路相交叉的位置、形式、间距等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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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高速公路与乡村道路相交叉必须设置通道或天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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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车行通道的净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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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人行通道净高应不小于2.20m;净宽应不小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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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车行天桥桥面净宽按交通量和通行农业机械类型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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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人行天桥桥面净宽应大于或等于3.00m;其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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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公路与管线等相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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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电信线、电力线、电缆、管道等均不得侵入公路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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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 架空送电线路与公路相交叉时,宜为正交;必须斜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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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 原油管道、天然气输送管道与公路相交叉时,宜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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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4 管道与各级公路相交叉且采用下穿方式时,应设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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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严禁易燃、易爆、高压等管线设施利用或通过公路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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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动物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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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公路应结合沿线放牧及野生动物迁徙需要,选择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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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穿越草原区域的封闭公路,应根据放牧等需要修建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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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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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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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建设规模与标准应根据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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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总体设计应符合公路总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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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应按照“保障安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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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包括交通安全设施、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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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对于改扩建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应配合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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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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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视线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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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 交通安全设施应根据公路功能、交通组成、公路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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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公路应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并应符合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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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公路路侧护栏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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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轮廓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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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公路隔离栅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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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公路防落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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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应根据需要设置防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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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 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设置避险车道时,应设置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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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 为集散公路的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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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1 风、雪、沙等危及公路行车安全的路段,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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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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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服务设施包括服务区、停车区和客运汽车停靠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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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服务区、停车区的位置应根据区域路网、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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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服务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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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 停车区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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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客运汽车停靠站应设置车辆停靠和乘客候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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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 作为集散的一、二级公路和三、四级公路可根据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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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管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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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 管理设施包括监控、收费、通信、供配电、照明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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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2 监控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监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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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 收费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收费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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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 通信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信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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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供配电、照明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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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6 管理中心、管理分中心、管理站(所)宜结合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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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 养护设施应根据公路养护业务需求设置养护工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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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8 公路管理养护管理设施宜结合地形和业务范围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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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9 公路管理房屋建筑应布局合理、经济适用、环保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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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公路服务水平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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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本次修订依据专题研究成果,采用v/C值来衡量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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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货车停车视距、识别视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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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1 货车停车视距 停车视距和货车停车视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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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 识别视距 识别视距(identif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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